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此伤害自己,还有少数人因爱生恨,选择报复对方,却不想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
 36岁的李某条件很好,经营着一家饭店,有车有房有存款,可他却没结婚,并不是因为他的眼光高,而是因为他脾气太暴躁,经常动手打人。和他交往过的女友也因为无法忍受他的暴力对待,统统选择了分手。案发一年前,李某和白女士相识相恋,白女士性格温柔,是李某心仪的结婚对象,所以,他对白女士很好。李某以为,自己对白女士这么好,她肯定会跟自己结婚,可白女士却在这段感情里备受煎熬。李某对白女士好不假,但他因为一些小事,就能对白女士进行辱骂,甚至动手。更夸张的是,有时两人有了矛盾,当天没有事,可过了一个星期或更长时间,李某就会突然发难,毫无征兆。换做谁恐怕也受不了,就这样,白女士提出了分手,李某为此对她心怀恨意。时间来到分手3个月后,这天晚上七点半左右,白女士和男友杜某逛街,恰巧被李某看到。李某看着白女士和杜某举止亲昵十分甜蜜,想起他跟白女士破裂的感情,当即暴怒,冲上去开始对两人实施殴打。杜某不是李某的对手,被打倒在地,白女士也挨了好几拳。就在李某准备继续殴打白女士时,杜某拦住了他,并让白女士快走。可两人的力气差了太多,没一会儿,李某就摆脱了缠着自己的杜某,然后在一处侧楼梯找到了白女士,他把白女士强行拖住上车,准备带回了自己家。期间,白女士两次想要跳车逃跑,但都被李某抓了回去。她又两次借口上厕所想要逃跑,但都被李某控制,无法逃脱。就这样,李某带着白女士回到家中,不顾她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之后,白女士趁着李某睡觉的机会,逃出李某家中,并到派出所报案。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还辩解自己案发当天根本就没见过白女士。可不论是商场的监控还是刘某所在小区的监控,都拍到了李某拖拽着白女士的画面。 毋庸置疑,李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白女士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违背了白女士的意志,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在《刑法》中,强奸罪一般会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中,强奸妇女一人, 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实,对于强奸罪还有另一种处罚: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很多人巴不得所有的强奸犯都判无期或死刑,可事实上,只有强奸导致人死亡、强奸妇女多人等等一些恶劣情形,才会按照后者判罚。最终,他被判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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