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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05-2013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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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号案布备实施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 305-2013
J 1601-2013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Standard for testing of lifting equipments and
facilities in construction
2013-06-24 2014-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准标业行国和共民人华中
建筑 施 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Standard for testing of lifting equipments and
facilities in construction
JGJ 305-201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4 年 1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北京 标准行业国和共民人华中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Standard for testing of lifting equipments and
facilities in construction
JGJ 305 - 2013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发) 庄行万 百( 郊西京北
各地新华书店、 销经店书筑建
版 京红光制版公司制北
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 本开 850X1168毫 米 1 / 3 2: 张印 3 % : 数字 88 字 千
2013年 9版一第月 2013年 刷9 印 次 一第 月
: 价定 17. 0 0 元
统一书号 :15112 . 23743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 换退社本寄可
(邮码政编 100037)
本社网址 : http : / / www. cabp. com. cn
网上书店: http: //w w w . china-building, com. cn

6 0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告公的
现批准《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为行业标准, 编
号为 JGJ 305 - 2013,自 2014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0.7、4.2.9、4.2.15、5.2.8、6.2_9、7.2.15、8. 2. 8 条为强
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 6 月 2 4日
号 第
告 公
部设建乡城和房住国和共民人华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 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制订、修订计划〉》 知通的 ( 建 标 [2011] 17号)的要求, 制编准标
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
細 示 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材示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
定;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5.高处作业吊篮; 6. 龙门架及井架
物料提升机; 7.施工升降机; & 塔式起重机。
本标的条标志文, 文为以黑体字强制性条准中 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路甲 22号,邮政编码: 1000H)。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舜元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 :南京建工建筑机械安全检测所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队总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建设厅安监站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山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湖北赤东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 长 城建设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
浙江广 扬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 北省 土木 建筑 学会
哈尔滨 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 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杭州二 建建设有限公司
重 庆 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成都 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杭州品茗科 技有限公司
南 宁 市建筑管理处
杭州萧 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阳市南 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 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 化协会 施工安全 专
业 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 草 人 员 :廖 永
徐光新 魏邦仁 张 健
姜 宁 李忠伟 汤坤林 王剑辉
李丽峰
冯 琪 韩 海 瑞 袁革忠
陈再捷 宫守河 明仲赵 刘铁刚
翟旭斌 孙仁宗 陈进雄
赵 国 杨
李 迥
吴瑞军 刘 海 勇 陈炎表
姜万宇 杨 昆 张国 庆 曾 安 军
孙正坤
金光炎 宋连 海 张 群望
肖 剑 卫 维 俞向 阳 杨 静
章铭荣 毛红卫
何品群 彭 杰
秦春芳
本标准主要 审 查人 员 :耿洁明
有张 闻 戴宝荣 熊 琰
杨存成 毕刚费 汪道金 石 卫
王 峰 解 金箭 葛兴杰目 次
1 测 ...................... .........................1
2 术语和符号 ... ...................................... 2
2 . 1 相 吾 ...................................................................................................2
2 . 2 符号 ................................................................................................... 2
3 基本规定 ........................................... 3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 5
4.1 一 般 规 定 ..........................................................................................5
4.2 求及要内容检验 ............................................................................ 5
5 高处作业吊篮 ....................................... 10
5.1 —定规般 .................................................................................... 10
5.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10
6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 .............................13
6.1 —般 规 定 ..................................................................................... 13
6.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 13
7 施工升降机 ......................................... 18
7.1 —定规般 ..................................................................................... 18
7.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 18
8 塔式起重机 ......................................... 25
8.1 —般 规 定 ..................................................................................... 25
8.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 25
附 录 A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验 报 告 .................... 33
附 录 B 高处作业吊篮检验 报 告 ........................ 40
附 录 C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 报 告 ..............44
附 录 D 施工升降机检验 报 告 .......................... 51
附 录 E 塔式起重机检验 报 告 ................. :.................. 59
6本标准 用词说明 .......................................69
引用 标准 名录 ......................................... 70
附:条文 说明 ......................................... 71
7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and Symbols ...................................................................... 2
2. 1 Terms ............................................................................................... 2
2.2 Symbol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3
.................................................... 5
4 Adhering Adjustable Scaffolds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5
4. 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 5
5 Suspended For work at Heights ................................................ 10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0
5. 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 10
6 Gantry Frame and Headframe Hoisters .............................. 13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3
6. 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 13
7 Construction Elevator .................................................................. 18
7.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8
7.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 18
8 Tower Crane .................................................................................... 25
8.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25
8. 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 25
Appendix A Test Report for Adhering Adjustable
Scaffolds ...................................................................... 33
Appendix B Test Report for Suspended Forwork
at Heights .................................................................. 40
Appendix C Test Report for Gantry Frame and
8Headframe Hoisters ................................................ 44
Appendix D Test Report for Construcion
Elevator ...................................................................... 51
.............................. 59
Appendix E Test Report for Tower Crane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6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70
Addit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71
91.0.1为 加 强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以 下简称 升降设备设施 )
的检验,根据国 家 现行有关 法律 、法 规, 确保 升降设备设施的安
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 适用 于建筑施工 使用 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
作业吊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
等 升降设备设施安 装 、使用 的检验。
1 .0.3升降设备设施的安 装 、使用 检验 除应 符合本标准外, 尚
应 符合国 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 1.1 升降设备 lifting equipments
由 专 业 生产厂家 制 造 的 能够 自行升降, 垂直 、水平运 送物料
或 人 员 的施工机械。
2.1. 2 升降设施 lifting facilities
主要结 构构件 为工 厂 制 造 的 金属 结 构产品 ,在现 场按特 定的
程 序 组 装后 ,附着在建筑物上 能够沿 着建筑物自行升降的施工作
业 平 台和 防护 设施。
2.1. 3 升降设备设施检验 testing of lifting equipments and fa-
cilities
对安 装 、使用 的升降设备设施的安全 使用 条 件 、安全 装置可
靠 性 与 标准规范及 相 关技术文 件 符合程 度 的验 证 。
2. 1. 4 受 检单位 the units being inspected
升降设备、升降设施的安 装 单位 或使用 单位。
2 . 2 符 号
2.2.1 Qm— — 最大 额定起重量。
2. 2.2 Q 0— — 额定起重量。
2. 2.3 R0 —^ 最大 工作 幅度 。
2. 2. 4 v---- 额定提升 速度 。3 基本规定
3 . 0 . 1 升降设备设施 超 过 使用 年限 时 ,应按相 关规定 进 行
评估 。
3 . 0 . 2 受 检单位 应 提 供与 检验升降设备设施安 装使用 有关的过
程 记录 。
3 . 0 . 3 升降设备设施检验 应采用适宜 的仪 器 、设备和工具。 属
于 法 定计量检定范 畴 的仪 器 、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 法 定计量检
定机 构 计量检定合格,并 应 在有 效 期内。
3. 0. 4 检验现 场 具备的条 件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无雨雪 、大雾 ,且风速不应大 于 8.3m/s;
2 环境温度宜 为 一 15°C? +40°C;
3 现 场供电电压波动偏差应 为 ± 5 % ;
4 应 设 置 安全 警戒 区 域 和 警 示标 识 。
3. 0 . 5 升降设备设施的检验 分 为 保证项目 和 一般项目 ,检验结
果可分 为合格和 不 合格。
1 当保证项目 和 一般项目 检验全部合格 时 ,判 定为
合格。
2 当保证项目 检验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 检验中 不 合格 项目
数 符合 下列 规定 时 ,可判 定为合格:
1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髙 处作业吊篮、龙门架及井架物
料提升机 不得超 过 3项 ;
2 )施工升降机 不得超 过 4 项 ; ''
3 )塔式起重机 不得超 过 5项 。
3 当保证项目 检验有 不 合格 或一般项目 检验中 不 合格 项目
数超 过本条第 2 款 规定 时 ,判 定为 不 合格。
3 . 0 . 6 经检验 判 定合格的, 若一般项目存 在 不 合格 项 ,应整改
3至 合格 后方可使用 ,并 应将整改资 料 报 检验 方 。
3 . 0 . 7严禁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弁降设备设施。
3 . 0 . 8升降设备设施检验 后应 出具检验 报 告,并 应存档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1 一般规定
4 . 1 . 1 :
1 ;
2 ;
3 、 ;
4 ;
5 、 ;
6 ( ) 、 。
4 . 1 .2 A 。
, 。
4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4 . 2 . 1 :
1 、 、

2 ,
5 ; ‘
3 1. 2m;
4 ,
7m,折线 或 曲线 布 置 的架体 支承跨 度不应大
5. 4m;
5 1/2 ,
2m,
1/4 ;
6 110m2 ;
于 大应不 积乘 的 度 跨承支 与 高全体架
度 跨承支 的 于
大应不度长 挑悬 平水 的体架架手脚降升着附式 跨 单 于 大应
不 并 度 跨承支 平水 于 大应不度长 挑悬 平水 的体架

