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注定要错过的人,就别再打扰了

 小天使_ag 2023-02-18 发布于湖南
×

人这一生要经历千百万场遇见,可刻骨铭心的却寥寥无几。

人海茫茫,相遇即是缘,有些人值得用一生去守护,有些人不值得你去眷恋等待。

真正的爱情,基于感情而指向现实,以双方的一生去证明,而不是靠一方的勉强和另一个人的无所谓来维系。

每个人都会经历感情,这像是人生的必修课一样。

在合适的年龄,每一个人都需要经历感情来让自己成长,去体会与分辨爱情到底是何滋味,以心中的要求去追求相遇,最终去构想未来的婚姻生活该当如何。

爱情其实能够发生得很简单,可以是相互地一见钟情,可以是久而久之地日久生情,亦可以是别离后的重逢。

现实来说,没有感情不会经历波折,甚至于分分合合都十分正常,生而为人,要有自己的决断力,该放手的时候要潇洒放手。

人这一生,会与无数的人相逢,大多数人都只是你人生中的匆匆过客,与你短暂地相逢,而后各奔西东,那个最终留下来的,才是你应该去珍惜的。

就像有人说的那样:能抓住的东西就好好珍惜,实在抓不住就干脆拉倒。很多事情真的没办法强求,与其让自己在“得与失”之间活得那么拧巴,倒不如试着放松下来,告诉自己一切没什么大不了。

如果注定要错过,那就潇洒地转身,不要去勉强。

纵观感情的世界中,为情所困者不在少数,总有一些人执念于一个人,执念于曾经的美好。

其实,生命中必然会有遗憾和错过,纠缠与执念徒劳无益,人应当学会接受错过、有勇气面对感情的翻篇。

真的,注定要错过的人,就别再打扰了。

就人一生的发展来看,人需要经历感情,需要去经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如此人生才会更加的鲜活。

可对于个人阶段性的发展来说,为情所困实在是发展路上的绊脚石。

人有七情六欲,感性压过理性带来的是冲动、迷茫与错乱,从感情中走不出来的人,个人发展将迟缓无比,甚至于寸步难行。

爱情会影响一个人的心境,真正陷入恋爱的人会大量倾注感情,心境也会因此发生转变,变得感性而不理智,以至于心态会随着感情的波折而波折。

当一段感情迎来诀别,其短期内的心态会发生极度地紊乱,甚至给未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失恋后的人心是特别乱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经历过自我调节后,大多数人会从中走出来,逐渐将心态摆正。

然而一个人若是执着于某段感情的逝去,就像是被铁链锁住了双脚,无论走到哪里都穿戴着厚厚的枷锁,之前的人生规划难以执行,甚至于当下的生活状态都陷入低迷。

爱情从来都不止于甜蜜,爱情就像是生活一样充满了酸甜苦辣。

在接受一段感情之前,你就应当考虑清楚其带来的不仅仅是两个人紧紧相拥的幸福,还有不合时苦楚,还有现实中的合适与否。

当你知道一段感情注定无法走到最后却仍然要开始,那就是对双方不负责的行为。

成年人爱情不是靠着满腔热爱便能开始的,与学生时代的青春懵懂期已经大有不同,那个时代似乎心中有情便要奔赴一场。

可对于成年人来说,考虑的不止有情感,还应该有未来与责任,应当明白“爱而不得是为痛”。

注定要错过的人,便是爱而不得之人,现实会给你残酷而又颇为绝对的答复。

有些人不适合就是会错过,个人的感情不足以改变某些现实因素,若在合理的情况下无法跨越障碍,那便应当选择放下。

你的努力与尝试注定会成为遗憾,理性必须、必然、必要地存在于爱情中。

×

执念于一段感情是很多人都会存在的思想阻碍,在这阶段中人要么变得封闭而寂寞,要么变得“开朗”而泛交。

其实,二者都是精神上空虚而阻塞的表现,像是被关进了一个笼子中,走不出来的同时还要面对一个人的生活,当朝夕相处的另一半离开了你,精神与时间的空洞是难以弥补的。

确实,为情所困者是难以接受下一个人的,即便尝试着相处,也会在对方身上找寻前任的影子。

过分执念于一人是为一种病态,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下一场遇见或许才会是你的命中注定。

错过了便是无缘,既然无缘那便不要再去打扰。

走出感情困境最好的办法并不是隔绝所有的信息、联系,而是要过自己这一关。

不要逃避,你要直面这场错过的感情,直面错过的那个人,要知道忘记对方是不可能的,你只有去面对,逐渐摆正自己的心态,以通透的思想去期待下一场相逢。

人在恋爱中总会做一些无现实意义的事情,这是内心情感的表现形式。

但对于错过的人来说,不要再去打扰,这已经不是“无意义”,这是一种冒昧和不理智,再去纠缠只会让两个人的生活重新陷入紊乱。

恋人之间郑重地做出分手的决定,必然有无法解决的矛盾或阻碍,时间只会淡化双方内心的恶意,而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就算重新在一起注定会重蹈覆辙,错过指向的是放下,当你不再执念,下一场缘分也才会到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