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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斯博士“视角”理论浅析(1)

 培训班文摘 2023-02-22 发布于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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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卡斯滕·哈里斯,于2001年出版了《无限与视角》,作者从“视角”的角度对西方科学史进行了考察,其中关于“视角”的论述,可以视为“视角学”的理论奠基。

以下为哈里斯博士在书中关于“视角”的论述摘要以及对其观点的初步浅析,仅供参考。

1、我想把“视角”这一主题用作指导线索。它将把我们从世界的无限性引向自我的无限性,最终引向上帝的无限性。

浅析:

哈里斯博士较早地意识到了“视角”的独特价值,在书中以“视角”为主要方法和指导线索,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科学和哲学发展史的深层脉络进行了梳理,书名《无限与视角》。

通览全书后,可以发现,书名中的“无限”指代的是“真理”,而且是西方文化语境的“真理”。这一“真理”的终极体现为“上帝”、“上帝的道”、“上帝的逻各斯”。其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即是“无限”,而且这个“无限”是超越了人类认知能力的无限。

书名中的“视角”,除了有作者所说的“视角原理”中的视角的含义以外,还有这样一种特殊的含义,即“视角”是有限的,而“无限”是“非视角”的。

以“无限与视角”来作为书名,即代表着这样一种潜在的含义:人类(西方)哲学及科学的发展在不断地突破人类各种“视角”的限制,在“真理”的“客观性”上不断获得进步,由此而不断地接近“无限真理”。

综合书中的观点,可以发现,作者认为,不管科学如何进步,科学所发展的“客观性真理”仍然属于“有限真理”,它只能不断地接近“无限真理”,但永远达不到“无限真理”本身。

但同时作者也探讨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在脱离了人的物质身体和个体属性的纯粹的“我”之中,去发现蕴含在人类自身中的“无限”,从而不断接近“上帝”的“无限”,甚至融入“上帝”的“无限”,或者说与“上帝”的“无限”合一。

这也是《无限与视角》一书所达到的最高哲学境界。这一境界的实现,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是从世界的无限性引向自我的无限性,最终引向上帝的无限性。

2、我所谓的“视角原理”,它可以一般地表述如下:要把一个视角作为一个视角来思考,在某种意义上就已经超越了它,就已经认识到了它的局限。

浅析:

作者以独到的慧眼,发现了“视角”的秘密——即笔者在《视角》法则(6)中所说的:视角决定视界,同时超越视界。

当某一种“视角”成为了另一种视角下的“视界”时,这另一种视角就超越了作为“视界”的“视角”。

笔者在阐述“视角法则”的时候,尚不了解哈里斯博士和《无限与视角》一书。后来得知哈里斯博士早在2001年就出版了《无限与视角》,并在书中阐述了如上所述的“视角原理”,深感钦佩。

在此特别向哈里斯博士表示崇高的敬意。“视角原理”揭示了“视角”最独特的地方,即当我们从视角的角度去考察某一个视角的时候,即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越了它。

3、我们只能把从那个视角向我们显示的内容理解成某种东西的一种视角性呈现,而这种东西不能如其本身地显示自己。

浅析:

从哈里斯博士这段话的表述可以看出,哈里斯博士眼中的“视角”与笔者《视角》系列中所说的“视角”虽然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同时也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笔者《视角》系列中的“视角”,是“心-视角-视界-世界”一体化的“视角”。

而哈里斯博士所说的“视角”是与“某种东西”相对的“视角”。“某种东西”当然可以是任何一种事物,但在更深的层面,“某种东西”指向的是作者所说的“客观实在”,以及“无限真理”,即“上帝”。

结合书中的其他论述,可以看出,哈里斯博士所说的“视角”,天然地被赋予了“局限性”,即所有“视角”都是有局限的,都不能“完全正确地”反映“客观实在”,更不能“完全正确地”反映“无限真理”。

在哈里斯博士的视角下,这的确是非常正确的。这也正是哈里斯博士“视角学”的独到和深刻之处。对于这其中的智慧应该为我们所汲取。

但同时,哈里斯博士的“视角”,只能代表西方文明,但不能代表东方文明。

在东方文明的视角下,“视角”有着另一种不同的韵味。笔者的《视角》系列正是以东方文明的视角,特别是以中国儒释道文化底蕴为基础的“视角”。

在东方文化的视角下,“视角”一头连着“有限”,即“视界-世界”,一头连着“无限”,即“心”(“心”同时涵括了“有限”和“无限”)。

这种视角下的“视角学”,其目的和意义正在于不断地超越有限,最终达到究竟的超越,即无限。

在“有限”的“视界-世界”这个层面,哈利斯博士的上述论述是有效的,这时,“某种东西”指代的既可以是具体的人、事、物,同时也可以指向最终要实现的那个究竟超越的境界,即“无限”。

4、要想意识到视角,不仅要意识到所看到的东西,而且要意识到我们特定的视角是如何让所看到的东西以那种方式显现的,也就是意识到支配我们视觉的条件。

浅析:

哈里斯博士这里阐述的是考察视角、应用视角的基本方法。

这里其实已经用到了双重视角。一个是作为考察对象的视角,一个是作为考察主体的视角。

“看到的东西”是呈现在对象视角中的“视界-世界”,“如何让所看到的东西以那种方式显现”即是对象视角本身,“意识到支配我们视觉的条件”,即是“考察”“对象视角”的考察内容之一,这同时也是主体视角的“视界-世界”。

“视角学”的具体运用,总是离不开双重视角,甚至多重视角。这是视角学实践的基本特点和基本方法。不管是西方文明背景下的视角学,还是东方文明背景下的视角学,哈里斯博士所阐述的方法都可以作为基本方法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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