于 大应不度
跨承支 体架的 置 布 线 直 求要计设合符 应度 跨承支 体架
于 大应不度 宽 体架
高 层楼倍 的物
筑建着附所于 大应不且 符 相 案 方 工施 与应度 高总体架
陷缺 等
蚀锈 重严 纹裂 形变 性 塑显 明无应件构 力承 要主有所
定规 列下 合符 应构 结体架
验检行 进得不 时 全 齐 不 料
资 的 供 提位单检 受当 告 报 验检 写填 录 附准标本 按应
录记 检自 后 前 降 下 升 提
录记 检自 试 调 装 安
书证 格合的备设升提
书明说用使 证 格合 品产
案 方 工施 项专
议 协 全安及 同 合 包分 业 专
料 资列下 有具 应 位单检 受7 相 邻 提升机位 间 的高 差不得大 于 30mm,整 体架 最大 升
降 差不得大 于 80mm。
4 . 2 . 2 竖 向 主 框 架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应 在附着 支承 结 构 部位设 置与 架体高
度相等 的 竖 向 主 框 架, 竖 向 主 框 架 应 为 桁 架 或刚 架结 构 ,其 杆 件
连 接 的 节点 应采用 焊接 或 螺栓 连 接 ,并 应与水平 支撑桁 架和架体
构 架 构成 空间几 何不可 变 体 系 的 稳 定结 构 ;
2 主 框 架的强 度 和 刚度应 满足 设计要求;
3 主 框 架内 侧 应 设 置 导轨 ,主 框 架 与 导轨 应采用刚 性 连 接 ;
4 竖 向 主 框 架的 垂直偏差不应大 于 5/1000,且不应大
于 60mm o
4 . 2 . 3 水平 支承術 架 杆 件 的 轴线 应相 交 于 节点 上, 各节点 应采
用 焊接 或 螺栓 连 接 ,且应 为定 型桁 架结 构 。在 相 邻两榀竖 向 主 框
架中 间 应连 续 设 置 。
4 . 2 . 4 架体 构 架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架体 构 架 相 邻立杆 连 接接头 不应 在 同一水平 面 上, 且不
得 搭接 ;对 底 部 采用 套接 或 插接 的 可除 外。
2 架体外 立面 应沿 全高设 置 剪刀撑 ,剪刀撑 的 斜杆 水平 夹
角 应 为 45°? 60°,并 应将 竖 向 主 框 架、 水平 支承析 架和架体 构 架
一成连 ‘ 体。
3 架体 应 在 下列 部位 采 取 可靠 的 加 强 构造 措 施:
1 ) 架体 与 附 墙支座 的 连 接 处;
2)架体上提升机 构 的设 置 处;
3 )架体上 防 坠 、防 倾 装置 的设 置 处;
4 )架体吊 拉点 设 置 处;
5 )架体 平 面 的 转角 处;
6 ) 当 遇到 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 平 台 等 设施, 需断
开 处。 、
4 各扣 件 、连 接螺栓 应 齐 全、 紧固 ,扣 件 螺栓拧紧力矩 应
为 40N ? m ? 65N ? m 。采用 扣 件 式脚手架 搭 设的架体,其 步距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 扣 件 式 钢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
范 》JGJ 130的要求。
5 架体 悬挑端 应 以 竖 向 主 框 架为中 心 成 对设 置 对 称 斜拉杆 ,
其 水平 夹角 不应 小 于 45° 。
6 在升降和 使用 工 况 下 ,架体 悬臂 高 度 均 不应大 于架体 髙
度 的 2/5,并 不应大 于 6m。
7 物料 平 台 不得与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各 部位和 各 结 构构件
相连或 干涉 ,其 荷载 应直 接传递给 建筑工程结 构 。
4 . 2 . 5 竖 向 主 框 架所 覆盖 的高 度 内 每 一 个楼层均 应 设 置一 处附
墙支座 ,且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附 墙支座锚固 处的 混凝 土 强 度应 达 到 专项方 案设计 值 ,
且应大 于 C10;
2 附 墙支座锚固螺栓孔 应垂直 于工程结 构 外 表 面 ;
3 附 墙支座锚固螺栓 应采 取 防 松措 施, 螺栓露 出 螺母端 部
的 长度不应 少 于 3倍螺距 ,并 不应 小 于 10mm;
4 附 墙支座锚固螺栓垫板 规格 不应 小 于 lOOmmXIOOmm
X 10mm;
5 附 墙支座锚固 处 应采用 两 根 或 以上的附着 锚固螺栓 。
4 . 2 . 6 防 彳 ?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每 一 个 附 墙支座 上 应 配 置防 倾 装置 ;
2 防 倾 装置应采用 螺栓 或 焊接 与 附着 支承 结 构连 接 ,不得
采用 扣 件方 式 连 接 ;
3 在升降工 况 下 ,最 上和 最下 两个导 向件 之间 的 最 小间距
不应 小 于架体 髙度 的 1/4或 2. 8m。
4 . 2 . 7 架体升降 到 位 后 ,每 一 附 墙支座 与 竖 向 主 框 架 应采 取固
定 装置或 措 施。 .
4 . 2 . 8 防 坠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防 坠 装置 在 使用 和升降工 况 下 均 应 设 置 在 竖 向 主 框 架部
位,并 应 附着在建筑物上, 每 一 个 升降机位 不应 少 于 一 处;
2 防 坠 装置应 有安 装时 的检验 记录 。4 . 2 . 9 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严禁设置在同一个附墙支承结
构上。
4. 2.1 0 架体安全 防护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 扣 件 式 钢
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的规定,并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架体外 侧 应用 密 目 式安全 网 等进 行全 封闭 ;
2 架体 底层 的脚手 板 应 铺 设严 密 ,在脚手 板 的 下 部 应采用
安全 网兜底 ,与 建筑物外 墙之间 应采用 硬 质 翻板封闭 ;
3 作业 层 外 侧 应 设 置 1. 2 m高的 防护 栏杆 和 180mm髙 的 挡
脚 板 ;
4 当整 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中 间断开 时 ,其 断开 处必须 封
闭 ,并 应加 设 防护 栏杆 ;
5 使用 工 况 下 架体 与 工程结 构表 面之间 应采 取 可靠 的 防 止
人 员 和物料 坠落 的 防护 措 施。
4. 2.1 1 同 步控 制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当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 时 ,应 配 备有限制 荷载 自 控系
统 或水平 高 差 的 同 步控 制 系统 ;
2 限制 荷载 自 控系统 应 具有 超 载 15% 时 的 声 光报警 和 显 示
报警 机位, 超 载 30%时 ,应 具有自 动 停 机的 功 能 ;
3 7JC平 高 差同 步控 制 系统 应 具有 当水平 支承桁 架 两端 高 差
达 到 30m m时能 自 动 停 机 功 能 。
4. 2.1 2 中 央控 制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应 具备 点控 群 控功 能 ;
2 应 具有 显 示 各 机位 即 时 荷载值 及 状态 的 功 能 ;
3 升降的 控 制 装置 ,应 放 置 在 楼面 上, 不应 设在架体上。
4 .2 .1 3提升设备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提升设备 应与 建筑结 构 和架体有 可靠连 接 ;
2 吊 钩 不应 有 裂纹 、剥裂 ,不得 补焊 ;
3 液 压 提升 装置 管路 应无 渗漏 ;
4 钢丝绳 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起 重 机 钢 丝 绳 保 养 、
维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G B /T 5972的规定。4 .2 .1 4电 气系统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供电 系统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
技术规范 》JGJ 46的规定;
2 应 设 置专用 开 关 箱 ;
3 绝缘 电 阻 不应 小 于 0. 5 M D 。
4. 2.1 5 附着式脚手架架体上应有防火措施。01
5 高处作业吊篮
5.1 —般规定
5 . 1 . 1 受 检单位 应 具有 下列资 料:
1 产品 出 厂 合格 证 ;
2 安全 锁 标定 证书 ;
3 使用说明书 ;
4 安 装 合 同 和安全 协 议;
5 专项 施工 方 案及作业 平 面 布 置 图 ;
6 安 装 自检验 收 表 。
5 . 1 . 2 应按 本标准附 录 B 填写 检验 报 告。 当受 检单位提 供 的 资
料 不 齐 全 时 ,不得进 行检验。
5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5 . 2 . 1 结 构件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悬挂 机 构 、悬 吊 平 台的 钢 结 构 及 焊缝 应无明 显变形 、 裂
纹 和严重 锈蚀 ;
2 结 构件 各 连 接螺栓 应 齐 全、 紧固 ,并 应 有 防 松措 施;所
有 连 接销轴 使用应正确 ,均 应 有 可靠 轴 向 止 动装置 。
5 . 2 . 2 悬 吊 平 台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悬 吊 平 台 拼接 总 长度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2 底板 应 牢固 ,无 破损 ,并 应 有 防 滑措 施;
3 护 栏 靠 工作 面 一 侧 髙度不应 小 于 800mm,其 余 部位 髙度
不应 小 于 1100mm;
4 四周底 部 挡板 应 完 整 、无 间断 ,髙度不应 小 于 150mm,
与 底板间隙 不应大 于 5 m m ;
5 与 建筑物 墙面间 应 设有 导轮 或 缓冲 装置 ;6 悬 吊 平 台 运 行通 道应无 障碍 物。
5 . 2 . 3 钢丝绳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吊篮 钢丝绳 的 型 号和规格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2 工作 钢丝绳 直 径 不应 小 于 6mm;
3 安全 钢丝绳 应 选 用与 工作 钢丝绳 相同 的 型 号、规格,在
正 常 运 行 时 ,安全 钢丝绳 应 处于 悬 垂 张 紧状态 ;
4 安全 钢丝绳 、工作 钢丝绳 应分 别独立悬挂 ,并 不得 松散 、
打 结, 且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起 重 机 钢 丝 绳 保 养 、维护 、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GB/T 5972的规定;
5 安全 钢丝绳 的 下 端 必须安 装 重 砣 ,重 砣底 部 至 地 面 高 度
宜 为 100mm? 200mm,且应 处于自由 状态 ;
6 钢丝绳 的 绳端固 结 应 符合 产品说明书 的规定。
5. 2. 4 产品 标 牌 及 警 示标志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产品 标 牌 应 固 定 可靠 ,易 于 观察 ;
2 应 有重量限 载 的 警 示标志。
5 . 2 . 5 悬挂 机 构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悬挂 机 构 前梁 长度 和中 梁 长度 配比 、额定 载 重量、 配 重
重量及 使用 高 度应 符合 产品说明书 的规定;
2 悬挂 机 构 施 加 于建筑物 或构 筑物的作 用 力 ,应 符合建筑
结 构 的 承载 要求;
3 悬挂 机 构 横梁 应水平 ,其 水平度 误 差不应大 于 横梁 长度
的 4 % ,严 禁前低 后 高;
4 前支 架 不应 支撑 在 女儿墙 外 或 建筑物 挑檐边缘 等 部位;
5 悬挂 机 构 吊 点 水平 间距 与 悬 吊 平 台的吊 点间距 应相等 ,
其 误 差不应大 于 50mm;
6 悬挂 机 构 的 前梁 不应 支撑 在 非承 重建筑结 构 上。 不使用
前支 架的, 前梁 上的 搁 置 支撑 中 心点 应 和 前支 架的 支撑点 相 重
合,工作 时不得 自由 滑移 ,并 应 有 专项 施工 方 案。
5 . 2 . 6 配 重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配 重 件 重量及 几 何 尺寸 _ 符合 产品说明书 要求,并 应 有
11重量标 记 ,其总重量 应 满足 产品说明书 的要求, 不得使用 破损 的
配 重 件或 其 他替代 物;
2 配 重 件应 固 定在 配 重架上,并 应 有 防 止 可 植 意 移 除 的
措 施。
5. 2. 7 安全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上行程限位 应动 作 正 常 、灵敏 有 效 ;
2 制 动器应 灵敏 有 效 ,手 动 释 放 装置应 有 效 ;
3 应 独立 设 置 作业人 员专用 的 挂 设安全 带 的安全 绳 ,安全
绳 应可靠 固 定在建筑物结 构 上, 不应 有 松散 、断 股 、打 结,在 各
尖角 过 渡 处 应 有 保护 措 施。
5. 2. 8 安全锁应完好有效,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安
全锁。
5 . 2 . 9 电 气系统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主要 电 气 元 件应 工作 正 常 ,固 定 可靠 ;电 控箱 应 有 防水 、
防 尘措 施;主 供电电 缆 在 各尖角 过 渡 处 应 有 保护 措 施;
2 悬 吊 平 台上必须设 置 紧急状态 下 切断 主 电 源控 制 回 路的
急停 按 钮 ,急停 按 钮 不得 自 动 复 位;
3 带 电 零 部 件与 机体 间 的 绝缘 电 阻 不宜 小 于 2MD;
4 专用 幵 关 箱 应 设 置 隔离 、过 载 、短 路、 漏 电等电 气 保护
装置 ,并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
范》 JGJ 46的规定。
126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
6.1 一般规定
6 . 1 . 1 :
1 、
2 ;
3 ;
4 ;
5 ; .
6 ;
7 ;
8 ;
9 。
6 . 1 . 2 C 。
, 。
6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6 . 2 . 1 :
1 、 、 ,

