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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吃大亏!离婚时容易漏掉的5类财产,你了解吗?

 易轶婚姻律师 2023-02-13 发布于北京



离婚不是儿戏,感情虽然消耗殆尽,还有利益需要清算。

许多当事人深知分割房产、车子、存款的重要性,但却忽略了,财产分割远不止这么简单。

本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因未知而遗憾漏分,想来也是不小的损失。

今天我来为大家”捡个漏“,整理出离婚时最容易漏掉的5类财产,记好这些,把账算清楚!(一对一咨询请拨打热线:13241454538,或添加微信:jialilvshi01,备注公众号)


01

工资、奖金及其他收益


配偶的工资、年终奖等都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对方若有投资,那么作为公司股东会有分红收入,这类收益往往具有一定隐秘性,在分割财产时不妨查一查以免遗漏。


02

继承或受赠与所得


婚内所继承的遗产及受赠与的财产,除非有遗嘱或者赠与协议明确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否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你有权利主张分割。


03

公积金


这部分财产也是比较隐秘的,因为和个人银行账户挂钩,也存在一定的提取难度。

但若想查询,通过收款账户还是有路径可循。别在离婚时遗漏了这笔财产。

如果结婚时间长,对方单位依法缴纳了公积金,这笔资金的数量将会很可观。即使不满足提取条件,也可以要求对方折价补偿。

04

婚内购买的商业保险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商业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保险的受益人是对方,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你作为分割折价。

05

金银首饰


关于金银首饰,离婚时,夫妻一方通常会以自己长期佩戴该首饰,或该首饰系作为礼物为自己购买为由,主张该金银首饰属于《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范畴,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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