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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视察报告

 文明苑 2023-02-17 发布于山西
      (由于2014年下达任务量较之前骤然剧增,有222套未完成。)二是采取政府主导改造的形式,全部采取货币化安置。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由区住建局作为购买主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确定区城投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进行改造。根据《(陕政办2015〔28〕号)文件要求,2015年我区先后确定了十个棚改片区,共涉及居民2427户约8000人,涉及区域拆迁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2015年下达棚改任务1000户。我区申报苗圃滩(604户)、河西(225户)、山顶家园(171户)3个项目,由于本年度未纳入省住建厅项目计划,也未获得政策性贷款支持,后经省住建厅同意,将本项目分别调整到2017年和2018年度。2016年下达棚改任务1000户,共申报县城棚改项目和西南新区2个棚改项目,共涉及房屋改造2846套,占地约518亩。其中县城棚改项目计划改造2038套,总投资135278万元;西南新区棚改项目(一期),计划改造808套,总投资48575万元。
      在采取以政府主导改造的方式后,由于棚改项目涉及资金巨大,区财政资金严重不足,货币化补偿标准持续走高,各种问题凸显,棚改工作进展举步维艰。经区政府与市政府多次协调,目前已落实2016年西南新区棚改项目资金3.25亿元和2018年城区棚改项目资金3.2亿元贷款,棚改工作目前处于缓慢进行状态。
     (二)老旧小区现状
      根据调查摸底统计,目前我区规划内有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家属楼)共计13处(外贸家属楼、木材公司家属楼、农行家属楼、电力局家属楼、教育家属楼、车队小区东楼、花炮厂家属楼、工行家属楼、职教家属楼、人行家属楼、福苑家属楼、中苑小区、横中家属楼一期)小区总占地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2万平方米,共441套(户),均未进行过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改造。
      我区老旧小区建设标准较低,无节能保温措施、无电梯、无绿化,年久失修。如调研组实地走访的职教中心西家属楼,户均面积为60㎡,与我区于2011年修建的廉租房面积基本等同,而且管线老化、道路破损、楼体外立面腐蚀脱落。据统计,现居住在老旧小区的老年人占比可达30%,老旧小区无电梯的状况,致使老年人尤其是看护小孩子的老年人出行不便,甚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加快我区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势在必行。但在拆迁新建和改造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区城市化进程和推进美丽横山建设的步伐。
     (一)棚改存在的问题
      1.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我区于2018年成立了城区棚改指挥部房屋征补办公室(临时),目前有工作人员10名,全部属于抽调人员,并未设立专门的、正式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机构,导致了我们在棚改工作中征收专业力量薄弱,方式方法单一,人员不足、力度不强、执行不到位,各部门之间思想认识不统一,缺乏沟通,责任分工不明确、缺乏统筹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
      2.宣传不到位,征收难度大。一是居民对于棚改政策的了解片面化、补偿标准不明了,致使棚改工作在进展过程中问题凸显。二是老百姓对于棚改认识不到位,故土情节严重,不愿搬迁。三是思想有误区,拆迁成本高。由于部分居民将棚改误认为是获取更大自我利益的途径,等待观望思想严重,征收难、拆不动、群众不满意成为主要问题。据统计,苗圃滩片区的同意改造率还不足25%。
      3.资金闲置大,财政负担重。一是到账资金闲置,造成资金无形流失。根据调研,我区申请到国开行的项目专项资金贷款3.2亿元,现已到账2.9亿,每月支付贷款利息高达上百万。二是调动社会力量融资难,拆迁成本高。因国家对棚改后的开发用地的容积率有严格控制,开发商无法通过提高容积率来获取商业利润,不愿将资金投入到棚改项目中来。三是瓶颈制约突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今年起,棚户区改造资金要根据地方债务负担情况,经省财政部门批准,以发行债券方式融资进行改造,2017年底我区财政负债已超出红线,以发行债券形式进行改造的可行性存在问题。目前我区棚改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补贴和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专项贷款,本级政府财政负担重。
     (二)老旧小区改造存在的问题
      1.居民积极性不高。通过调研,60%的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功能性提升改造积极性不高。因存在一部分自筹资金,多数居民认为没有必要,不愿投资,安于现状。
      2.资金补贴困难。榆林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市财政和榆阳区、高新区两级财政补贴为主(小区功能提升改造市财政补20%,区财政补10%,小区电梯改造市财政补贴10万元,区财政补贴5万元)。根据我区财政状况,资金补贴落实存在困难,此项工作目前尚未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关于棚改的建议
      1.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棚改领导小组的指导作用,区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力争尽快破解征收难题。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棚改所需部门要求设置棚改工作机构,配备专业性和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三是完善棚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作。四是严格落实征收补偿办法。建议对已落实兑付补偿的房屋全部收回,不得再强行占用。对征收困难的房屋棚要提前介入,强化监控,严防死守,坚决制止抢修强建。
      2.注重宣传引导,强化信息公开。要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于棚改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实施棚改的意义、改造原则、优惠政策、补偿标准和实施办法等利用多媒体形式宣传,赢得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3.科学制定方案,严格补偿标准。要严格补偿标准,既要考虑与前期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有效衔接,又要创新工作思路,对于区位优势差别而引起的补偿标准不一的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可借鉴全国棚改先进地区(哈尔滨市)的好做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并通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且进行社会评估,做到阳光、透明、公正,让群众信任、满意、放心。
      4.创新工作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要继续加强与各大银行的对接协调,提升财政信用等级,争取信贷资金。鼓励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参与棚改建设。因资金短缺可先搞小面积推进,以点带面,逐年逐步完成。进一步放开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制定出台市场准入、土地优惠、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方式参与棚改。加强与省市部门财政的积极沟通、对接,争取相关改造资金支持,减轻自筹压力。
      5.统筹规划布局,提升城市品味。一是要提高棚改工作站位,站在全区城市建设规划的角度上,运用好棚改腾退出的建设用地,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城市建设的品位和档次。因西南新区建设已纳入市上统筹管理,建议对此棚改项目暂不作投资安排。二是将棚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配备5%的保障性住房,这样就可以降低棚改居民的居住成本。三是准确掌握现有棚改总量和区位布局,优先改造群众意愿强烈、居住条件较差的区域。四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精简棚改项目审批流程,提高成熟项目的开工率。
     (二)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形式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引导所涉小区居民的支持,配合小区功能提升改造工作。
      2.采取多策并举,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与市、区财政部门的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相关的改造资金支持,积极鼓励小区居民自筹资金。对改造积极性高且条件成熟的可先由小区申请,组织实施,重点安装电梯,绿化、美化院落,优化居住环境,促进小区功能性提升改造。
      城区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政府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广泛争取社会参与,形成合力,才能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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