2 , ;
3 30m 。
6. 2. 2 : .
1 、 ,

2 , 、
, , 3
13
倍 于 少 应不度长 的部 端母螺 出 露栓螺 施 措松 防 有 应 并 固紧
全 齐 应 栓螺接 连 各 求要的 书明说 合符 应装 安 件构 结
纹裂 见
可 显 明无应 缝焊 蚀锈 重严 形变显 明无应件构 结要主
定规 列下 合符 应构 结体架
算 计计设行 进应 础基的机升提料物上以及
水 积 得不 施设 水 排 有 应 围周 及础基
求要的 书明说用使 合符
应 等 力载承 基地及 级 等度 强 土 凝混 形 外 寸尺 础基
定规 列下 合符 应 础基
验检行 进得不 时 全 齐 不 料
资 的 供 提位单检 受当 告 报 验检 写填 录 附准标本 按应
表 收 验检自 装 安
表 查检 前 装 安
料 资 程工 蔽隐 其及 收 验础基
案 方 工施 项专
议 协 全安及 同 合 装 安
书明说器 全安 坠 防
书明说用使
续 手知告 装 安
明证 案备 证 格合 厂 出 品产
料 资列下 有具 应 位单检 受螺距 ;
3 架体 垂直度偏差不应大 于架体高 度 的 1.5/1000;
4 井架式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在 各楼层 通 道 的 开口 处, 应 有
加 强 措 施;
5 架体 底 部 应 设高 度不 小 于 1. 8 m 的 防护 围栏 以及 围栏 门,
并 应 完好 无 损 ,围栏 门 应装 有 电 气 连 锁开 关,吊 笼 应 在 围栏 门关
闭 后方可 启 动 。
6 . 2 . 3 吊 笼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吊 笼 内 净 高 度不应 小 于 2m;
2 吊 笼 应 设 置 吊 笼 门,吊 笼两侧立面 及吊 笼 门 应采用 网板
结 构 全高 度 封闭 ,吊 笼 门的 开启 高 度不应 低 于 1.8m;
3 吊 笼 应 有 可靠防护 顶 板 ;
4 吊 笼底板 应 有 防 滑 、排 水 功 能 ,无明 显变形 、锈蚀 、破
损 ,且应 固 定 牢 靠 ;
5 吊 笼 滚 动 导 靴 应可靠 有 效 ;
6 产品 标 牌 应 固 定 牢固 ,易 于 观察 ,并 应 在 显 著 位 置 设 置
安全 警 示标 识 。
6. 2 . 4 提升机 构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固 定 卷 扬 机 应 有 专用 的 锚固 设施, 且应 牢固 可靠 ;
2 卷 扬 钢丝绳 不得 拖 地和 被 水 浸泡 ,穿越 道 路 时应采 取 防
护 措 施;
3 卷 扬 机 应 设 置防 止钢丝绳 脱 出 卷筒 的 保护装置 ,该 装置
与 卷筒 侧板 最 外 缘 的 间隙 不应超 过 钢丝绳 直 径 的 20% ,并 应 有
足 够 的强 度 ;
4 钢丝绳 在 卷筒 上 应整 齐排 列 ,端 部 应与 卷筒 压 紧 装置连
接牢固 。当 吊 笼 处于 最 低 位 置时 ,卷筒 上的 钢丝绳 不应 少 于
3 圈 ;
5 卷筒 两端 的 凸 缘 至最 外 层钢丝绳 的 距离 不应 小 于 钢丝绳
直 径 的 2倍 ;
6 滑轮 组 与 架体( 或 吊 笼 )应采用刚 性 连 接 ,严 禁 使用 开
14口板 式 滑轮 ;
7 滑轮 应 设 置防 钢丝绳 脱 出 装置 ,该 装置与 滑轮间隙 不得
超 过 钢丝绳 直 径 的 20%;
8 制 动器应动 作 灵敏 ,工作 应可靠 ;
9 当 曳 引 钶 丝绳 为 2 根及以上 时 ,应 设 置 张 力 自 动平 衡
装置 ;
1 0 导 向 滑轮 和 卷筒 中 间 位 置 的 连 线 应与 卷筒 轴线 垂直 ,其
距离 不应 小 于 卷筒 长度 的 20倍 。
6 . 2 . 5 钢丝绳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钢丝绳绳端固 结 应 牢固 、可靠 。当采用金属压 制 接头固
定 时 ,接头 不应 有 裂纹 ;当采用 楔块 固 结 时 ,楔 套 不应 有 裂纹 ,
楔块 不应 松 动 ;当采用 绳夹固 结 时 ,绳夹 安 装应正确 ,绳夹 数应
满足 现行国 家 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一 部 分 :总则 》GB
6067. 1 的要求。
2 钢丝绳 的规格、 型 号 应 符合设计要求, 与 滑轮 和 卷筒 相
匹 配 ,并 应正确 穿绕 。钢丝绳 应 润 滑 良 好 ,不得与金属 结 构
摩擦 。
3 钢丝绳 达 到 现行国 家 标准《起 重 机 钢 丝 绳 保 养 、维
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GB/T 5972的规定 报 废 条 件时 ,应 予
报 废 。
6.2.6导 向 和 缓冲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吊 笼 滚 轮 与 导轨之间 的 最大 间隙 不应大 于 10mm;
2 吊 笼导轨 结合 面 错 位 阶 差不应大 于 1.5mm,对重 导轨 、
防 坠 器 导轨 结合 面 错 位 阶 差不应大 于 0. 5 m m ;
3 吊 笼 和对重 底 部 应 设 置 缓冲 器 。
6. 2 . 7 停层 平 台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各停层 平 台 搭 设 应 牢固 、安全 可靠 ,两边 应 设 置不 小 于
1.5m高的 防护 栏杆 ,并 应 全 封闭 ;
2 各停层 平 台 应 设 置 常闭 平 台门,其 髙度不应 小 于 1.8m,
且应向 内 侧开启 。
156.2 . 8 安全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应 设 置 起重量限制 器 ;当 荷载 达 到 额定起重量的 90%
时 ,应 发出 警 示 信 号。 当 荷载 达 到 额定起重量并 小 于额定起重量
的 110%时 ,起重量限制 器应能 停止 起升 动 作。
2 吊 笼 应 设 置防 坠 安全 器 ;当 提升 钢丝绳断绳 或 传 动装置
失 效时 ,防 坠 安全 器应能 制 停带 有额定起重量的吊 笼 ,且不应造
成 结 构 损 坏 。自升 平 台 应 设 置 有 渐 进 式 防 坠 安全 器 。
3 应 设 置 上限位 开 关; 当 吊 笼 上升 至 限定位 置时 ,应 触 发
限位 开 关,吊 笼 应 停止 运动 ,上部 越 程 距离 不应 小 于 3m。
4 应 设 置下 限位 开 关; 当 吊 笼 下 降 至 限定位 置时 ,应能 触
发限位 开 关,吊 笼 应 停止 运动 。
5 进 嵙 口 防护 棚 应 设 置 在提升机地 面 上料 口 上 方 ,其 长度
不应 小 于 3 m ,宽 度不应 小 于吊 笼宽 度 。顶 部强 度应 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 8 的
规定。
6 当 司机对吊 笼 升降 运 行、 停层 平 台 观察 视 线 不 清 时 ,必
须设 置 通 信 装置 ,通 信 装置应同时 具有语 音 和 影像 显 示 功 能 。
6. 2 . 9 吊笼安全停靠装置应为刚性机构,且必须能承担吊笼、
物料及作业人员等全部荷载。
6.2.10附着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物料提升机附着 装置 的设 置应 符合 说明书 的要求;
2 附着架 与 架体及建筑结 构应采用刚 性 连 接 ,不得与 脚手
架 连 接 。
6.2.11缆 风 绳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当 设 置 缆 风 绳 时 ,其地 锚 设 置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龙
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的规定;
2 缆 风 绳 与 地 面夹角 宜 为 45°? 60° ,其 下 端 应与 地 锚 连 接
牢 靠 ;
3 缆 风 绳 应 设有 预 紧 装置 ,张 紧 度应适宜 ;
4 当 架体高 度 30m及以上 时 ,不应使用 缆 风 绳 。
166.2.12电 气系统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应 设 置专用 开 关 箱 ,其 供电 系统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施工现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 JGJ 4 6的规定;
2 电 气 设备的 绝缘 电 阻值 不应 小 于 0.5Mn,电 气线 路的 绝
缘 电 阻值 不应 小 于 iMn;
3 工作 照 明 的 开 关 应与 主 电 源开 关 相 互 独立 ;当 提升机主
电 源切断 时 ,工作 照 明不应 断 电 ;
4 卷 扬 机的 控 制 开 关 不得使用 倒顺 开 关;
5 应 设 置 非 自 动 复 位 型紧急断 电 开 关, 且 开 关 应 设在 便 于
司机 操 作的位 置 ;
6 提升机的 金属 结 构 及所有 电 气 设备 系统 的 金属 外 壳 接 地
应 良 好 ,其重 复接 地 电 阻 不应大 于 ion。
6.2.13司机 操 作 棚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搭 设 应 牢 靠 ,应能防雨 ,且应 视 线 良 好 ;
2 应 设 置专用 开 关 箱 ,照 明应 满足 使用 要求;
3 应 设有安全 操 作规程及 警 示标 牌 ;
4 操 作 柜 的 操 作 按 钮 应 有 指 示 功 能 和 动 作 方向 的标 识 。
177 施工升降机
7.1 一般规定
7.1.1 S 检单位 应 具有 下列资 料:
1 产品 出 厂 合格 证 、监督检验 证明 、特 种 设备制 造 许 可证 、
备案 证明 ;
2 安 装 告知手 续 ;
3 安 装 合 同 及安全 协 议;
, 4 防 坠 安全 器 标定检测 报 告;
5 专项 施工 方 案;
6 基础验 收 及其 隐蔽 工程 资 料;
7 基础 混凝 土 强 度报 告;
8 安 装 前 检查 表 ;
9 安 装 自检 记录 。
7 . 1 . 2应按 本标准附 录 D 填写 检验 报 告。 当受 检单位提 供 的 资
料 不 齐 全 时 ,不得进 行检验。
7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7 . 2 . 1施工升降机 任 何 部 分与 架 空 输 电 线 路的 最 小 安全 操 作 距
离 应 符合 表 7. 2.1的规定。
表 7.2.1 离距作全操小安最
1? 10 35 ? 110 220 330? 500
外 电 线 路 电压 ( kV) <1
最 小 安全 操 作 距离 ( m) 4 6 8 10 15
7. 2. 2 施工升降机 正 常 作业 状态 下 的 噪 声 限 值 应 符合 表 7. 2. 2
的规定。
18表 7 . 2 . 2 噪声限值 单位 :dB (A)
测量部位 单 传 动 并 联双 传 动
并 联 三 传 动 液 压 调 速
<85 <86 <87 ''
吊 笼 内 <98
离传 动 系统 l m 处 <88 <9,0 <92
<110
7 . 2 . 3 基础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基础 应 满足 使用说明书或专项 施工 方 案的要求;
2 基础及 周围 应 有 排 水 设施, 不得 积 水 。
7 . 2 . 4 防护 围栏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施工升降机 应 设 置髙度不 低 于 1.8m的地 面 防护 围栏 ,
并 不得 缺损 ,并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2 围栏 门的 开启 髙度不应 小 于 1.8m,并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围栏 门 应装 有机械 锁紧 和 电 气 安全 开 关; 当 吊 笼 位于 底
部规定位 置时 ,围栏 门 方能 开启 ,且应 在 该 门 开启 后 吊 笼 不能
启 动 。
7. 2. 5 吊 笼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吊 笼 门 框净 高 不应 小 于 2 m ,净宽 不应 小 于 0.6m,吊 笼
箱 体 应 完好 ,无 破损 ;
2 吊 笼 门 应装 机械 锁钩 ,运 行 时不应 自 动 打开 ,应 设有 电
气 安全 开 关; 当 门 未 完 全关 闭 时 ,该 开 关 应能 有 效 切断控 制 回 路
电 源 ,使 吊 笼停止 或无法 启 动 ; ?
3 当 吊 笼 顶 板 作为安 装 、拆卸 、维 修的 平 台 或 设有天 窗 时 ,
顶 板 应 抗 滑 ,且 周围 应 设 护 栏 ;该 护 栏 的上 扶 手高 度不应 小 于
1.1m,中 间 高 度应 设 置 横杆 ,挡 脚 板 高 度不应 小 于 100mm,护
栏 与 顶 板边缘 的 距离 不应大 于 100mm,并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
要求;
4 吊 笼 顶 部 应 有 紧急 出 口 ,并 应 配 有 专用 扶梯 ,出 口 门 应
装向 外 开启 的 活 板 门,并 应 设有 电 气 安全 连 锁开 关,并 应 灵敏 、
有 效 ;
5 吊 笼 内 应 有 产品铭 牌 、安全 操 作规程, 操 作 开 关及其 他
19危险 处 应 有 醒 目 的安全 警 示标志。
7 . 2 . 6 架体结 构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对 垂直 安 装 的 齿 轮 齿 条式施工升降机, 导轨 架 轴心线 对
底座 水平 基准 面 的安 装垂直度偏差应 符合 表 7.2.6 的规定;
斜 式 或 曲线 式 导轨 架的对 垂直 安 装 的 齿 轮 齿 条式施工升降机,其
导轨 架 正 面 的 垂直度偏差应 符合 表 7. 2. 6 的规定;对 钢丝绳 式施
工升降机, 导轨 架 轴心线 对 底座 水平 基准 面 的安 装垂直度偏差不
应大 于 导轨 架高 度 的 1. 5/1000;
表 7. 2. 6 差偏度直垂装安
导轨 架架设
A<70 70 2 0 0
高 度 h
(m)
不大 于
<70 <90 <110 <130
垂直度偏差
(1/1000) ? h
(mm)
对 钢丝绳 式施工升降机, 垂直度偏差不大 于( 1. 5/1000) ? h
2 主要结 构件应无明 显塑 性 变形 、裂纹 和严重 镑 蚀 ,焊缝
应无明 显 可 见的 焊接缺陷 ;
3 结 构件 各 连 接螺栓 应 齐 全、 紧固 ,应 有 防 松措 施, 螺栓
应 高出 螺母 顶 平 面 ,销轴 连 接 应 有 可靠 轴 向 止 动装置 ;
4 当 导轨 架的高 度超 过 使用说明书 规定的 最大 独立 高 度时 ,
应 设有附着 装置 ;
5 附着 装置 以上的 导轨 架自由 端 高 度不得超 过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7. 2. 7 层 门及 楼层 平 台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各停层 处 应 设 置 层 门, 层 门 不应 突 出 到 吊 笼 的升降通
道 上;
2 层 门 开启 后 的 净 髙度不应 小 于 2.0m; 特 殊情 况 下 ,进当
20入 建筑物的 入 口 高 度 小 于 2.0m时 ,可 降 低层 门 框 架 髙度 ,但 净
局 度不应 小 于 1. 8m;
3 人 货 两 用 施工升降机 层 门的 开 关过程由吊 笼 内 乘 员 操
作, 楼层 内人 员无法 开启 ;
4 楼层 平 台 搭 设 应 牢固 可靠 ,不应与 施工升降机 钢 结 构相
连 接 ;
5 楼层 平 台 侧面 防护装置与 吊 笼 或 层 门 之间 任 何 开口 的 间
距 不应大 于 150mm;
6 吊 笼 门 框 外 缘 与 登 机 平 台 边缘之间 的 水平 距离 不应大
于 50mm;
7 各楼层 应 设 置 楼层 标 识 ,夜 间 施工 应 有 照 明 。
7. 2. 8 钢丝绳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钢丝绳 的规格、 型 号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并 应正
确 穿绕 ;钢丝绳 应 润 滑 良 好 ,与金属 结 构无 摩擦 ;
2 钢丝绳绳端固 定 应 牢固 、可靠 ,并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
要求;
3 钢丝绳 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起 重 机 钢 丝 绳 保 养 、
维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GB/T 5972的规定。
7 . 2 . 9 滑轮 、曳 引 轮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滑轮 、曳 引 轮转 动应 良 好 ,无 裂纹 、破损 ;滑轮轮 槽壁
厚磨 损 不应超 过 原壁厚 的 20% ,轮 槽 底 部 直 径 减 少 量 不应超 过
钢丝绳 直 径 的 2 5 % ,槽 底 应无 沟槽 ;
2 应 有 防 钢丝绳 脱 出 装置 ,该 装置与 滑轮 外 缘 的 间隙 不应
大 于 钢丝绳 直 径 的 2 0%,且应可靠 有 效 。
7 .2 .1 0传 动 系统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传 动 系统 旋 转 的 零 部 件应 有 防护 罩 等 安全 防护 设施;
2 对 齿 轮 齿 条式施工升降机,其 传 动 齿 轮 、防 坠 安全 器 的
齿 轮 与 齿 条 啮 合 时 ,接 触 长度沿 齿 髙不得 小 于 40% ,沿 齿 长不
得 小 于 50% 。
7 .2 .1 1导轮 、背 轮 、安全 挡 块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211 导轮 连 接 及 润 滑 应 良 好 ,无明 显侧倾 偏 摆 ;
2 背 轮 安 装应 牢 靠 ,并 应 贴 紧 齿 条 背 面 ,润 滑 应 良 好 ,无
明 显侧倾 偏 摆 ;
3 安全 挡 块 应可靠 有 效 。
7.2.1 2 对重、 缓冲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对重 应 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 涂 成警 告 色 ;
2 对重 导 向装置应正确可靠 ,对重 轨 道应平直 ,接缝 应平
整 ,错 位 阶 差不应大 于 0. 5 m m ;
3 应 在吊 笼 和对 董 运 行通 道 的 最下方 安 装 缓冲 器 。
7 .2 .1 3制 动器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制 动器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2 传 动 系统 应采用 常闭 式制 动器 ,制 动器动 作 应 灵敏 ,工
作 应可靠 ;
3 每个 制 动器应可 手 动 释 放 ,且 需 由 恒 力 作 用 来 维 持 释 放
状态 。
7 .2 .1 4安全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有对重的施工升降机, 当 对重质量 大 于吊 笼 质量 时 ,应
有 双 向防 坠 安全 器或 对重 防 坠 安全 装置 。
2 齿 轮 齿 条式施工升降机吊 笼 上 沿 导轨 设 置 的安全 钩 不应
少 于 2 对,安全 钩 应能防 止 吊 笼 脱 离导轨 架 或防 坠 安全 器 输 出 端
齿 轮 脱 离 齿 条。
3 施工升降机 应 设 置 自 动 复 位的上 下 限位 开 关。
4 施工升降机 应 设 置 极 限 开 关。 当 限位 开 关 失 效时 ,极 限
开 关 应 切断 总 电 源 ,使 吊 笼停止 。当 极 限 开 关为 非 自 动 复 位 型
时 ,其 动 作 后 ,手 动 复 位 方能使 吊 笼 重 新 启 动 。
5 限位 开 关的安 装 位 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 上限位 开 关的安 装 位 置 :当 额定提升 速度 小 于 0. 8m/s
时 ,触 板 触 发 该 开 关 后 ,上部安全 距离 不应 小 于
1.8m,当 额定提升 速度大 于 或等 于 0.8m/s时 ,触 板
触 发 该 开 关 后 ,上部安全 距离 应 满足 下 式的要求:
22L=l. 8+0. lr/ (7.2.14)
式中: L— — 上部安全 距离 的 数 值 ( m);
v----提升 速度 的 数 值 ( m/s)。
