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 1、章丘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符复核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济阳区 对当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内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3、钢城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级、市级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选加奖励5万元。 4、商河县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补助。 5、历城区 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20万元奖励。 6、历下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 7、高新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淄博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首次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市财政再给予10万元补助。 东营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日照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枣庄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资金20万元。 潍坊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首次通过认定的中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次性补助10万元。 泰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泰安市与各县区按照财政分成比例配套补助10万元。 菏泽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大中型企业, 当年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对新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小微企业,连续3年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济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其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补助。 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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