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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药店,面临新困局

 江海博览 2023-02-16 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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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批药店面临新困局:库存压力大、门店客流下滑、药品利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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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局一:
销售量“腰斩”,
“四类”药库存压力大

近期,广东、江苏、上海、重庆、四川、河南、安徽、黑龙江、湖南、北京、云南等三十余省市已相继出台了当地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引发业界高度关注。

2022年,由于防疫形势严峻,大批药店被管控,导致其收入大幅下滑,生存艰难;2023年,因疫情传播面大幅缩小,市场需求急剧萎缩,不少药店积压大量药品库存,又面临新困局。

有药店人士告诉笔者,2022年末正是疫情感染高峰阶段,很多药店采购了大量“四类”药和其他防疫物资。

但出人意料的是,步入2023年后,疫情消退程度远远超过预期,再加上本地老百姓手里还有囤货,这样就导致用药需求断崖式下跌,随之而来的是,门店药品销售量“腰斩”,库存压力激增,有的甚至直接关店止损。

对此,有业内人士这样举例:2022年末,某药店日销售额破万;春节过后,日销售额却只有五百元左右,下滑幅度超过90%。

江苏某药店老板告诉笔者,按照目前的销售状况,年前进购的“四类”药要达到正常库存水平,至少要等到今年秋季。不过,包括自己在内,一些药店经营者年前会预料到当前状况,在“四类”药采购方面比较谨慎,所以库存压力还能接受。

那么,药店如何缓解库存困局?

陕西广济堂医药全国市场总监李峰给出建议,在政企、社会的团购方面,药店可以做一些销售工作,应该会给“库存优化”带来帮助。某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亲身经历来看,药店可通过B2C电商渠道处理滞销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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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局二:
药品需求萎靡+新兴购药方式,
客流下滑风险高

在“四类”药需求萎靡的背景下,药店除了要纾解库存困局外,还要应对门店客流下滑的风险。

根据中康CMH数据,自12月6日起,药店店均购药订单数激增,增长持续了近1个月;到2023年1月12日,全国药店的订单指数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与高峰期对比下降超50%。

有业内人士表示,疫情高峰过后,药店客流是否会大幅下滑,主要取决于门店的顾客类型占比,如果慢病、心脑疾病等长处方顾客占比大,下滑程度相对有限。

从宏观视角看,药店客流下滑,也呈现出一种趋势。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截至2021年底,全国药店总数为58.97万家,店均服务人数不到2400人,相比2019年减少17.89%。

另一方面,线上买药、超市卖药等多种购药方式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分摊了传统药店的客流。

2022年12月,抖音电商发布关于“OTC非处方药”类目上线相关通知(OTC药品仅允许以商品橱窗、抖音商城等货架形式)。这也意味着,以抖音为代表的直播平台售药,继B2C、O2O模式之后,正在成为药品零售行业的新方向。

在“直播平台售药”模式中,借助直播间推广,药店的辐射半径或将从实体门店的1KM,O2O门店的5KM,直接延伸至全国多地。换言之,A省药店可通过直播模式,去争夺B省药店的流量。

同月,中康CMH发布的《2022中国药品市场全域零售报告》显示,2022年实体药房市场(包含O2O)增速将达5.2%,电商B2C作为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者,增速将达20.8%,是实体药店的4倍左右。B2C电商药店之所以能保持高增长态势,主要来自对线下药店客源的引流。

2022年8月,江西省药监局发文表示,适时在全省推开“连锁超市售乙类OTC”模式,包含江西在内,多省均出台了“超市售药”相关支持文件。这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药店的本地竞争对手除了同行外,还有连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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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局三:
受医保政策影响,
收入、利润在下降

如上文所述,目前全国药店医保占比约七成,上市连锁的医保定点门店占比更高,例如,老百姓大药房第三季度报显示,截至2022年9月末,其医保门店占比 91.65%;山东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志刚也提到,其下属一千家门店中有95%为医保店,通过医保支付的消费占46%。

2023年,也是多地“医保账户改革”落地之年。

按照2021年4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省级政府可设置三年左右过渡期,从当地实际出发,逐步有序实现改革目标。据悉,武汉、西安等多地已于近期落地医保改革政策。

其中,“个人账户资金变化”对药店影响深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此之前,单位缴费部分则有30%被划入个人账户。

这意味着,“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规定实施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开始减少,患者前往定点药店购药的积极性随之降低,定点药店的销售或将面临严峻挑战(50%左右的销售额来自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政策的变化,不单是“个人账户资金的减少”,也包含医保药品利润的降低,这对定点药店经营更是极大的考验。

根据河北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门诊统筹药店销售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药品(包括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换句话说,门诊药店销售集采药品(包含其他厂家同种药),若要实现100%医保报销,价格必须在中选价内,即零差价销售集采药品。

北京医保局在《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也谈到,在文件里的27种药品中,对纳入国家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试点药品,以本市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参保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基金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按政策规定分担。

可以看到,受医保政策影响,越来越多的定点药店将零差价销售集采药品。不仅如此,多地医保部门还要求,定点药店应限价销售医保药品。

例如,2020年6月,浙江医保局发布文件表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统一按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上浮15%(不含国家和省谈判药品)执行,上浮额以最小包装计最高不超过200元。

来源:药店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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