2)下 限位 开 关的安 装 位 置 :吊 筇 在额定 荷载 下 降 时 , 触
板 触 发 下 限位 开 关 使 吊 笼 制 停 ,此 时 触 板离 触 发 下 极
限 开 关 还 应 有 ''一 的定 彳 了 。 程
6 上限位 与 上 极 限 开 关 之间 的 越 程 距离 :齿 轮 齿 条式施工
升降机 不应 小 于 0. 15m,钢丝绳 式施工升降机 不应 小 于 0. 5m。
下 极 限 开 关在 正 常 工作 状态 下 ,吊 笼 碰 到缓冲 器 之前 ,触 板 应 首
先触 发 下 极 限 开 关。
7 极 限 开 关 不应与 限位 开 关共 用一 个 触 发元 件 。
8 用 于对重的 钢丝绳 应装 有 非 自 动 复 位 型 的 防 松绳 装置 。
9 应 设 置超 载 保护装置 ,且应 灵敏 有 效 。
1 0 地 面 进 料 口 防护 棚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的规定。
7 .2 .1 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防坠安全器。
7 .2 .1 6电 气系统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供电 系统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
技术规范 》JGJ 46的规定;
2 施工升降机 应 设有 专用 开 关 箱 ;
3 当 吊 笼 顶 用 作安 装 、拆卸 、维 修的 平 台 时 ,应 设有检修
或 拆 装时 的 顶 部 控 制 装置 ,控 制 装置应 安 装 非 自行 复 位的 急停开
关, 任 何时 候 均 可 切断 电 路 停止 吊 笼 运 行;
4 在 操 作位 置 上 应 标 明 控 制元 件 的 用 途 和 动 作 方向 ;
5 当 施工升降机安 装髙度大 于 120m,并 超 过建筑物高 度
时 ,应 安 装红 色 障碍 灯 ,障碍 灯 电 源 不得 因 施工升降机 停 机 而
停 电 ;
6 施工升降机的 控 制、 照 明 、信 号 回 路的对地 绝缘 电 阻 应
大 于 0. 5 M O , 动 力 电 路的对地 绝缘 电 阻 应大 于 1 M Q ;
7 设备 控 制 柜 应 设有 相序 和 断 相保护器 及过 载 保护器 ;
238 操 作 控 制台 应 安 装 非 自行 复 位的 急停开 关;
9 电 气 设备 应 有 防 止 外 界 干 扰 的 防护 措 施;
1 0 施工升降机工作中 应 有 防 止 电 缆 和 电 线 机械 损 伤 的 防护
措 施。
248 塔式起重机
8.1 一般规定
8 .1. 1受 检单位 应 具有 下列资 料:
1 产品 出 厂 合格 证 、监督检验 证明 、特 种 设备制 造 许 可证 、
备案 证明 ;
2 安 装 告知手 续 ;
3 安 装 合 同 及安全 协 议; ,
4 专项 施工 方 案;
5 地基 承载力 勘 察 报 告;
6 基础验 收 及其 隐蔽 工程 资 料;
7 基础 混凝 土 强 度报 告;
8 预埋 件或 地脚 螺栓 产品 合格 证 ;
9 塔式起重机安 装 前 检查 表 ;
1 0 安 装 自检 记录 。
8.1.2应按 本标准附 录 E 填写 检验 报 告。 当受 检单位提 供 的 资
料 不 齐 全 时 ,不得进 行检验。
8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8.2.1使用环境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塔式起重机 尾 部 分与 周围 建筑物及其外 围 施工设施 之间
的安全 距离 不应 小 于 0. 6m;
2 两 台塔式起重机 之间 的 最 小 架设 距离 ,处于 低 位的塔式
起重机的 臂 架 端 部 与 任 意 一 台塔式起重机塔 身 之间 的 距离 不应 小
于 2 m,处于高位塔式起重机的 最 低 位 置 的部 件与 低 位塔式起重
机处于 最 高位 置 的部 件 之间 的 垂直 距离 不应 小 于 2 m ;
3 塔式起重机 独立 高 度或 自由 端 高 度不应大 于 使用说明书
25的 允许 高 度 ;
4 有架 空 输 电 线 的 场 所,塔式起重机的 任 何 部位 与 架 空线
路 边线 的 最 小 安全 距离 ,应 符合 表 8. 2. 1 的规定。
表 8. 2 . 1 与架空小安全线路距离边线的最重机式起塔
电 压 ( kV)
安全 距离
(m)
10 35 110 220 330 500
<1
1. 5 3. 0 4.0 5.0 6.0 7.0 8. 5
沿垂直方向
1. 5 2. 0 3. 5 4.0 6.0 7.0 8. 5
沿水平方向
8. 2. 2 基础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基础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2 基础 应 有 排 水 设施, 不得 积 水 。
8 . 2 . 3 结 构件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主要结 构件应无明 显塑 性 变形 、裂纹 、严重 诱 蚀 和 可 见
焊接缺陷 ;
2 结 构连 接 件 的安 装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3 销轴轴 向 定位 应可靠 ;
4 高强 螺栓 连 接 应按说明书 要求 预 紧 ,应 有 双 螺母 防 松措
施 且 螺栓 髙 出 螺母 顶 平 面 的 3 倍螺距 ;
5 平 衡重、 压 重的安 装数 量、位 置与 臂 长 组合及安 装应 符
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平 衡重、 压 重吊 点 应 完好 ;
6 塔式起重机安 装后 ,在 空载 、风速不大 于 3m/s状态 下 ,
独立状态 塔 身 ( 或 附着 状态 下最 高附着 点 以上塔 身 )轴心线 的 侧
向垂直度 允许 偏差不应大 于 4/1000,最髙 附着 点 以 下 塔 身 轴心
线 的 垂直度 允许 偏差不应大 于 2/1000;
7 塔式起重机的 斜 梯 、直 立 梯 、护 圈 和 各 平 台 应 位 置正确 ,
安 装应 齐 全 完 整 ,无明 显 可 见 缺陷 ,并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
要求;
8 平 台 钢板网 不得 有 破损 ;
9 休息 平 台 应 设 置 在 不超 过 12. 5 m 的 髙度 处,上部 休息 平
26台的 间隔 不应大 于 10m;
1 0 塔 身 高 度超 过 使用说明书 规定的 最大 独立 髙度时 ,应 设
有附着 装置 。
8 . 2 . 4 行 走 系统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轨 道应 通过 垫 块 与 轨 枕 可靠 地 连 接 ,每间隔 6 m 应 设 一
个轨距拉杆 ;钢轨接头 处 应 有 轨 枕 支承 ,不应 悬空 ,在 使用 过程
中 轨 道不应 移 动 ;
2 轨距 允许 误 差不应大 于公 称 值 的 1/1000,其 绝 对 值 不应
大 于 6 m m ;
3 钢轨接头间隙 不应大 于 4 m m ,与 另 一 侧钢轨接头 的 错 开
距离 不应 小 于 1. 5 m , 接头 处 两轨 顶 髙度差不应大 于 2mm;
4 塔机安 装后 ,轨 道 顶 面 纵 横 方向 上的 倾斜 度 ,对于上 回
转 塔机 不应大 于 3/1000;对于 下 回转 塔机 不应大 于 5/1000; 在
轨 道 全程中, 轨 道 顶 面 任 意 两点 的 髙度差应 小 于 100mm;
5 轨 道 行程 两端 的 轨 顶 高 度不宜 低 于其 余 部位中 最 高 点 的
轨 顶 高 度 。
8. 2 . 5 起升机 构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钢丝绳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 钢丝绳 的规格、 型 号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并 应
正确 穿绕 ;钢丝绳 润 滑 应 良 好 ,与金属 结 构无 摩擦 ;
2)钢丝绳绳端固 结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3 )钢丝绳 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起 重 机 钢 丝 绳 保 养 、
维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GB/T 5972的规定。
2 卷 扬 机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卷 扬 机 应无 渗漏 ,润 滑 应 良 好 ,各 连 接紧固 件应 完 整 、
齐 全; 当 额定 荷载 试 验工 况 时 ,应运 行 平 稳 、无 异 常
声 响 ;
2)卷筒 两侧边缘 超 过 最 外 层钢丝绳 的高 度不应 小 于 钢丝
绳 直 径 的 2倍 ,卷筒 上的 钢丝绳排 列应整 齐 有 序 ;
3 )卷筒 上 钢丝绳绳端固 结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274 )当 吊 钩 位于 最 低 位 置时 ,卷筒 上 应至 少 保 留 3 圈 安
全 圈 。
3 滑轮 及 卷筒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滑轮转 动应不 卡滞 ,润 滑 应 良 好 ;
2)卷筒 和 滑轮 有 下列 情 况之 一时应报 废 :
— — 裂纹 或 轮缘破损 ;
— — 卷筒壁磨 损 量达 原壁厚 的 10%;
— — 滑轮绳 槽壁厚磨 损 量达 原壁厚 的 20%;
— — 滑轮 槽 底 的 磨 损 量 超 过 相应 钢丝绳 直 径 的 25% 。
4 制 动器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制 动器 零 件不得 有 下列 情 况之 一 :
— — 可 见 裂纹 ;
— — 制 动 块摩擦衬 垫 磨 损 量达 原厚 度 的 5 0 %;
----制 动 轮 表 面 磨 损 量达 1. 5 m m ~ 2 m m ;
— — 弹簧 出现 塑 性 变形 ;
— — 电 磁 铁 杠 杆系统空 行程 超 过其额定行程的 10% 。
2)制 动器应 制 动可靠 ,动 作 应平 稳 ;
3 )防护 罩 应 完好 、稳固 。
5 吊 钩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心轴固 定 应 完 整可靠 ;
2 ) 吊 钩 防 止 吊 索 或 吊具 非 人为 脱 出的 装置应可靠 有 效 ;
3 )吊 钩 不得 补焊 ,有 下列 情 况之 一 的 应 予 以 报 废 :
— — 用 20倍放 大 镜 观察 表 面 有 裂纹 ;
— — 钩 尾 和 螺纹 部 分等 危险截 面 及 钩 筋 有 永 久 性 变形 ;
— — 挂绳 处 截 面 磨 损 量 超 过 原 高 度 的 10%;
轴 磨 损 量 超 过其 直 径 的 5%;
— — 开口 度 比 原 尺寸 增 加 10% 。
8. 2. 6 回转 机 构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回转 减 速 机 应 固 定 可靠 、外 观 应整洁 、润 滑 应 良 好 ;在
非 工作 状态 下 臂 架 应能 自由 旋 转 ;
282 齿 轮 啮 合 应 均 匀 平 稳 ,且无 断 齿 、啃齿 ;
3 回转 机 构防护 罩 应 完 整 ,无 破损 。
8 . 2 . 7 变 幅 机 构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钢丝绳 、卷筒 、滑轮 、制 动器 的检验 应 符合本标准第
8. 2. 5 条的规定;
2 变 幅 小 车 结 构应无明 显变形 ,车 轮间距 应无 异 常 ;
3 小 车 维 修 挂 篮 应无明 显变形 ,安 装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
要求;
4 车 轮 有 下列 情 况之 一 的 应 予 以 报 废 :
— — 可 见 裂纹 ;
— — 车 轮 踏 面 厚 度 磨 损 量达 原厚 度 的 15%;
— — 车 轮轮缘 厚 度 磨 损 量达 原厚 度 的 50% 。
8 . 2 . 8 钢丝绳必须设有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及卷筒轮缘的
间距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
8 . 2 . 9 顶 升 系统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液 压 系统 应 有 防 止 过 载 和 液 压 冲 击 的安全 溢流阀 ;
2 顶 升 液 压 缸 应 有 平 衡 阀 或 液 压 锁 ,平 衡 阀 或 液 压 锁 与 液
压 缸 之间 不得采用 软 管 连 接 ;
3 泵 站、 阀 锁 、管路及其 接头 不得 有 明 显渗漏 油溃 。
8.2.10司机 室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结 构应 牢固 ,固 定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2 应 有 绝缘 地 板 和符合 消 防 要求的 灭火 器 ,门 窗 应 完好 ,
起重 特 性 曲线图 ( 表 )、安全 操 作规程标 牌 应 固 定 牢固 ,清晰
可 见。
8.2.11安全 装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起升 髙度 限位 器
1)动 臂变 幅 的塔机, 当 吊 钩 装置 顶 部升 至 起重 臂 下 端 的
最 小距离 为 800mm处 时 ,应能 立即停止 起升 运动 。对
没 有 变 幅 重物 平 移功 能 的 动 臂变 幅 的塔机, 还 应同时
切断 向 外 变 幅 控 制 回 路 电 源 ,但 应 有 下 降和 向 内 变 幅
29运动 ;
2)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当 吊 钩 装置 顶 部 至 小 车 架 下 端 的 最
小距离 为 800mm处 时 ,应能 立即停止 起升 运动 ,但 应
有 下 降 运动 。
起重 力矩 限制 器 和起重量限制 器
1) 当 起重 力矩 大 于 相应幅度 额定 值 并 小 于额定 值
时 ,应 停止 上升和 向 外 变 幅动 作;
2 ) 力矩 限制 器 控 制定码 变 幅 的 触 点 和 控 制定 幅 变 码的 触
点 应分 别 设 置 ,且应能分 别 调 整 ;
3 ) 当 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最大 变 幅速度超 过 40m/min,在 小
车 向 外 运 行, 且 起重 力矩 达 到 额定 值 的 80%时 ,变 幅
速度应 自 动 转 换 为 不大 于 40m/min;
4 ) 当 起重量 大 于 最大 额定起重量并 小 于 110% 最大 额定
起重量 时 ,应 停止 上升 方向动 作, 但 应 有 下 降 方向动
作;具有 多 挡变 速 的起升机 构 ,限制 器应 对 各挡 位具
有 防 止 超 载 的作 用 。
幅度 限位 器
1 ) 动 臂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有 幅度 限位 开 关,在 臂 架 到 达 相
应 的 极 限位 置 前开 关 应能动 作, 停止臂 架 再 往极 限 方
向 变 幅 ;
2) 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有 小 车 行程限位 开 关和 终 端缓冲
装置 ,限位 开 关 动 作 后应保证 小 车 停 车 时 其 端 部 距缓
冲 装置最 小距离 为 200mm;
3)动 臂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有 臂 架 极 限位 置 的限制 装置 , 该
装置应能 有 效防 止臂 架 向后 倾翻 。
其 他 安全 保护装置
1 ) 回转 处 不 设集 电器供电 的塔机, 应 设有 正 反 两个 方向
的 回转 限位 器 ,限位 器动 作 时 臂 架 旋 转角 度不应超 过
±540°;
2 ) 轨 道 行 走 式塔机 应 设行程限位 装置 及 抗 风防 滑 装置 ,每个 运 行 方向 的行程限位 装置包 括 限位 开 关、 缓冲 器
和 终 端止挡 ;行程限位 装置应保证 限位 开 关 动 作 后 ,
塔机 停 车 时 其 端 部 鉅 缓冲 器最 小距离 应 为 1000mm,
缓冲 器 距 终 端止挡 最 小距离 应 为 lOOOmm,终 端止挡
距轨 道 尾 端 最 小距离 应 为 lOOOmm; 非 工作 状态 抗 风
防 滑 装置应 有 效 ;
3)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 小 车 断绳 保护装置 ,且 在 向 前 及
向后 两个 方向 上 均 应 有 效 ;
4 ) 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 小 车 防 坠落 装置 ,且应 有 效 、
可靠 ; .
5 ) 自升式塔机 应 具有 爬 升 装置防 脱 功 能 ,且应 有 效 、
可靠 ;
6)臂 根 铰 点 高 度超 过 5 0 m的塔机, 应 配 备 风速 仪; 风当
速大 于工作 允许 风速时 ,应能 发出 停止 作业的 警报
信 号。
8.2.12电 气系统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供电 系统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
技术规范》 JGJ 4 6的规定;
2 动 力 电 路和 控 制 电 路的对地 绝缘 电 阻 应不 低 于 0. 5MO;
3 塔机 应 有 良 好 的 照 明 ,照 明供电不应受 停 机的 影响 ;
4 塔 顶 和 臂 架 端 部 应 安 装 有 红 色 障碍 指 示 灯 ,电 源 供电不
应受 停 机的 影响 ;
5 电 气 柜 或 配 电 箱 应 有门 锁 ,门内 应 有 原 理 图 或 布 线图 、
操 作 指 示 等 ,门外 应 有 警 示标志;
6 塔机 应 设有 短 路、过 流 、欠 压 、过 压 及 失 压保护 、零 位
保护 、电 源 错 相 及 断 相保护装置 ,并 应 齐 全;
7 塔机的 金属 结 构 、轨 道 、所有 电 气 设备的 金属 外 壳 、金
属 线 管、安全 照 明 的 变 压器 低 压 侧 等 均 应可靠 接 地, 接 地 电 阻 不
应大 于 4n,重 复接 地 电 阻 不应大 于 ion;
8 塔机 应 设 置 有 非 自 动 复 位、 能 切断 塔机总 控 制 电 源 的 紧
31急断 电 开 关, 该 开 关 应 设在司机 操 作 方 便 的地 方 ;
9 在司机 室 内 明 显 位 置应装 有总 电 源开 合 状况 的 指亦信 号
灯 和 电压表 ;
1 0 零线 和 接 地 线 必须 分 开 ,接 地 线 严 禁 作 载 流 回 路;塔机
结 构不得 作为工作 零线 使用 ;
1 1 轨 道 行 走 式塔机的 电 缆 卷筒 应 具有张 紧 装置 ,电 缆收放 .
速度与 塔机 运 行 速度应同 步 ;电 缆 在 卷筒 上的 连 接 应 牢固 ,电 缆
电 气接点 不宜 被 拉 曳 。
8. 2.1 3 塔机的 功 能 测 试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应进 行 空载 试 验。塔机 空载状态 下 ,起升、 回转 、变 幅 、
运 行 各 动 作的 操 作 试 验、检查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操 作 系统 、控 制 系统 、连 锁 装置动 作 应 准 确 、灵 活 ;
2)各 行程限位 器 的 动 作准 确 、可靠 ;
3)各 机 构 中 无相 对 运动 部位 应无 漏 油 现 象 ,有 相 对 运动
的 各 机 构运动应平 稳 ,应无 爬 行、 振颤 、冲 击 、过 热 、
异 常 噪 声 等 现 象 。
2 额定 载荷 试 验 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塔式起重机》 GB/T
5031的规定。附录 A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验报告
表 A 告报验检架手脚降升式着附
检验编号: _____
检验日期: _____ 天气: _____ 温度: _____ 风速 :
工程 名称
使用 单位
施工地 点 监 J里 位单
设施 名称 安 装 单位
设施 型 号
检验高 度
登 记 编号 出 厂 日期及编号
生产厂家
检验 依 据
仪 器
仪 器
仪 器
仪 器
(工具) 型 号
编号 (工具) 型 号 编号

