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管理和保护,弥补其民事行为能力不足的民事制度。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财产监护和法定代理权。对于财产监护权中,监护人有权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支付其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对于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由其监护人代理。 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在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下列顺序担任: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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