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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帝的女人到民间小学老师----末代皇妃文绣的牺牲与自由

 写字姑娘 2023-02-14 发布于山东

溥仪看着四张照片,要挑一个作自己妻子。然而四个女人在他看来都一个样,纸糊的筒子般的身段,小小的脸,他实在看不出什么区别来,硬要比较也就能比一比谁的旗袍花色特别些。他也没什么标准,懒得思索随手在一张似乎顺眼的照片上画了一个圈,自此照片上这个家境贫寒长得也一般的十三岁女孩的命运就此改变。

在多数女人看来,这都是一件万幸的事,皇妃这个位置象征着荣华富贵,象征着尊严与荣耀,然而九年后,她却提出了离婚。

文绣,从皇帝的女人到离婚在天津做小学老师,“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不愿其死为骨为贵也。
溥仪的一妻一妃,正是庄子这句话一正一反的两种诠释,然而,不论女人们怎么想,皇帝的女人,只不过是制度的牺牲品,对溥仪来说更是如此。他在自传《我的前半生》中说:“她们谁都不是我的妻子,我根本就没有一个妻子,我有的只是摆设,为了解决不同问题的摆设。在我,夫妇关系就是主奴之间的关系,妻妾都是君王的奴才和工具。”

溥仪在自传中述说了这些女人的开始与命运。
溥仪十五岁时,王公大臣奉太妃之命,提出他已经到了“大婚”的年龄,他对此如果说还有点兴趣的话,那就是结婚是个成人的标志,经过这道手续,别人就不能把他当孩子般管束了。‍‍‍‍
关于皇后的人选,两个太妃都想找一个跟自己亲近些的当皇后,这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地位。敬懿和端康都把“册立皇后”问题看作取得优势的重要步骤,各自提出了自己中意的候选人,互不相让。究竟选谁,那就由皇帝自己“钦定”了。
同治和光绪用的办法,都是把候选的姑娘们都找来,站成一排,当面挑选。到了19世纪20年代,大臣商议认为把人家闺女摆成一溜挑来挑去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改为挑照片的办法。
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然而,两个太妃中劣势的那个对溥仪的选择并不满意,说刚圈的姑娘家境贫寒,长得也不好,而她推荐的是个富户,长得又美。溥仪想用铅笔画圈也不费事就又在另一张张相片上画了圈。荣惠太妃又说文绣既然已经被皇上圈过了,她也就不可能再嫁给臣民了,就纳为妃吧。大臣说根据祖制“皇帝必须有后有妃”,他就接受了。
从“后”到“妃”,说命也好,说运也罢,都由不得文绣选择,九年后的“自由”才是她的主动选择。

整个婚礼进行了五天,声势浩大。在闹哄哄中,溥仪却从第一天起一遍又一遍地想着一个问题:“我有了一后一妃了,成了家了,这和以前的区别在哪呢?”他又一遍一遍地回答“我是成年了,如果不是闹革命,我就开始亲政了!我要亲手恢复我的祖业!”除了这个想法之外,对于夫妻、家庭,他几乎连想也没想。新婚第一夜,他根本连女人的样貌都没兴趣看,就回自己的养心殿睡觉去了。

溥仪从结婚之后,并不时常和婉容、文绣接近。因为在宫内各住各的地方,距离都挺远,两个女人因此十分猜忌,每个人都以为溥仪不在她那里的时候,必是在另一个那里,其实溥仪不过在他自己那里。特别是婉容霸道一些,总存心排挤文绣,文绣是比较老实的,受气的地方就少不了。为了减少和婉容的啰唆,溥仪曾经索性不到文绣的宫里去,婉容仍是不满意。到天津之后,闹得尤其厉害,有时三个人就不能在一起,在一起也不说话。

文绣在宫里时写过一篇短文,看的是鹿,看的也是自己,多少流露出当时的心情:
文绣:吊苑鹿
春光明媚,红绿满园,余偶散步其中,游目骋怀,信可乐也。倚树稍憩,忽闻囿鹿,悲鸣婉转,俛而视之,奄奄待毙,状殊可怜。余以此鹿得入御园,受恩俸豢养,永保其生,亦可谓之幸矣。然野畜不畜于家,如此鹿在园内,不得其自由,犹狱内之犯人,非遇赦不得而出也。庄子云: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不愿其死为骨为贵也。

鹿在园内被养着,悲鸣婉转,奄奄一息。不愁吃的被豢养着,也可以说是它的幸运,然而它本该生活在野外,没有自由就像监狱里的犯人,这多么地像文绣自己。
“宁愿做泥巴中那只拖着尾巴自由自在的大龟,也不愿因向往富贵而丧失性命,被供在宗庙里头。”这句出自《庄子·秋水》中的话,本意表达着“与其位列卿相,受爵禄、刑罚的管束,不如隐居而安于贫贱。”这种想法在文绣心里也逐渐壮大。如果说在紫禁城内时她有了这种思想的萌芽,那在天津就是她贯穿这种思想为实践的落实。

被国民军驱逐限时三天离开紫禁城后,溥仪一家到了天津。到天津的目的本为出洋,结果在天津张园一连住了七年。这个曾做过游艺场的地方对溥仪来说虽然没有琉璃瓦没有雕梁画栋,但是这里更为自由,有抽水马桶和暖气设备的洋楼比养心殿住着更为舒服,最重要的是在这里他的威严仍在。而对于婉容和文绣女人来说,她们间的矛盾也越发膨胀,生活空虚也没多少趣味。
溥仪提到过婉容与文绣两人“竞赛式的购物”。“在十里洋场上见什么喜欢什么,喜欢什么买什么,像钢琴、钟表、收音机、西装、皮鞋、眼镜,买了又买,不厌其多。婉容本是一位天津大小姐,花钱买废物的门道比我更多,婉容买了什么,文绣也一定要,给文绣买了,婉容于是又买,花的钱一定更多,好像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皇后”的身份。文绣看了,又是叽咕着要,这种竞赛式的购买,弄得我不得不规定她们的月费定额。起初婉容一千元,文绣八百元,后来财政困难,减到三百与两百。”

溥仪晚年解释文绣提离婚的原因,说“这与其说是我对对方的感情上的问题,倒不如说是由于张园生活上的空虚。这是对于一个年轻妇女无法忍受的空虚。其实即使我只有一个妻子,这个妻子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意思。因为我的兴趣除了复辟,还是复辟。”‍“文绣她的内心里有比封建的身份和礼教更为看重的东西,就是要求自由。要求有一个普通人的家庭生活的想法。”
从“自由”的萌芽到实践,这需要很多勇敢很多代价。‍‍
文绣自小受的就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不到十四岁,就开始了“宫妃”生活,“君权”和“夫权”的观念,无疑是很深的。她在那种环境中敢于提出离婚,不能说这不是需要双重勇敢的行为。她破除万难,实现了离婚的要求。

离婚之后,受到的压力仍然不少。有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受家里人的教唆,是为了贪图一笔可观的赡养费。事实上,她家里的人给她精神上的迫害不见得比外来的少,她拿到的五万元赡养费,经过律师、中间人以及家里人的克扣、占用“求助”,也剩不了好多。她精神上受的,也许比这方面损失更大。甚至那些向她发出讥讽、辱骂声的人们中间,也没有少了觊觎那笔赡养费的人。
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金钱上的、地位上的、精神上的......无论怎样,她得到了她想要的自由,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不愿其死为骨为贵也。
离婚后的文绣在天津当了小学教师,殁于一九五〇年,终身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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