状况
状况
名称 名称







项目保证 目般项一
不 合格 数 不 合格 数




检验单位( 章 )
签 发日期:
批准: 审 核 : 检验 :
33续 表 A
检验
目项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序 号
类 别 结 果
1
专 业 分包 合 同 及安全 协 议 查 阅 资 料
2
专项 施工 方 案 查 阅 资 料
3 产品 合格 证 、使用说明书 查 阅 资 料
资 料
复 验
4
提升设备的合格 证书 查 阅 资 料
5
安 装 、调 试 自检 记录 查 阅 资 料
6
提 升 ( 下 降) 前 、后 自检 记录 查 阅 资 料
所有主要 承力 构件应无明 显塑 性 变形 、裂
7
目 测
纹 、严重 锈蚀 等 缺陷
架体总高 度应与 施工 方 案 相 符, 且不应大
8
测量
于所附着建筑物的 5倍楼层 高
9
架体 宽 度不应大 于 1. 2m 测量
架体 支承跨 度应 符合设计要求, 直 线 布 置
10 的架体 支承跨 度不应大 于 7m,折线 或 曲线
测量
布 置 的架体 支承跨 度不应大 于 5. 4m
架体
结 构
架体的 水平 悬挑 长度不应大 于 1/2水平 支
承跨 度 ,并 不应大 于 2m,单 跨 式附着升降
11
测量
脚手架架体的 水平 悬挑 长度不应大 于 1/4的
支承跨 度
架 体 全 高 与 支 承 跨 度 的 乘 积 不 应 大
12
测量、计 算
于 110m2
相 邻 提升机位 间 的高 差不得大 于 30mm,
13
测量
整 体架 最大 升降 差不得大 于 8 0 _
34续 表 A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应 在附着 支承 结 构 部位
设 置与 架体高 度相等 的 竖 向 主 框 架, 竖 向 主 目 测 品产与
框 架 应 为 桁 架 或刚 架结 构 ,其 杆 件连 接 的 节 说明书 和施
14
点 应采用 焊接 或 螺栓 连 接 ,并 应与水平 支撑 工 方 案的
桁 架和架体 构 架 构成 空间几 何不可 变 体 系 的
符合性
稳 定结 构
目 测 品产与
竖 向 主
框 架 说明书 和施
15 主 框 架的强 度 和 刚度应 满足 设计要求
工 方 案的
符合性
主 框 架内 侧 应 设 置 导轨 ,主 框 架 与 导轨 应 目 测, 卜 夕
16
采用刚 性 连 接 观 检查
竖 向 主 框 架的 垂直偏差不应大 于 5/1000,
17
测量
且不应大 于 60mm
水平 支承桁 架 杆 件 的 轴线 应相 交 于 节点
水平 支 上, 各节点 应采用 焊接 或 螺栓 连 接 ,且应 为 目 测,外
18
承桁 架 定 型桁 架结 构 。在 相 邻两榀竖 向 主 框 架中 间 观 检查
应连 续 设 置
架体 构 架 相 邻立杆 连 接接头 不应 在 同一水
目 测, 卜 夕
19
平 面 上, 且不得 搭接 ;对 底 部 采用 套接 或 插
观 检查
接 的 可除 外
架体
架体外 立面 应沿 全高设 置 剪刀撑 ,剪刀撑
目 测、测量、
20 的 斜杆 水平 夹角 应 为 45°? 60° ,并 应将 竖 向
外 观 检查
主 框 架、 水平 支承桁 架和架体 构 架 连成一 体
35续 表 A
检验
目项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结 果
类 别
架体 应 在 下列 部位 采 取 可靠 的 加 强 构造
措 施 :
1 ) 架体 与 附 墙支座 的 连 接 处;
2 ) 架体上提升机 构 的设 置 处;
目 测, 卜 夕
21 3 ) 架体上 防 坠 、防 倾 装置 的设 置 处;
观 检查
4 ) 架体吊 拉点 设 置 处;
5 ) 架体 平 面 的 转角 处;
6 ) 当 遇到 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 平 台
等 设施, 需断开 处
各扣 件 、连 接螺栓 应 齐 全、 紧固 ,扣 件 螺
栓拧紧力矩 应 为 40N ? m ? 65N ? m 。采用 扣 目 测、 卜 夕
22
件 式脚手架 搭 设的架体,其 步距 应 符合现行 观 检查,
行业标准《建筑施工 扣 件 式 钢 管脚手架安全
核 对 资 料
架体
技术规范 》JGJ 130的要求
架体 悬挑端 应 以 竖 向 主 框 架为中 心 成 对设
23
目 测、测量
置 对 称 斜拉杆 ,其 水平 夹角 不应 小 于 45°
在升降和 使用 工 况 下 ,架体 悬臂 高 度 均 不
24
测量
应大 于架体高 度 的 2/5,并 不应大 于 6m
物料 平 台 不得与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各 部位
25
和 各 结 构构件相连或 干涉 ,其 荷载 应直 接传 目 测
递给 建筑工程结 构
36续 表 A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竖 向 主 框 架所 覆盖 的高 度 内 每 一 个楼层均
26
目 测
应 设 置一 处附 墙支座
附 墙支座锚固 处的 混凝 土 强 度应 达 到 专项
27
查 阅 资 料
方 案设计 值 ,且应大 于 C10
附 墙支座锚固螺栓孔 应垂直 于工程结 构 外
28
目 测
表 面
附 墙
附 墙支座锚固螺栓 应采 取 防 松措 施, 螺栓
支座
29
露 出 螺母端 部的 长度不应 少 于 3倍螺距 ,并
目 测、测量
不应 小 于 10mm
附 墙支座锚固螺栓垫板 规格 不应 小 于 目 测, 卜 夕
30
lOOmmX lOOmmX 10mm
观 检查
附 墙支座锚固 处 应采用 两 根 或 以上的附着
31
目 测
锚固螺栓
32
每 一 个 附 墙支座 上 应 配 置防 倾 装置 目 测
防 倾 装置应采用 螺栓 或 焊接 与 附着 支承 结
33
目 测
构连 接 ,不得采用 扣 件方 式 连 接
防 倾
装置
在升降工 况 下 ,最 上和 最下 两个导 向件 之
目 测、 卷
34
间 的 最 小间距 不应 小 于架体高 度 的 1/4
尺 测量
或 2. 8m
着附 固
架体升降 到 位 后 ,每 一 附 墙支座 与 竖 向 主
35
目 测
定 装置 框 架 应采 取固 定 装置或 措 施
防 坠 装置 在 使用 和升降工 况 下 均 应 设 置 在
36
竖 向 主 框 架部位,并 应 附着在建筑物上, 每 目 测
一 个 升降机位 不应 少 于 一 处
防 坠
37
防 坠 装置应 有安 装时 的检验 记录 目 测
装置
防 坠 装置与 提升设备严 禁 设 置 在 同一 个 附
38
目 测
墙支承 结 构 上
37续 表 A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1别 结 果
目 测,外
39
架体外 侧 应用 密 目 式安全 网 等进 行全 封闭
观 检查
架体 底层 的脚手 板 应 铺 设严 密 ,在脚手 板
目 测, 卜 夕
40
的 下 部 应采用 安全 网兜底 ,与 建筑物外 墙之
观 检查
间 应采用 硬 质 翻板封闭
架体安
作业 层 外 侧 应 设 置 1.2m高的 防护 栏杆 和 目 测, 卷
41
全 防护
180mm高的 挡 脚 板
尺 测量
当整 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中 间断开 时 ,其 外 观 检查,
42
断开 处必须 封闭 ,并 应加 设 防护 栏杆 查 阅 资 料
使用 工 况 下 架体 与 工程结 构表 面之间 应采
43
目 测
取 可靠 的 防 止 人 员 和物料 坠落 的 防护 措 施
当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 时 ,应 配 备有限
目 测
44
制 荷载 自 控系统 或水平 高 差 的 同 步控 制 系统
限制 荷载 自 控系统 应 具有 超 载 15% 时 的 声
同 步控
45
光报警 和 显 示 报警 机位, 超 载 30%时 ,应 具
目 测
制 装置
有自 动 停 机的 功 能
水平 高 差同 步控 制 系统 应 具有 当水平 支承
46
目 测
枏 架 两端 高 差 达 到 30mm时能 自 动 停 机 功 能
47
应 具备 点控 群 控功 能 目 测
应 具有 显 示 各 机位 即 时 荷载值 及 状态 的
中 央控
48
目 测
功 能
制 装置
升降的 控 制 装置 ,应 放 置 在 楼面 上, 不应
49
目 测
设在架体上
50
提升设备 应与 建筑结 构 和架体有 可靠连 接
目 测
51
吊 钩 不应 有 裂纹 、剥裂 ,不得 补焊 目 测
提升
52
液 压 提升 装置 管路 应无 渗漏
目 测
设备
钢丝绳 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起 重 机 钢
53
丝 绳 保 养 、维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 目 测
GB/T 5972的规定
38续 表 A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供电 系统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场
54
目 测
临 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定的规
电 气
55 统系
应 设 置专用 开 关 箱 目 测
56 绝缘 电 阻 不应 小 于 0. 5MO
测量
消 防
57 目 测
附着式脚手架架体上 应 有 防 火 措 施
措 施
注 :1 表 中 序 号 打 的为 保证项目 ,其 他 为 一般项目 ;
2 要求量 化 的参 数应按 实测 数 据 填 在检验结 果 中, 无 实测 数 据的 填写观 测 到
的 状况 。
39附录 B 高处作业吊篮检验报告
表 B 告报检验吊篮业作处高
检验编号: _____
检验日期: _____ 天气: _____ 温度: _____ 风速 :
工程 名称 使用 单位
施工地 点 监理单位
设备 型 号 安 装 单位
备案编号 安全 锁 编号
安全 锁 标定期
生产厂家
设备编号 出 厂 日期
检验 依 据
仪 器 仪 器
仪 器 仪 器
型 号 型 号
(工具) 号编 (工具) 编号

