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专职机构,负责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促进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处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一)主要审计工作 1.校内财务审计; 2.校内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审计; 3.对学校财务运行的监督; 4.对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和采购的招标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二)具体审计内容 1.财务收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有关经济活动: 2.预算执行和决算; 3.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4.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5.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6.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7.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8.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1.负责医学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方针政策、发展动态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理论指导。 2. 负责编制或修订学校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建设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指导二级学院调研、论证、编制本单位的建设发展规划。 3. 负责或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建设评估工作;负责或组织对学校各类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工作。 4. 负责对学校重大发展性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以及分步骤实施方案提供咨询,并履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能。 5. 参与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推进综合改革任务实施。 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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