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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恩格斯对“国家”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名词解释

 莫为天下先 2023-02-14 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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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恩格斯对国家的定义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8页。


拓展知识: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代表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巩固其统治地位而实行政治统治的暴力机构,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力机关组成。其中,军队是国家的主要成分和支柱。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国家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该经济基础服务。

   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当然谈不上有作为阶级压迫工具的国家机构,那时只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氏族组织。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科学地阐述了国家产生的原因,认为国家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随着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的。他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在人类社会发展初期,国家并不存在;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相对于原始社会的“野蛮时代”,“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同时,国家又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它毫无例外的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

   列宁继承并发展了恩格斯的思想,他认为,国家是在社会划分为阶级的地方和时候、在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出现的时候才出现的。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国家从表面上看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的特殊管理机器,这种表面现象掩盖着国家的真正实质。其实,国家是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是作为统治阶级实行阶级压迫的工具而出现的。在有阶级的社会里,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都来源于它们的经济统治,而其经济统治又必须依靠于它的政治统治来维护和巩固。因此,国家政权总是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镇压和剥削被统治阶级的手段和工具。国家是个机器,是一种特殊的权力机关。它不同于原始社会的氏族组织,也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国家的根本特征是拥有暴力,有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的能力,有行使这种权力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制机关。国家按照地域来划分它统治下的国民和统治范围,并有权向公民征收赋税。

   迄今为止,由于国家的阶级性质不同、统治形式不同,人类历史上依次出现过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总体来说,可以分为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同类型的国家具有不同的职能。在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国内少数剥削者对大多数劳动人民实施镇压和控制,对外侵略别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是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而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种类型的国家。它的历史使命是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

   国家也不是永久存在的,它有一个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恩格斯指出,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当然,国家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列宁说,我们只能谈国家消亡的必然性,同时着重指出这个过程是长期的,指出它的长短将取决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发展速度。随着阶级、经济差别和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顺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后一种类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也不可避免地会自行消亡。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以及人们的立场不同,在历史上人们对国家起源和实质的理解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目前几乎所有的政治争论、分歧和意见,都是围绕着国家这一概念的。如“社会契约论”“君权神授论”“社会有机论”“社会心理学派”等,这些理论都脱离了国家的阶级性,否认了国家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实质联系,是历史唯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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