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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小男孩骗到千里外,却因一件事改变初衷,竟带孩子踏上归途!

 人之意 2023-02-19 发布于陕西

从厦门到广州,一位身处绝境准备将拐骗到千里之外的小男孩卖个高价的打工妹,突然改变了初衷,像母亲一样带着孩子踏上了归途……

1995年4月29日下午4时许,到了孩子们放学回家的时候,厦门市某中心幼儿园充满了孩子和家长们的欢笑声。和往常一样,住在二五横巷的徐爱华来到二楼的教室,接自己的宝贝儿子强强。

教室里还有一些孩子在等候家长们,但没有看见强强。

“叶强呢?!”她问老师。

“不是他的阿姨带回家了吗?”老师反问道。

“谁带走的?”徐爱华有点着急,因为她并没有叫什么人来带孩子呀。

“她说是你表妹,说普通话,大约下午3点半左右。”

徐爱华急忙跑回家,没有,又赶到幼儿园,她着急地跺着脚,哭着喊道:“你们赔我的孩子……”

当晚,厦门电视台数次播出寻人启事,画面上那穿着小狗童装的男孩儿甜甜地朝着人们笑着:“叶强,男,4岁半,1米左右,身穿草绿色衣裤,于4月29日下午4时左右被一女青年从幼儿园带走,至今下落不明。

次日,《厦门日报》也刊出了寻人启事,一时间,强强被拐成了继一个月前小学一年级学生在斑马线被车辗死后市民关注的又一热点,与此同时,强强所在的中心幼儿园、开元区教委及派出所也全力投入寻找孩子的行列。

带走孩子的女青年是刘艳丽。此刻,她与强强正在324国道上开往广东方向的一辆红色小巴上。

时年23岁的刘艳丽是江西省莲花县坪里乡人,三年前就和村里的许多孩子一样外出打工。在厦门的集美和杏林的工厂干了一年多后,她节衣缩食,往家里寄了2000多元钱。她心里高兴、知足,希望再挣几年,成个家生个孩子……

1993年夏天,单纯而幼稚的她犯了一个许多女孩子常犯的错误,然而她却一错再错,一步一步地偏离了正道。

与她一道在集美一家冷冻厂打工的一共有6个同县的小老乡,二女四男,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和精明能干的贺某交往日密,终于超过了朋友关系,1994年9月,她发现有了身孕,不想结婚也无力结婚的贺某要她打掉孩子,但他不能保证与她结婚。刘艳丽只有一个要求,让他带她回家,承认有她这么个“女人”。贺某执意不肯,两人就这么僵着,拖着。几个月下来,她已无法打工了。那一天,她流着眼泪回到家乡,在自己村子外徘徊了整整两个钟头……她有个已念高三的弟弟,书读得好,今年要高考,他是他们家乃至乡村里的骄做。她怕自己怀孕的丑事让家里知道,影响弟弟高考。终于,她又走向汽车站……

1995年3月初,心灰意冷的刘艳丽又回到了冷冻厂,这回,贺某一咬牙拿出500元,要与她一刀两断,此刻,她揪心般的痛苦,再过几个月就要生孩子了,她太需要钱了。她红着眼眶按照贺某的要求写下字据:我与贺某没有恋爱关系了,今后自己负责……

她揣着这500元离开了贺某。她在市区的一家小旅社住下了,望着窗外白茫茫的天,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几天下来,吃喝住宿又花去了一、二百元,她知道再这么下去口袋里的钱熬不到临产。于是,她硬撑着身子在自发劳务市场找了一份当保姆的工作,每月吃住之外230元工资。仅仅过了儿天,因为妊娠反应强烈,她不得不辞去保姆工作。这一天是1995年3月27日,她身上只剩下100多元钱了。

在这短短的十几天时间里,刘艳丽接触了城市人的生活和城市人的孩子。她照看的是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女孩有着当个体户的有钱的父母。同样是人,人家的孩子过的是神仙般的日子,自己呢,生下的孩子靠什么生活?

她的心在颤怦,理智终于被仇恨冲垮,一个罪恶的念头萌发了。

1995年4月29日下午3时40分,刘艳丽找到了这家幼儿园,她对看门的老师说:“孩子的母亲生日,我要早一点带他回去。”离放学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她轻松地溜进了幼儿园的大门。

“你找谁?”在二楼教室上课的老师发现了张望的刘艳丽。

“我找宝宝。”刘艳丽轻声回答。宝宝的叫法是她在当保姆的时候学的,主人一家和她都这么称呼孩子。

“谁叫宝宝?”老师又问,显然班上并没有叫宝宝名字的孩子。

“我表姐的孩子,我一直叫他宝宝。”

在这对话的几分钟内,刘艳丽在寻找着目标——她想要的东西。按她的想法,一要男孩,容易有人要;二要长得漂亮,可以卖大价钱。她终于发现了虎头虎脑的强强。

“唔,就是他!”刘艳丽指着强强,笑着告诉老师。

老师问强强:“认识阿姨吗?”强强摇头,一脸茫然。

“我不常去他家,”刘艳丽从容地解释着,同时,走近孩子,拍着孩子圆圆的脑袋说:“你不记得阿姨吗?你妈妈今天生日,早点回家好吗?”

