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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焰:《数据:要素的特征与交易的基础》

 hunt2016 2023-02-27 发布于上海

在首届中国数字产权创新论坛上,国富资本董事长、元宇宙与碳中和研究院院长熊焰围绕数据要素特征、数据产权和确权登记展开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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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熊焰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上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首届中国数字产权创新论坛,我演讲的内容是数据要素特征、数据产权和确权登记

第一个话题,一个全新的时代正在到来。

刚才主持人讲了,今天的中国正在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就是数字经济时代。去年年初,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发布,开篇第一句话,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社会形态。大家注意,这里的数字经济不是一个技术,不是一个产业,而是作为一个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并列的时代来表述。到目前为止,这是全球第一个国家政府明确数字经济作为一个时代。

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数字经济,是一个由低向高向顺次迭代。数字经济时代正在到来,我们对新的时代如何认知?

站在低阶时代,比如说站在农业经济时代的人,他很难理解高阶形态的运行规律。一个最能干的农场主很难运营管理一个跨国公司,因为从低往上看,他看不到全景。而站在高阶形态上,比如说站在工业时代,俯瞰农业时代,却能够对整个低端形态全面赋能,全面改造,全面颠覆。

今天的中国农村,那还有什么面朝黄土背朝天,什么手工收割。看看中原的麦收,天上飞的是无人机,下面是联合收割机。现在的农民已经是只要是定出计划选出品种,就有人播种,有人给你除草,有人给你收割,农业经济被工业经济重塑了,就是低阶形态被高阶形态重塑了。

今天中国已经一只脚迈入了数字经济时代,对于数字经济时代的规律,我们这些工业经济时代的人,该如何认知,我们能够理解它的发展趋势与规律吗?有些什么路径、脉络可循?     

第一个我们可以依据人类社会不同阶段的普遍适用的一些规律,比如说生产力要适应生产关系,比如说要通过技术进步推动单位消耗创造更大价值,这些基本规律是通用的。另外,就是数字经济的一些规律,比如摩尔定律,梅特卡夫定律,就是网络的价值与它的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等这样一些规律,对我们理解数字经济是有帮助的。

另外就是一些洞见,数据二十条就包含了一系列的洞见,跨越了过去的认知,面向新的时代给出了很多新的制度创新供给,我们要认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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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汇报的第二个话题,数据要素

要素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最早是英国的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引用了一句英国谚语,“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提出了农业经济时代的两大要素,土地与劳动。

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了土地、劳动、资本三要素,进而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中,又逐渐出现了知识、技术、企业家才能,六要素理论是被学界和业界普遍接受的理论。三年前,中国政府正式提出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这是对于经济和学术的一个重大创新。

要素有什么属性呢?

第一个,生产性,要素是用于生产及再生产,是生产资料,因此要素具有生产性。

第二个,组合性。一般来说,单一的要素不构成价值的增值,不构成经济的循环,因此要素至少要两个以上的组合。比如说在农业经济时代就是土地与劳动的组合,到了工业时代就要求资本、劳动、设备技术的组合等等,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要素的维度会越来越多。

第三个,时代性,一个时代有它独特的主导要素,比如说农业经济时代主导要素就是土地,到了工业经济时代就应该是资本与技术。到了数字经济时代,主导要素就是数据。    

要素的演进,也有一些自身的规律。

  • 第一个,在我们所使用的要素中,物性要素的比重在降低,人的活劳动就是人性要素的贡献比重在上升

  • 第二个,在人的活劳动贡献中,体力劳动的比重在下降,脑力劳动的贡献比例在上升

  • 第三个,维度越来越多。原来是两维的,后来变成四维、五维,现在多数场景是七维,就是7个要素全参与了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

传统的要素,比如说土地、劳动和很多资源,有几个特征,第一个用经济学术语叫耗竭性,它总有一天会用完,比如全球的能源矿产,传统化石能源,它用亿万年生成,但用一份少一份,早晚会枯竭,这是物性要素的一个特征。

另外,物性要素,土地,设备包括劳动力,都可以通过等价交换获得,因此它的产品的价值增长弹性是有限的。不可能永远你都低买高卖,永远占便宜,这不是市场的普遍情况。这些物性要素是等价交换获得的,因此它的产出物的价值增长弹性是有限的。

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以技术、企业家才能、数据等这样一些要素,与物性要素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差异,它基本上是非耗竭性的,源源不断。另外这些要素的估值非常困难,一个软件给了阿里巴巴,它形成一个亿的价值,给一个小企业可能一文不值。由于高度的离散性与新颖性,它的估值变得非常困难,它参与生产及再生产流通过程中价值创造的弹性就变得非常大。同一个技术,它可能不值几个钱,也可能富可敌国。这是一个重要的时代性特征。

我们来看一看数据要素的特征。数据二十条中讲要研究数字经济时代的规律。数据要素的独特特征是什么?

