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三无”精神病人? 答:“三无”精神病人,系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扶养人),经医疗机构确定患有精神疾病的人。 2、如何办理“三无”精神病人收治程序? 答:对符合“三无”精神病人收养要求的,可凭患者详细资料及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患者所在区民政局领取《收养三无对象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审批表》内容准确填写后由区民政局签署收养意见,济南市精神病院按照济南市收治“三无”精神病人相关政策进行收治资格确认,报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进行审批核准后,由济南市精神病院安排收治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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