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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40岁男子,感情破裂报复女友,尾随后,将她强奸并杀害,后把尸体掩埋

 刘海蓝 2023-02-16 发布于山东
感情破裂,这个词一听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绝大多数人应该都经历过。
可正常人在感情破裂后,哭过、醉过、心痛过,可最后终是要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迹。可有些极端的人,因爱生恨,做出了触犯法律,且不可饶恕的罪行。
一、案例回顾
40岁的卢某离过婚,孩子也跟了前妻。离婚几年后,他通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了隔壁村同样离异的邓女士,两人开始交往。
两人都经历过失败的婚姻,所以对这段感情小心翼翼,生怕哪里做得不好,让对方不满。
一段感情里,确实要替对方考虑,可总不能一直都只考虑对方不考虑自己吧。
邓女士为此感到心累,她和卢某交往是为了更好地过下半辈子,可现在却很是压抑烦躁。
就这样,两人在一起一年多,邓女士提出了分手,卢某多次提出复合,但都被拒绝。
卢某是个好面子的人,40多岁了,结果还让人给甩了,更重要的是,他和朋友一起喝酒时,就夸下海口,说自己肯定会跟邓女士结婚,可现在分手了,别人怎么看。
他越想心里就越憋屈,对邓女士的恨意就越多,然后产生了报复的想法
这天18时30分左右,卢某应朋友邀请去邓女士的村子吃饭,恰巧看到邓女士在田里劳作,于是便准备实施报复。
他给朋友打电话说自己临时有事去不了了,然后通过小路来到一片稻田南侧,这里是邓女士回家的必经之路。
果不其然,邓女士回家路过这里,卢某在尾随一段路后,将她拖到草丛,然后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但由于邓女士奋力反抗,卢某并未得逞。
卢某害怕邓女士报警,为了掩盖罪行,于是掐住邓女士的脖子,最终导致她机械性窒息死亡。
随后,他又用邓女士的锄头挖坑,将邓女士埋了进去,之后又把锄头丢弃在附近的河里并逃离现场。
邓女士的家属见她久久没有回家,于是外出寻找,最终在地里发现被掩埋的尸体,家属赶紧报警。
警方根据根据尸体判断卢某死亡时间,并调取了案发地周围的监控,最终将卢某列为犯罪嫌疑人。
案件在后续的侦讯中,确认卢某为强奸杀害邓女士的凶手。
二、卢某犯了什么罪?将面临何种处罚?
本案中,卢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邓女士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但由于其强奸行为并未得逞,属于强奸未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卢某为掩饰罪行,非法剥夺邓女士生命,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终,卢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写在最后
感情无法强求,好聚好散未尝不是个好的结果,可像卢某这样,破裂后实施报复,还将对方杀死,显然十分过激,伤害他人也触犯了法律。
在感情面前,一定要保持冷静,如果行为过激,则有可能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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