一听早点回家,孩子赶紧点点头,跟着刘艳丽走出教室……

叶强的父母是一对普通的双职工。父亲在一家不太景气的公司工作,母亲36岁才生下他,产后身体一直不好,病休在家。强强被带走之后,一家人终日以泪洗面,母亲更是几天吃不下饭。

学校、单位、警方、新闻媒体乃至全社会都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寻找孩子。然而茫茫人海,孩子在哪里?

父母啼血的呼唤会不会感动拐卖者那丧尽天良的心?

刘艳丽带着孩子一出幼儿园,马上拦了一辆出租汽车,这是她第二次坐上出租汽车。第一次坐出租车的情景历历在目……那是她和贺某在厦门的南普陀游玩之后,贺某说:“我们也坐坐吧,我们打几年工,两个人能挣上不少钱,可以过个好日子……”如今,打工生活、贺某、还有那醉人的话都已远远地离开她了……

一路辗转,几次换车,终于到了广州火车站,一路的花费将她带出来的一百多元钱几乎全用光了。

晚上8时许,在火车站对面的人行天桥下,抱着孩子的刘艳丽徘徊不定,人生地不熟,她不知该去哪儿卖掉孩子。

睡醒了的叶强开始嚷肚子饿,为了不引起周围行人的注意,刘艳丽哄着孩子信步向一条僻静的小街走去。孩子还是没安静下来,焦虑不安的刘艳丽无奈,掏出了身上仅剩的几元钱来到一家小小的店铺前。昏暗的路灯下,一位中年男子叼着支烟慢悠悠的走过来,突然,那人向她脖子上抓了一把,刘艳丽吃了一惊,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人已抢过她的项链飞奔而去。刘艳丽惊叫着大声嚷嚷起来,要知道此时她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这条项链了,虽然这是条仅值三、四百元钱的细细的项链,却是她两年打工剩下的唯一财产!

站在路旁,刘艳丽毫无顾忌的诅咒着那个歹徒,骂着喊着,她猛然将自己和歹徒联系起来,自己不也一样抢走了别人的东西吗?而且是活生生的孩子,骨肉分离!

在那一瞬,她灵魂深处尚未泯灭的良知忽然复苏了。她自己一辈子没有做过对不起别人的事.如果卖掉孩子,自己会内疚的,而且被人伤害的滋味是那么强烈地在心头翻涌,那失去孩子的父母又会怎样悲痛欲绝!

被她的哭喊声吸引过来的路人此时正围在旁边议论纷纷,一位好心的妇女询问她的情形。渐渐平静下来的刘艳丽怎能告诉众人这个孩子是她拐骗来的呢?于是她说:“我送孩子到广州找父母,找不到,身上的钱又花光了,想再带孩子回厦门。”路边的行人十分同情她的处境,纷纷伸出了援助之手,有的给钱,有的买来了点心和饭……

看到这一幕,刘艳丽又一次流下了热泪,她决定将身边的孩子带回厦门。

晚上10时许,她终于在众人的帮助下,领着孩子上了开往汕头的汽车。从广州回到厦门,又走了一天两夜,换了七、八次车,她遇到的全都是好人。

一路上,有的乘客替她买车票,有的给他们买吃的,有的司机、乘务员不收她的钱。4月2日早上5时15分,他们坐的小巴到了厦门……

小叶强回家了!孩子的亲人们在一阵哭笑和忙乱之后,终于发现了坐在厅里一角默不出声的刘艳丽。

后来,一脸疲惫的刘艳丽在派出所委屈地说,自己还来不及向他们家里要点钱,就被抓了。

她为什么把孩子送回家后不悄悄地走掉呢?

原来她希望得到1000元的报酬,她认为自己本来可以在路上把孩子扔了,孩子送回来父母一定很高兴,说不定会给她更多的酬金,然后她就可以租一个地方把孩子生下来,如果是男孩就和他过一辈子,如果是女孩就卖掉……

刘艳丽当然不可能到1000元的报酬,她的结局是她预料不到的。1995年4月3日,也就是回到门的次日,她被送到医院做强制引产,随后被监护在医院病房,她因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几天后,经检察院批准她被依法逮捕。

刘艳丽送回孩子再次在厦门引起轰动,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群众打电话到公安局和新闻单位,有的谴责贺某,表示对刘艳丽的同情,有的请求公机为减免对刘艳丽的追究处罚,两位男士先后表示要出1000元帮助刘艳丽,一位女士多方打听,多方打听,要求探望刘艳丽,称她值得同情重于谴责……

值得一说的是强强的父母也原谅了刘艳丽的失足,表示宽恕刘艳丽,并想拿出一点酬金……

1995年7月21日,刘艳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应该说刘艳丽的犯罪首先源于别人对她的伤害,而她最终能迷途知返也是因为别人转嫁于她的痛苦。人性的复苏往往就在那一念之间,虽然那只是以一串廉价的项链为代价的。作为不幸的受害者,你是否就有权报复生活呢?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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