状况 状况
名称 名称







保证项目 一般项目
不 合格 数 不 合格 数




检验单位( 章 )
签 发日期:
批准: 审 核 : 检验 :
40续 表 B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1
产品 出 厂 合格 证
查 阅 资 料
2
安全 锁 标定 证书 查 阅 资 料
3
使用说明书 查 阅 资 料
资 料
复 验
4
安 装 合 同 和安全 协 议
查 阅 资 料
5
专项 施工 方 案及作业 平 面 布 置 图 查 阅 资 料
6
安 装 自检验 收 表 查 阅 资 料
悬挂 机 构 、悬 吊 平 台的 钢 结 构 及 焊缝 应无
7
外 观 检查
明 显变形 、裂纹 和严重 锈蚀
结 构件
结 构件 各 连 接螺栓 应 齐 全、 紧固 ,并 应 有
目 测、外
8
防 松措 施;所有 连 接销轴 使用应正确 ,均 应
观 检查
有 可靠 轴 向 止 动装置
悬 吊 平 台 拼接 总 长度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
9
测量
要求
10
底板 应 牢固 ,无 破损 ,并 应 有 防 滑措 施 外 观 检查
护 栏 靠 工作 面 一 侧 高 度不应 小 于 800mm,
11
测量
悬 吊
其 余 部位高 度不应 小 于 1100mm
平 台
四周底 部 挡板 应 完 整 、无 间断 ,高 度不应
12
测量
小 于 150mm,与 底板间隙 不应大 于 5mm
13 与 建筑物 墙面间 应 设有 导轮 或 缓冲 装置 目 测
14 悬 吊 平 台 运 行通 道应无 障碍 物 目 测
吊篮 钢丝绳 的 型 号和规格 应 符合 使用说明 目 测、查
关 15
书 的要求 阅 资 料
钢丝绳
目 测、 卡
16 工作 钢丝绳 直 径 不应 小 于 6mm
尺 测量
41续 表 B
检验
目项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序 号
类 别 结 果
安全 钢丝绳 应 选 用与 工作 钢丝绳 相同 的 型
17
号、规格,在 正 常 运 行 时 ,安全 钢丝绳 应 处 目 测
于 悬 垂 张 紧状态
安全 钢丝绳 、工作 钢丝绳 应分 别独立悬
挂 ,并 不得 松散 、打 结, 且应 符合现行国 家
18
目 测
标 准 《起 重 机 钢 丝 绳 保 养 、维护 、安
钢丝绳
装 、检验和 报 废 》GB/T 5972的规定
安全 钢丝绳 的 下 端 必须安 装 重 砣 ,重 砣底
目 测
19
部 至 地 面 高 度宜 为 100mm? 200mm,且应 处
测量
于自由 状态
钢丝绳 的 绳端固 结 应 符合 产品说明书 的
20
目 测
规定
21
产品 标 牌 应 固 定 可靠 ,易 于 观察 目 测
标 牌
标志
22
应 有重量限 载 的 警 示标志 目 测
悬挂 机 构 前梁 长度 和中 梁 长度 配比 、额定
查 阅 资 料
23
载 重量、 配 重重量及 使用 高 度应 符合 产品说
测量 比 对
明书 的规定
悬挂 机 构 施 加 于建筑物 或构 筑物的作 用
24
查 阅 资 料
力 ,应 符合建筑结 构 的 承载 要求
悬挂 机 构 横梁 应水平 ,其 水平度 误 差不应
25
目 测
大 于 横梁 长度 的 4% ,严 禁前低 后 高
悬挂
前支 架 不应 支撑 在 女儿墙 外 或 建筑物 挑檐
机 构
26
目 测
边缘 等 部位
悬挂 机 构 吊 点 水平 间距 与 悬 吊 平 台的吊 点
27
测量
间距 应相等 ,其 误 差不应大 于 5 0 _
悬挂 机 构 的 前梁 不应 支撑 在 非承 重建筑结
构 上。 不使用 前支 架的, 前梁 上的 搁 置 支撑
目 测、检查
28
中 心点 应 和 前支 架的 支撑点 相 重合,工作 时
查 阅 资 料
不得 自由 滑移 ,并 应 有 专项 施工 方 案
42续 表 B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配 重 件 重量及 几 何 尺寸 应 符合 产品说明书
要求,并 应 有重量标 记 ,其总重量 应 满足 产 观察 、测量
29
品说明书 的要求, 不得使用 破损 的 配 重 件或 査阅 资 料
配 重
其 他替代 物
配 重 件应 固 定在 配 重架上,并 应 有 防 止 可
30
目 测、检查
随 意 移 除 的 措 施
目 测、 动
31 上行程限位 应动 作 正 常 、灵敏 有 效
作检查
动 作 试 验、
32
制 动器应 灵敏 有 效 ,手 动 释 放 装置应 有 效
安全
手 动试 验
装置
应 独立 设 置 作业人 员专用 的 挂 设安全 带 的
安全 绳 ,安全 绳 应可靠 固 定在建筑物结 构
33
目 测 察观
上, 不应 有 松散 、断 股 、打 结,在 各尖角 过
渡 处 应 有 保护 措 施
安全 锁 应 完好 有 效 ,严 禁 使用超 过有 效 标 查 阅 资 料、
34
安全 锁
动 作 试 验
定期限的安全 锁
主要 电 气 元 件应 工作 正 常 ,固 定 可靠 ;电
目 测、外
35
控箱 应 有 防水 、防 尘措 施;主 供电电 缆 在 各
观 检查
尖角 过 渡 处 应 有 保护 措 施
悬 吊 平 台上必须设 置 紧急状态 下 切断 主 电
目 测、 动
36
源控 制 回 路的 急停 按 钮 ,急停 按 钮 不得 自 动
作 试 验
电 气
复 位
统系
目 测、查
带 电 零 部 件与 机体 间 的 绝缘 电 阻 不宜 小
37
于 2MQ 阅 资 料
专用 开 关 箱 应 设 置 隔离 、过 载 、短 路、 漏 电
38 等电 气 保护装置 ,并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施 目 查检测
工现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定规的
注 :1 表 中 序 号 打 的为 保证项目 ,其 他 为 一般项目 ;
2 要求量 化 的参 数应按 实测 数 据 填 在检验结 果 中, 无 实测 数 据的 填写观 测 到
的 状况 。
43夭气
C
表 C 架物料告提升机检验报及井门架龙
: _______
: _______ : _______ :________^ :
使用 单位
工程 名称
施工地 点 监理单位
设备 型 号 安 装 单位
生产厂家 出 厂 日期
设备编号
检验 依 据
仪 器 (工 仪 器 仪 器 (工 仪 器
型 号 型 号
编号 编号

状况 具) 名称 状况
具) 名称







保证项目 一般项目
不 合格 数 不 合格 数




检验单位( 章 )
签 发日期:
批准: 审 核 : 检验 :
44
风速 温度 检验日期
检验编号
告报验检机升提料物架井及架门龙 录 附续 表 c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1
产品 出 厂 合格 证 、备案 证明
查 阅 资 料
2
安 装 告知手 续
查 阅 资 料
3
使用说明书 查 阅 资 料
4
防 坠 安全 器说明书 查 阅 资 料
资 料
5
安 装 合 同 及安全 协 议 查 阅 资 料
复 核
6
专项 施工 方 案 查 阅 资 料
7
基础验 收 及其 隐蔽 工程 资 料 査阅 资 料
8
安 装 前 检查 表 查 阅 资 料
9
安 装 自检验 收 表 查 阅 资 料
基础 尺寸 、外 形 、混凝 土 强 度等 级 及地: 查 阅 资 料
10.
基 承载力 等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要求 测量
础基
11 基础及 周围 应 有 排 水 设施, 不得 积 水 现 场 检查
主要结 构件应无明 显变形 、严重 锈蚀 ,
12
目 测
焊缝 应无明 显 可 见 裂纹
结 构件 安 装应 符合 说明书 的要求, 各 连
接螺栓 应 齐 全、 紧固 ,并 应 有 防 松措 施, 目 测,外 观
13
螺栓露 出 螺母端 部的 长度不应 少 于3 倍 查检
螺距
架体 垂直度偏差不应大 于架体高 度 的
架体
14 量测
1.5/1000
结 构
井架式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在 各楼层 通 道
15
目 测
的 开口 处, 应 有 加 强 措 施
架体 底 部 应 设高 度不应 小 于1. 8 m 的 防
护 围栏 以及 围栏 门,并 应 完好 无 损 ,围栏 目 查检测
16
动 作 试 验
门 应装 有 电 气 连 锁开 关,吊 笼 应 在 围栏 门
关 闭 后方可 启 动
45续 表 c
检验
目项
检验 方法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结 果
类 别
17 吊 笼 内 净 高 度不应 小 于2 m 量测
吊 笼 应 设 置 吊 笼 门,吊 笼两侧立面 及吊
测量、手 动
18
笼 门 应采用 网板 结 构 全高 度 封闭 ,吊 笼 门
试 验
的 开启 高 度不应 低 于1.8 m
19 吊 笼 应 有 可靠防护 顶 板 目 测
吊 笼
吊 笼底板 应 有 防 滑 、排 水 功 能 ,无明 显
20 目 测、检查
变形 、锈蚀 、破损 ,且应 固 定 牢 靠
21
吊 笼 滚 动 导 靴 应可靠 有 效 目 测、检查
产品 标 牌 应 固 定 牢固 ,易 于 观察 ,并 应
22 目 测
在 显 著 位 置 设 置 安全 警 示标 识
固 定 卷 扬 机 应 有 专用 的 锚固 设施, 且应
23
目 测、测量
牢固 可靠
卷 扬 钢丝绳 不得 拖 地和 被 水 浸泡 ,穿越 目 测、查 阅
24
道 路 时应采 取 防护 措 施 资 料
卷 扬 机 应 设 置防 止钢丝绳 脱 出 卷筒 的 保
护装置 ,该 装置与 卷筒 侧板 最 外 缘 的 间隙
25
目 测、检查
不应超 过 钢丝绳 直 径 的20% ,并 应 有 足 够
强的 度
提升
钢丝绳 在 卷筒 上 应整 齐排 列 ,端 部 应与
机 构
26
卷筒 压 紧 装置连 接牢固 。当 吊 笼 处于 最 低 测量、检查
位 置时 ,卷筒 上的 钢丝绳 不应 少 于3 圈
卷筒 两端 的 凸 缘 至最 外 层钢丝绳 的 距离
27
目 测、检查
不应 小 于 钢丝绳 直 径 的2 倍
滑轮 组 与 架体( 或 吊 笼 )应采用刚 性 连
28
目 测、检查
接 ,严 禁 使用 开口板 式 滑轮
滑轮 应 设 置防 钢丝绳 脱 出 装置 ,该 装置
29
目 测、检查
与 滑轮间隙 不得超 过 钢丝绳 直 径 的20%
46续 表 c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30
制 动器应动 作 灵敏 ,工作 应可靠 目 测、检查
当 曳 引 钢丝绳 为2 根及以上 时 ,应 设 置
31
目 测、检查
张 力 自 动平 衡 装置
提升
机 构
导 向 滑轮 和 卷筒 中 间 位 置 的 连 线 应与 卷
32
筒 轴线 垂直 ,其 距离 不应 小 于 卷筒 长度 的 目 测、测量
20倍
钢丝绳绳端固 结 应 牢固 、可靠 。当采用
金属压 制 接头固 定 时 ,接头 不应 有 裂纹 ;
当采用 楔块 固 结 时 ,楔 套 不应 有 裂纹 , 楔
33
块 不应 松 动 ;当采用 绳夹固 结 时 ,绳夹 安 目 测、检查
装应正确 ,绳夹 数应 满足 现行国 家 标准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一 部 分 :总则》
钢 GB 6067. 1 的要求

