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判断标准 我们一般将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分成三种:分别是异常波动、盘中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 (一)异常波动 这里可以从涨跌幅和换手率两个方面来判断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1.涨跌幅
北交所指数发布前,以北交所全部上市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并据此认定异常波动情形。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异常波动指标连续计算。基准指数由北交所向市场公告。 注意: ①沪深交易所这里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中的“三个交易日内”,是指连续一个交易日、两个交易日或三个交易日内,偏离值累计达到异动标准都算异常波动。 ②北交所上市公司出现“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为异常波动情况,这里的“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是指在最长不超过20个交易日的期限以内股票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 2.换手率
注意:这里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中的: 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是指连续一个交易日、两个交易日或三个交易日内,偏离值累计达到异动标准都算。 ②“前五个交易日”是指“连续三个交易日内”之外往前推五个交易日。 ③“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是指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之和。 (二)盘中异常波动 1.深交所
注意: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在9:25前停牌的,当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开盘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证券在9:30及其后临时停牌的,当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停牌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 2.上交所
(三)严重异常波动
关于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只有创业板和科创板有相关规定,而对于沪主板、深主板和北交所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的,交易所可以采取限制交易、强制停牌等处置措施,并向证监会报告;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临时停市等处置措施并公告。具体办法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计算规则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计算,我们一般从涨跌幅和换手率两个方面来看。 (深主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不纳入证券公开信息披露及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一)涨跌幅 1.关于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计算
注意: 深交所规定,证券价格达到涨跌幅限制的,取对应的涨跌幅限制比例进行计算。 2.关于重新计算
3.关于不纳入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二)换手率
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信息披露要求 (一)异常波动情况 沪深交易所规定: 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认定为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安排公司在非交易日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从次一交易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北交所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北交所认定的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如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无法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向北交所申请停牌直至披露后复牌。 (二)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三)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内容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情况时,需按要求及时进行披露,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四)异常波动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问 答 精 选 01 问题君:当创业板股票发生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是否需要停牌核查?停牌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8.1.1和8.1.2条的相关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的,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核查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的,公司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股票应当自披露核查结果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公告(如有)之日起复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自次一交易日起复牌。 02 问题君:深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需要在交易日披露吗? 触发达到了,当日就需要披露,可以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1.5.1条的规定。 点击查看大图 03 问题君: 沪主板上市公司股价前三日达不到20%,两日连续涨停,达到20%的情形,是否需要异动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5.4.2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1.5.1条的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累计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在达到异常波动后的下一交易日进行异常波动公告。 04 问题君: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如何理解定期报告披露期间? 上市公司法定的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到上市公司实际披露日之前,例如一季报即为4月1日到上市公司实际披露日之前。 |
|
来自: 新用户37957000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