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天的时候路口守卡,跟着派出所还有值班的同事,去到附近看摩托翻车现场。 起初的时候,我以为人已经被送往医院了呢,留下现场还没打扫。我站在离他一米多的距离,看过去就像是电视中事故案发现场。条件反射让我的脚滞在原地不动,我突然想到,万一挪动时候压到他的其它地方该怎么办。就在我站住不动的时候,派出所的人快步到他的跟前,并且几个人合力将摩托车抬起来了。我见状,立即走向前,跟他们一起将摩托车搬到旁边去。就算是派出所的同志已经在现场了,也需要拨打电话寻求帮助。不过我也是后面才了解到,虽然同属公安机关,但是路上的事故,对于派出所而言并不在行,对这种事情在行的是交警。头稍微一斜,轻轻一按。通话立马接通,通话对方立马就有反应,实时反馈没有问题,真真高效。当车子一从他的身上抬起的瞬间,我能感到躺在地上的人一下子回阳了一样,他缓了一口大气。他的身体松软下来,而不像刚刚一样,在摩托车的重压下艰难的紧缩着。当我们将摩托车推在一旁的时候,他本能地爬起来靠在马路边上了。我站在他的旁边,没有听到粗重的喘气声,也没有听到疼痛从他的口中嘶嘶发出声音。他肯定是喝了酒开车的。喝酒让他的意识不清,导致翻车。对于我们的关问,他只能保持垂头的姿势,抬起手艰难吃力地摆动。解锁的时候我发现,原来这个社会上果然大部分人都是右撇子,而大部分人都是用食指设置指纹。一下子不懂要怎么表达,难不成说:“手机的主人出车祸了,我们正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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