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分公司的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对于分公司而言,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为会计主体,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进行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分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应汇总到总公司财务报表。 总公司在编制汇总财务报表,要将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往来进行抵消,其他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汇总到总公司财务报表中。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分公司没有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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