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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适度规模农业 夯实乡村经济基础(乡振25)

 文明苑 2023-02-21 发布于山西

发展适度规模农业,必须解决两大问题,一是解决土地问题,二是解决经营主体问题。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务工经商,并在城镇安家落户,这为扩大规模农业解决用地问题创造了条件。同时,大量工业资本、民间资本向农村转移,这又为扩大规模农业解决经营主体问题提供了可能。截至2020年底,全国经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547家,省级以上近1.8万家,市级以上近6万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000多个,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新雁阵”,整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但,当前适度规模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土地流转难度大,土地出租与租赁困难并存。土地出租困难,存在边远偏僻、交通不便,以及地块零散,沟渠路不配套,不适合适度规模化经营,无经营者租赁等问题。土地租赁困难,存在农户担心流转后失去土地,不敢流转的问题;存在务工收入高,租金相对少,宁愿抛荒,不愿流转的问题。导致想租赁土地的找不到合适的土地,或者租赁不到土地;愿意出租土地的,又找不到租赁者,土地租不出去,抛荒随处可见。

二、流转机制不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土地流转没有任何激励措施;土地流转工作“缺人缺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导致信息不对称、组织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监督管理缺失,土地流转工作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工作。

三、经营主体种类繁多,档次水平参差不齐。经营主体大有国家级龙头企业,小有留守农民流转百儿八十土地;他们经营高到“产、供、加、销”一条龙,低到仅仅种养和销售。大的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效果好,小的经营主体勉强生存,有相当一部分亏损严重的经营主体纷纷倒闭,甚至付不起地租,逃跑走人。

四、适度规模经营难度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滞后。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不强,农业品牌化相对落后,农业竞争力较弱;农业生态、休闲和文化价值挖掘不够,一二三产业之间融合不足,附加值偏低,对农业的支撑带动作用不强。适度规模农业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依赖越来越强,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现有的服务组织结构也很松散,很难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经营者还在各自购买各类农机具,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这些问题不解决,严重制约了适度规模化农业的发展,影响乡村经济振兴。为此建议:

一、健全土地流转机制。鼓励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统一连片进行土地整理,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探索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返租农户土地,通过竞拍方式将耕地流转到种田大户手中。

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排灌设施更新改造和沟渠配套设施的投资力度;要支持种粮大户仓储物流、晒谷场地、烘干等相关农用设施建设;要开展大规模土地整治,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率;要以种粮大户为主,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提高已流转土地的生产条件。

三、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支持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稳定的生产基地。

四、逐步完善和健全各项政策措施。新增惠农补贴要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要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要设立种粮大户专项奖励扶持资金,对生产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种粮大户给予奖励扶持。

五、全面发展农业服务主体。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机、植保等中介服务机构,实现农机保养、统防统治、机插机收种粮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要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鼓励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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