第一个,丰裕性。数据要素是人与计算机结合的产物,从源头上讲,接近于无穷无尽,源源不绝。数据的使用、复制成本接近于零,几乎没有摩擦,因此由它所衍生出的新产品也是无穷无尽的。因此数据要素可以说是极其丰裕。经济学的一个起码假设,叫做稀缺,任何要素对应于人的需求,它都是不够的。这个假设在数据面前似乎不完全成立,最起码出现了一些动摇。

第二个,共享性。刚刚发布的数据二十条一个最大的贡献,就是放弃了所有权的争论,让大家的注意力聚焦到使用权。

按传统的产权理论,产权是一个权利束,可以分为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它的产权束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环形展开的。但是数字产权是以使用权为核心环形展开,这是一个重大差别。

数据重复使用,不损害他人,反而有益。一个数据我用,你用,大家都用,越用效益越大,这就共享性,利益相关者相互增益,越用越富。经济学术语叫激励相融,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在以前要素中没有出现过的一个逻辑。

第三个,协同性。数据与其他所有要素都有关联,它会影响、改造、赋能其他要素。另外,有些人性要素,比如专利是有竞争性的,我用的这一段时间你就不能用。而数据没有这样,它可以多次的、连续的授权,无限授权,它还在产生价值。

第四个,普惠性。数据有公共品特征,外部性特征明显,与每个人的利益都相关。数据的广泛、高效利用,有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最后一个,非耗竭性,就是数据不像那些矿产,包括土地,本质上最后它会用完。数据源源不断,越用越多,用不完。

刚才有的演讲者也讲到,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能成为要素。资源、要素与资产三者的关系,这张图大概能看出来。

比如说土地资源,一个国家的土地资源就是在这个区域内所有的土地,但是这样的土地并不构成土地要素,是要经过整理的,是要经过开发的。类比数据,数据可以分为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要对它进行整理、清洗、规范化,这才能成为数据要素,变成计算机可理解,规范的数据。再往前推进,要登记确权。土地整理完了,你要登记确权,把它的经济属性描述清楚,比如土地,你不能说一块地,要明确有多少亩,有多少平方米,要有一个度量衡。然后你要描述地的位置,东经多少度,北纬多少度。

数据由要素变成资产,也要确权登记,首先要有一个标准的度量衡,要有数据指纹要进行特征描述,要进行语义规范,要有数字身份证,还要有时间戳。做这个比较之后,我们就知道数据由资源变成要素,再变成资产,还是要做一系列的工作。

第三个话题数字产权。

产权是现代经济的一个基础的制度。农耕文明的时候基本没有产权,虽然也有对私有权利的尊重,但是产权概念是非常模糊的。产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要素需要快速流动的时代出现的一个概念。

产权是资产所有人对所拥有资产享有的一切权利。可以分为公有产权、企业产权、个人产权和特许产权。这其中最活跃最有研究价值的是企业产权。

企业产权是要素的升华、抽象与虚拟化。我们注册了一间公司,假设100万,其中现金50万,管理团队20%,专利技术15%,还有一些设备。这个公司完成注册那一瞬间,原来投入的那些要素物的属性模糊了,抽象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就是产权。它是要素的凝结、升华与虚拟化,它使得要素的组合效率大幅度的提高,要素的流动效率大幅的提高,使得资源更便捷的向优势企业聚集。

产权的特征。

一个是排他性。就是我们说的产权清晰,一份产权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点,属于且仅属于一个法人或自然人。

另外一个是可交易性,产权的出现使得要素的流动效率大幅度的提高了。原来人性要素的定价难度非常大,交易难度非常大。但是转化成产权之后,它的流转效率高得多了。

再一个就是可分离性。一个总体产权可以理解为一束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处置权等等一束权利,在传统时代产权是以所有权为轴心环形展开,其他权利都跟所有权相关联。

产权的功能主要是减少了不确定性,使得企业的外部性内部化了,实现了资源的高效配置,有很好的激励与约束。产权是交易的基础。

延伸到今天的数字产权,作为数据交易的基础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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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就是标准度量衡。数字交易的标准度量衡是什么?不能说我家卖房子,我卖三间房,三间房是什么概念?三间就一定比一间房子大吗?你要说多少平方米。

因此交易的基础就是度量衡,这是我支持参加的一个科研项目,它是由北大人工智能研究院和中科院天津计算所等机构联合发起,全球首个数据要素的计量单位DRs。一个DRs等于数据库表视图中非空的一个单元格。这是基于几位数字科技院士的科研成果,已获国际专利授权,得到了国家信息中心和工信部互联网研究院的认可和使用,现在开始试点了。再加上所谓数据指纹,把特征解决了,然后定语义规范,再定数字身份,再加时间戳,一个数据登记的体系基本就建立了。

确权与登记是数据交易的起点,它是财产权制度的基础,是市场管理的基础。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登记系统制度,有一套登记的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的功能,登记的主体、登记的机构、登记的内容,登记的流程,以及各方的责任、权利、利益以及如何监管。

在数字经济时代还有很有意思的一个特征,数据的使用权比所有权更重要。由于数据的固定成本高,边际成本极低,使用权不独占,可无限授予,相互增益。使用权与价值创造联系最紧密。我们面临着一个全新的交易环境,使用权比所有权更重要。

数据二十条提出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这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它将激励更多的人来使用数据,尤其是围绕着数据的使用权重复使用,加大使用,这才能激发和创造数据要素的价值。因为数据只有更多的人使用,才能出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互增,激励相容,这是一个面向未来的大事业。

(这是作者2023年2月22日在首届中国数字产权创新论坛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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