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送货注意事项,待提升采购及供应商层面要求
1.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提供送货明细清单实物单据(有条件的提供一式两份)
2.送货清单必须注明清晰以下内容: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需要和系统内留存的供应商名称一一对应,完全匹配);
采购单号:需要和系统的采购单号相匹配,以便对应抵消采购在途数额;
发货日期:注明实际送货日期;
送货明细:送货明细需要与实际箱号相对应
商品编码:必须使用系统内正常启用无异议的商品编码。
3.外包装要求:
编定及注明清晰送货箱号编号、明细数量;
编织袋内必须套好防水防尘袋,避免转运途中脏污破损;
推荐纸箱包装送货;
单个包裹的最大面,不超过1.2M*1.2M;
单个包裹重量尽量控制在1人可以单独搬运的范围内,最好在50KG内。
4.送货前需要沟通清晰送货方式,如发快递请务必注明快递单号,如发物流/货拉拉等请务必要
求送货方交待清晰收货地址信息,避免送货方式多次沟通联系确认收货地址(当前仓库位置导航定位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