钢丝绳 的规格、 型 号 应 符合设计要求,
34 与 滑轮 和 卷筒 相 匹 配 ,并 应正确 穿绕 。钢 目 测、测量
丝绳 应 润 滑 良 好 ,不得与金属 结 构 摩擦
钢丝绳 达 到 现行国 家 标准《起 重 机 钢
35 目 测、测量
丝 绳 保 养 、维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
GB/T 5972的规定 报 废 条 件时 ,应 予 报 废
吊 笼 滚 轮 与 导轨之间 的 最大 间隙 不应大
36 测量
于 10mm
导 向 、缓 吊 笼导轨 结合 面 错 位 阶 差不应大 于
37 冲 装置 1. 5m m ,对重 导轨 、防 坠 器 导轨 结合 面 错 测量
位 阶 差不应大 于0. 5mm
38 目 测
吊 笼 和对重 底 部 应 设 置 缓冲 器
47续 表 C
检验
目项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序 号
结 果
类 别
各停层 平 台 搭 设 应 牢固 、安全 可靠 ,两
边 应 设 置不 小 于1.5 m高的 防护 栏杆 ,并
39 目 测、测量
停层
应 全 封闭
平 台
各停层 平 台 应 设 置 常闭 平 台门,其高 度
40 目 测、测量
不应 小 于1.8 m,且应向 内 侧开启
应 设 置 起 i 量限制 器 ;当 荷载 达 到 额定
起重量的90% 时 ,应 发出 警 示 信 号。 当 荷
41 目 测、 试 验
载 达 到 额定起重量并 小 于额定起重量的
110%时 ,起重量限制 器应能 停止 起升 动 作
吊 笼 应 设 置防 坠 安全 器 ;当 提升 钢丝绳
断绳 或 传 动装置 失 效时 ,防 坠 安全 器应能
42 目 测、 试 验
制 停带 有额定起重量的吊 笼 ,且不应造成
结 构 损 坏 。自升 平 台 应 设 置 有 渐 进 式 防 坠
安全 器
应 设 置 上限位 开 关; 当 吊 笼 上升 至 限定
43
位 置时 ,应 触 发限位 开 关,吊 笼 应 停止 运 试 验
安全
动 ,上部 越 程 距离 不应 小 于3 m
装置
应 设 置下 限位 开 关; 当 吊 笼 下 降 至 限定
44
位 置时 ,应能 触 发限位 开 关,吊 笼 应 停止 试 验
运动
进 料 口 防护 棚 应 设 置 在提升机地 面 上料
口 上 方 ,其 长度不应 小 于3 m,宽 度不应 小
45
于吊 笼宽 度 。顶 部强 度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 检查
准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
范》JGJ 88的规定
当 司机对吊 笼 升降 运 行、 停层 平 台 观察
46
视 线 不 清 时 ,必须设 置 通 信 装置 ,通 信 装
检查、 试 验
置应同时 具有语 音 和 影像 显 示 功 能
48续 表 c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吊 笼 安全 停 靠装置应 为 刚 性机 构 ,必须
吊 笼 安全
47
能够 承 担 吊 笼 、物料及作业人 员等 全部 检查、 试 验
停 靠装置
荷载
物料提升机附着 装置 的设 置应 符合 说明 目 测、查 阅
48
书 的要求
说明书
着附
装置
附着架 与 架体及建筑结 构应采用刚 性 连
49
检查、 目 测
接 ,不得与 脚手架 连 接
当 设 置 缆 风 绳 时 ,其地 锚 设 置应 符合现
50
行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 检查、 目 测
全技术规范 》JGJ 88规定的

检查、 目
缆 风 绳 与 地 面夹角 宜 为 45°? 60% 其 下
51

测,必要
端 应与 地 锚 连 接牢 靠

时 测量验 算
52
缆 风 绳 应 设有 预 紧 装置 ,张 紧 度应适宜 检查
当 架体高 度 30m及以上 时 ,不应使用 缆
53
检查
风 绳
应 设 置专用 开 关 箱 ,其 供电 系统 应 符合
检查、 功
54
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技
能试 验
术规范 》JGJ 46的规定
电 气 设备的 绝缘 电 阻值 不应 小 于
检查、 用 绝
55
0.5Mfl,电 气线 路的 绝缘 电 阻值 不应 小
缘 电 阻 仪
电 气
于 lMn 测量
系统
工作 照 明 的 开 关 应与 主 电 源开 关 相 互 独
目 测、检
56
立 ;当 提升机主 电 源切断 时 ,工作 照 明不
查、 试 验
应 断 电
57
卷 扬 机的 控 制 开 关 不得使用 倒顺 开 关 检查、 试 验
49续 表 C
项 目 , 检验
检验 方法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结 果
类 别
检查、 功 能
应 设 置 非 自 动 复 位 型紧急断 电 开 关, 且
58
开 关 应 设在 便 于司机 操 作的位 置 试 验
电 气
提升机的 金属 结 构 及所有 电 气 设备 系统
统系
59
的 金属 外 壳 接 地 应 良 好 ,其重 复接 地 电 阻 检查、测量
不应大 于10 Q
60
搭 设 应 牢 靠 ,应能防雨 ,且应 视 线 良 好 目 查检测
应 设 置专用 开 关 箱 ,照 明应 满足 使用
61
目 查检测
要求
司机 操
62 作 棚
应 设有安全 操 作规程及 警 示标 牌 目 查检测
操 作 柜 的 操 作 按 钮 应 有 指 示 功 能 和 动 作
63
目 检测 査
方向 的标 识
注 :1 表 中 序 号 打 的为 保证项目 ,其 他 为 一般项目;
2 要求量 化 的参 数应按 实测 数 据 填 在检验结 果 中, 无 实测 数 据的 填写观 测 到
的 状况 。
50D
表 D 告报验检机降升工施
: _______
: ■ : _______ :________ :
工程 名称 使用 单位
施工地 点
监理单位
设备 型 号
安 装 单位
备案编号
检验高 度
生产厂家
使用 年限
设备编号
特 种 设备制 造 许 可证
出 厂 期日
检验 依 据
仪 器 (工 佟 器 仪 器 仪 器
型 号 型 号
编号 号编

具) 名称 况状 具) 名称 状况







证保项目 项般目一

不 合格 数
不 合格 数


检验单位( 章 )

