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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错在哪里

 aiaiweiwei 2023-02-16 发布于新疆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读书人的理想,它包含着一个先后顺序,即前一项为后一项的前提,其中又以修身为最基本的条件。那么以什么来修身呢?在传统的观念中,包括在这个说法中,显然是以伦理道德来修身,但修身是私人行动,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公共性的,修身适用的规则(道德伦理)未必适合推广到齐家、治国和平天下。下面将说明,从“修身”推导到“平天下”,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

事实上,应该是以“平天下”的原理,也就是那个能够使社会自发地实现稳定与繁荣的原理来“修身”,按照这个原理去做,天下自然就“平”了。这个原理就是经济学所揭示的社会存在与繁荣的原理,如包括方法论个体主义、方法论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原理,分工合作原理、自发秩序原理、私有产权等等。如这个原理得到遵循,那么并不需要有意地去“平天下”。相反,如对这个原理无知,不按照这个原理去做,而是试图人为地去“平天下”,那么天下难平,因为这意味着对社会施加人为的强制,这种强制会导致分工合作不能实现,这将导致贫困,而贫困将会导致冲突,“冲突”将进一步导致用人为的强制来避免冲突,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所以,顺序应该“倒过来”,即从“平天下”(的原理)到“修身”,而不是从“修身”到“平天下”,前者是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体现,因为它意味着个体之间达成非意图的合作,产生自发秩序,自发地实现和平与繁荣,后者则是方法论整体主义的体现,因为它并不包含这种自发秩序思维,而是认为有了良好的修养,高尚的情操,就能够治理社会。其实,治理社会,关键在于遵循原理,而不是统治者的修养(道德情操)有多高,或者说,遵循原理才是修养的体现。

一个稳定的,使人们能够长期安居乐业的环境,是人人向往的。但这样的环境不是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的,相反,它是人的行动的结果,具体地说,是人的行动遵循上述原理的结果。如人们只是在给定的制度下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不去纠正与上述原理不符的制度,那么这样的环境将不可能出现。当人们预期这样的环境不会出现时,他们进一步又会采取短期策略,如躺平或赚了钱就“润”等等,这最终导致丛林法则和社会的解体。

所以,只有以“平天下”的原理来“修身”,才能“平天下”,相反,如是以道德情伦理来“修身”,则是不仅不能平天下,而是会导致社会的解体。解体之后再重构,然后再解体,这就是我们看到的循环往复的历史。对某一民族来说,它面临着如何才能最终走出这个循环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就是把上述原理作为修身的锚,来推动一种不同于传统道德伦理的新的道德伦理的出现,这是与自发秩序或开放社会更相符的道德伦理,在此基础上,推动其他制度,如“国家”也有相应的改变。

所以,关键的问题不是“修身”,而是拿什么来修身,这恰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理想没有回答的。上面说明,如以传统的道德伦理来修身,是不能达到“平天下”的目的的。当然也不反对一个人以传统道德伦理来修身,但是,这种修身并不意味着他就具有了“平天下”的知识。所以要把“修身”和“平天下”予以区分,这是两个不同领域,不能从“修身”跨到“平天下”,因为“修身”是个体私事,“平天下”是公共事务,有关“修身”的知识和有关“平天下”的知识是没有关系的。但“平天下”与个体有关,一个试图生活在“平天下”的社会中的个体,他不一定要“修身”,但他必须遵循使“平天下”得以可能的原理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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