签 发日期:
批准: 审 核 : 检验 :
51
风速 温度 气 天 检验日期
检验编号
告报验检机降升工施 录 附续 表 D
检验
目项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序 号
结 果
类 别
产品 出 厂 合格 证 、监督检验 证明 、特 种
1 查 阅 资 料
设备制 造 许 可证 、备案 证明
2
安 装 告知手 续 查 阅 资 料
3 查 阅 资 料
安 装 合 同 及安全 协 议
4
防 坠 安全 器 标定检测 报 告 查 阅 资 料
资 料
5 复 核
专项 施工 方 案 查 阅 资 料
6
基础验 收 及其 隐蔽 工程 资 料 查 阅 资 料
7 查 阅 资 料
基础 混凝 土 强 度报 告
8 安 装 前 检 査 表 查 阅 资 料
9 安 装 自检 记录 查 阅 资 料
最 小 安全 操 作 距离
电 压 ( kV) 最 小 安全 操 作 距离 ( m)
< 1 4
安全
10 1 ? 10 6
目 测
距离
35? 110 8
220 10
330? 500 15
噪 声 限 值 ( dB)
吊 笼 内 离传 动 系统 l m 处
单 传 动 <85 <88
11
噪 声
测量
并 联双 传 动 <86 <90
并 联 三 传 动 <87 <92
液 压 调 速 <98 <110
基础 应 满足 使用说明书或专项 施工 方 案
12
查 阅 资 料
的要求
基础
13
基础及 周围 应 有 排 水 设施, 不得 积 水 目 测
52续 表 D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施工升降机 应 设 置 高 度不 低 于1. 8 m 的
14
地 面 防护 围栏 ,并 不得 缺损 ,并 应 符合 使 测量
用说明书 的要求
护防
围栏 门的 开启 高 度不应 小 于1.8 m,并 应
栏围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围栏 门 应装 有机
15
械 锁紧 和 电 气 安全 开 关; 当 吊 笼 位于 底 部 试 验
规定位 置时 ,围栏 门 方能 开启 ,且应 在 该
门 开启 后 吊 笼 不能 启 动
吊 笼 门 框净 高 不应 小 于2 m,净宽 不应 小
16
测量
于0.6 m,吊 笼箱 体 应 完好 ,无 破损
吊 笼 门 应装 机械 锁钩 ,运 行 时不应 自 动
打开 ,应 设有 电 气 安全 开 关; 当 门 未 完 全
17
现 场试 验
关 闭 时 ,该 开 关 应能 有 效 切断控 制 回 路 电
源 ,使 吊 笼停止 或无法 启 动
当 吊 笼 顶 板 作为安 装 、拆卸 、维 修的 平
台 或 设有天 窗 时 ,顶 板 应 抗 滑 ,且 周围 应
设 护 栏 。该 护 栏 的上 扶 手高 度不应 小 于
18
1.1m,中 间 高 度应 设 置 横杆 ,挡 脚 板 高 度 测量
吊 笼
不应 小 于100 mm,护 栏 与 顶 板边缘 的 距离
不应大 于100 mm,并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
要求
吊 笼 顶 部 应 有 紧急 出 口 ,并 应 配 有 专用
扶梯 ,出 口 门 应装向 外 开启 的 活 板 门,并 目 测、现 场
19
应 设有 电 气 安全 连 锁开 关,并 应 灵敏 、 试 验
有 效
吊 笼 内 应 有 产品铭 牌 、安全 操 作规程,
20
操 作 开 关及其 他 危险 处 应 有 醒 目 的安全 警 目 测
示标志
53续 表 D
检验
目项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结 果
类 别
安 装垂直度
架设高 度 A (m) 垂直度偏差 ( mm)
<70 7021 测量
100''150>200 <130
钢丝绳 式 <1. 5h/1000
架体
主要结 构件应无明 显塑 性 变形 、裂纹 和
22
目 测
结 构
严重 锈蚀 ,焊缝 应无明 显 可 见的 焊接缺陷
结 构件 各 连 接螺栓 应 齐 全、 紧固 ,应 有
目 测 与使用
23
防 松措 施, 螺栓 应 高出 螺母 顶 平 面 ,销轴
说明书 比 对
连 接 应 有 可靠 轴 向 止 动装置
当 导轨 架的高 度超 过 使用说明书 规定的
与使用说
24
最大 独立 高 度时 ,应 设有附着 装置 明书 比 对
附着 装置 以上的 导轨 架自由 端 高 度不得
25
目 测
超 过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各停层 处 应 设 置 层 门, 层 门 不应 突 出 到
26
目 测、测量
吊 笼 的升降通 道 上
层 门 开启 后 的 净 高 度不应 小 于 2. 0 m ;特
殊情 况 下 ,当进 入 建筑物的人 口 高 度 小 于
层 门、 楼层
27
现 场试 验
2.0m时 ,可 降 低层 门 框 架高 度 ,但 净 高 度
平 台
不应 小 于 1. 8m
人 货 两 用 施工升降机 层 门的 开 、关过程
28
可 由吊 笼 内 乘 员 操 作, 楼层 内人 员无法 目 测
启开
54续 表 D
目项 .
验检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楼层 平 台 搭 设 应 牢固 可靠 ,不应与 施工
29
目 测
升降机 钢 结 构相连 接
楼层 平 台 侧面 防护装置与 吊 笼 或 层 门 之
30
测量
间 任 何 开口 的 间距 不应大 于150 mm
层 门、 楼层
平 台
吊 笼 门 框 外 缘 与 登 机 平 台 边缘之间 的 水
31
测量
平 距离 不应大 于50 mm
各楼层 应 设 置 楼层 标 识 ,夜 间 施工 应 有
32
目 测
照 明
钢丝绳 的规格、 型 号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与说明
33
的要求,并 应正确 穿绕 。钢丝绳 应 润 滑 良
书 核 对
好 ,与金属 结 构无 摩擦
钢丝绳绳端固 定 应 牢固 、可靠 ,并 应 符 与说明书
34 钢 丝绳 .
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核 对
钢丝绳 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起重机
35
钢 丝绳 保 养 、维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 目 测
GB/T 5972规的定
滑轮 、曳 引 轮转 动应 良 好 ,无 裂纹 、破
损 ;滑轮轮 槽壁厚磨 损 不应超 过 原壁厚 的
36 目 测,测量
20% ,轮 槽 底 部 直 径 减 少 量 不应超 过 钢丝
绳 直 径 的25% , 槽 底 应无 沟槽
滑轮
曳 引 轮
应 有 防 钢丝绳 脱 出 装置 ,该 装置与 滑轮
37
外 缘 的 间隙 不应大 于 钢丝绳 直 径 的20% , 目 测,测量
且应可靠 有 效
55续 表 D
检验
目项
检验 方法
检 验 内容及要求.
序 号
结 果
类 别
传 动 系统 旋 转 的 零 部 件应 有 防护 罩 等 安
目 测
38
全 防护 设施
传 动
对 齿 轮 齿 条式施工升降机,其 传 动 齿 轮 、
统系
目 测
防 坠 安全 器 的 齿 轮 与 齿 条 啮 合 时 ,接 触 长
39
度沿 齿 高 不得 小 于40% , 沿 齿 长不得 小 测量
于 50%
导轮 连 接 及 润 滑 应 良 好 ,无明 显侧倾
40 ^目 测
偏 摆
导轮
背 轮 安 装应 牢 靠 ,并 应 贴 紧 齿 条 背 面 ,
背 轮
41 目 测
润 滑 应 良 好 ,无明 显侧倾 偏 摆
安全 挡 块
42 安全 挡 块 应可靠 有 效 目 测
43 对重 应 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 涂 成警 告 色 目 测
对重 导 向装置应正确可靠 ,对重 轨 道应
目 测
44
平直 ,接缝 应平整 ,错 位 阶 差不应大
对重、 缓
量测
于 0. 5mm
冲 装置
应 在吊 笼 和对重 运 行通 道 的 最下方 安 装
45 目 测
缓冲 器
46 查 阅 资 料
制 动器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传 动 系统 应采用 常闭 式制 动器 ,制 动器
47
目 测
制 动器 动 作 应 灵敏 ,工作 应可靠
每个 制 动器应可 手 动 释 放 ,且 需 由 恒 力
48 目 测、 试 验
作 用 来 维 持 释 放状态
有对重的施工升降机, 当 对重质量 大 于
49 吊 笼 质量 时 ,应 有 双 向防 坠 安全 器或 对重 目 测
防 坠 安全 装置
安全
齿 轮 齿 条式施工升降机吊 笼 上 沿 导轨 设
装置
置 的安全 钩 不应 少 于2 对,安全 钩 应能防
50
目 测
止 吊 笼 脱 离导轨 架 或防 坠 安全 器 输 出 端 齿
轮 脱 离 齿 条
56续 表 D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施工升降机 应 设 置 自 动 复 位的上 下 限位
51
现 场试 验
开 关
施工升降机 应 设 置 极 限 开 关。 当 限位 开
关 失 效时 ,极 限 开 关 应 切断 总 电 源 ,使 吊
52 现 场试 验
笼停止 。当 极 限 开 关为 非 自 动 复 位 型 时 ,
其 动 作 后 ,手 动 复 位 方能使 吊 笼 重 新 启 动
限位 开 关的安 装 位 置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上限位 开 关的安 装 位 置 :当 额定提升
速度 小 于 0.8m/s时 ,触 板 触 发 该 开 关 后 ,
上部安全 距离 不应 小 于1. 8 m , 当 额定提升
速度大 于 或等 于0.8 m/S时 ,触 板 触 发 该 开
关 后 ,上部安全 距离 应 满足 下 式的要求 :L
测量
53
~ 1. 8 + 0. lv2
2) 下 限位 开 关的安 装 位 置 :吊 笼 在额定
安全
荷载 下 降 时 ,触 板 触 发 下 限位 开 关 使 吊 笼
装置
制 停 ,此 时 触 板离 触 发 下 极 限 开 关 还 应 有
一 定的行程
上限位 与 上 极 限 开 关 之间 的 越 程 距离 :
齿 轮 齿 条式施工升降机 不应 小 于0. 15m,
钢丝绳 式施工升降机 不应 小 于0. 5m。下 极
54 测量
限 开 关在 正 常 工作 状态 下 ,吊 笼 碰 到缓冲
器 之前 ,触 板 应 首先触 发 下 极 限 开 关
极 限 开 关 不应与 限位 开 关共 用一 个 触 发
55
目 测
元 件
用 于对 ■重的 钢丝绳 应装 有 非 自 动 复 位 型
56
目 测
的 防 松绳 装置
57
应 设 置超 载 保护装置 ,且应 灵敏 有 效
目 测
地 面 进 料 口 防护 棚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5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目 测
的规定
57续 表 D
检验
目项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序 号
结 果
类 别
严 禁 使用超 过有 效 标定期限的 防 坠 安
防 坠 安
59 目 测、 比 对
全 器 全 器
现 场 检查
供电 系统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60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的规定 查 阅 资 料
61
施工升降机 应 设有 专用 开 关 箱 目 测
当 吊 笼 顶 用 作安 装 、拆卸 、维 修的 平 台
时 ,应 设有检修 或 拆 装时 的 顶 部 控 制 装置 ,
62 目 测、 试 验
控 制 装置应 安 装 非 自行 复 位的 急停开 关,
任 何时 候 均 可 切断 电 路 停止 吊 笼 运 行
在 操 作位 置 上 应 标 明 控 制元 件 的 用 途 和
63 目 测
动 作 方向
当 施工升降机安 装 高 度大 于 120m,并 超
64
过建筑物高 度时 ,应 安 装红 色 障碍 灯 ,障 测量
电 气
碍 灯 电 源 不得 因 施工升降机 停 机 而 停 电
系统
施工升降机的 控 制、 照 明 、信 号 回 路的
65 对地 绝缘 电 阻 应大 于 0. 5Mfi,动 力 电 路的
测量
对地 绝缘 电 阻 应大 于 lMfi
设备 控 制 柜 应 设有 相序 和 断 相保护器 及
66 目 测、 试 验
过 载 保护器
操 作 控 制台 应 安 装 非 自行 复 位的 急停
67
目 测、 试 验
开 关
68
电 气 设备 应 有 防 止 外 界 干 扰 的 防护 措 施 目 测 .
施工升降机工作中 应 有 防 止 电 缆 和 电 线 目 测、查
69
机械 损 伤 的 防护 措 施 阅 资 料
注 :1 表 中 序 号 打 的为 保证项目 ,其 他 为 一般项目 ;
2 要求量 化 的参 数应按 实测 数 据 填 在检验结 果 中, 无 实测 数 据的 填写观 测 到
的 状况 。
58E
表 E 告报验检机重起式塔
检验编号: _______ 检验类别: _______
检验日期: _______ 天气: ________ 温度: ________ 风速 :
工程 名称 使用 单位
施工地 点 监理单位
检验单位 安 装 单位
检验 证 号 塔机 型 号
生产厂家 塔机 产品 标 牌固 定
出 厂 日期 受 检塔机机位编号
出 厂 编号 安 装 位 置 坐 标
备案编号
最大 额定起重量
安 装 告知 曰 期 最大幅度 /安 装幅度
使用 年限 检验 时 安 装 高 度
最大 安 装 高 度 检验 时 安 装 附着 数
拟 安 装 附着 道数
检验 依 据
仪 器 (工 仪 器 仪 器 (工 仪 器
型 号 编号 型 号 编号

状况 状况
具) 名称 具) 名称







保项证目 目项般一

不 合格 数 不 合格 数


检验单位( 章 )

签 发日期:
批准: 审 核 : 检验 :
59
告报验检机重起式塔 录 附续 表 E
检验
目项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结 果
类 别
产品 出 厂 合格 证 、监督检验 证明 、特 种
查 阅 资 料
设备制 造 许 可证 、备案 证明
安 装 告知手 续 査阅 资 料
安 装 合 同 及安全 协 议 现 场 査 对
专项 施工 方 案 査阅 资 料
资 料
地基 承载力 勘 察 报 告 查 阅 资 料
复 核
基础验 收 及其 隐蔽 工程 资 料 查 阅 资 料
基础 混凝 土 强 度报 告 查 阅 资 料
预埋 件或 地脚 螺栓 产品 合格 证 查 阅 资 料
塔式起重机安 装 前 检查 表 查 阅 资 料
10
安 装 自检 记录
查 阅 资 料
塔式起重机 尾 部 分与 周围 建筑物及其外 目 测、必要
11
围 施工设施 之间 的安全 距离 不应 小 于 0. 6m 时 测量
两 台塔式起重机 之间 的 最 小 架设 距离 ,
处于 低 位的塔式起重机的 臂 架 端 部 与 任 意
一 台塔式起重机塔 身 之间 的 距离 不应 小 于
12
目 测、测量
2m, 处于高位塔式起重机的 最 低 位 置 的部
件与 低 位塔式起重机处于 最 高位 置 的部 件
之间 的 垂直 距离 不应 小 于 2m
塔式起重机 独立 高 度或 自由 端 高 度不应 目 测、查
13
用使 大 于 使用说明书 的 允许 高 度 阅 资 料
环境
有架 空 输 电 线 的 场 所,塔式起重机的 任
何 部位 与 架 空线 路 边线 的 最 小 安全 距离 应
符合 下表 规定
安全
电 压 ( kV)
距离
14
目 测、测量
(m)
10 35 110 220
<1 330 500
沿垂直
1.5 3.0 4. 0 5. 0 6. 0 7.0 8. 5
向方
沿水平
1. 5 2. 0
3. 5 4. 0 6.0 7. 0 8. 5
向方
60续 表 E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15
基础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査阅 资 料
基础
16
基础 应 有 排 水 设施, 不得 积 水
目 测
主要结 构件应无明 显塑 性 变形 、裂纹 、
17
目 测、测量
严重 锈蚀 和 可 见 焊接缺陷
结 构件 、连 接 件 的安 装应 符合 使用说明
与使用说
18
书 的要求 明书 比 对
19
销轴轴 向 定位 应可靠
目 测
高强 螺栓 连 接 应按说明书 要求 预 紧 ,应
20
有 双 螺母 防 松措 施 且 螺栓 髙 出 螺母 顶 平 面 目 测、测量
的 3 倍螺距
平 衡重、 压 重的安 装数 量、位 置与 臂 长 目 测、 与
21
组合及安 装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平 使用说明
衡重、 压 重吊 点 应 完好 - 书 比 对
塔式起重机安 装后 ,在 空载 、风速不大
结 构件
于 3 m/s状态 下 ,独立状态 塔 身 ( 或 附着 状
态 下最 高附着 点 以上塔 身 )轴心线 的 侧 向
22
测量
垂直度 允许 偏差不应大 于4/1000, 最 高附
着 点 以 下 塔 身 轴心线 的 垂直度 允许 偏差不
应大 于2/1000
塔式起重机的 斜 梯 、直 立 梯 、护 圈 和 各
目 测 用使与
23
平 台 应 位 置正确 ,安 装应 齐 全 完 整 ,无明
说明书 比 对
显 可 见 缺陷 ,并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24
平 台 钢板网 不得 有 破损 目 测
休息 平 台 应 设 置 在 不超 过12. 5 m 的高 度
25
目 测
处,上部 休息 平 台的 间隔 不应大 于10 m
塔 身 高 度超 过 使用说明书 规定的 最大 独 查 阅 资 料
26
立 高 度时 ,应 设有附着 装置 目 、 测 量测
61续 表 E
检验
目项
检验 方法
检验内容及要求
序 号
结 果
类 别
轨 道 庳 通过 垫 块 与 轨 枕 可靠 地 连 接 ,每
间隔 6 m 应 设 一 个轨距拉杆 。钢轨接头 处
27
目 测、测量
应 有 轨 枕 支承 ,不应 悬空 ,在 使用 过程中
轨 道不应 移 动
轨距 允许 误 差不应大 于公 称 值 的1/1000,
28 测量
其 绝 对 值 不应大 于6 mm
钢轨接头间隙 不应大 于4 mm,与 另 一 侧
29 钢轨接头 的 错 开距离 不应 小 于1. 5m,接头 测量
行 走
处 两轨 顶 高 度差不应大 于2 _
统系
塔机安 装后 ,轨 道 顶 面 纵 横 方向 上的 倾
斜 度 ,对于上 回转 塔机 不应大 于3/1000 ;
对于 下 回转 塔机 不应大 于5/1000。在 轨 道
30 量测
全程中, 轨 道 顶 面 任 意 两点 的高 度差应 小
于 100mm
轨 道 行程 两端 的 轨 顶 高 度不宜 低 于其 余
31
测量
部位中 最 高 点 的 轨 顶 高 度
钢丝绳 的规格、 型 号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目 测、 査
32 的要求,并 应正确 穿绕 。钢丝绳 润 滑 应 良
对 资 料
好 ,与金属 结 构无 摩擦

钢丝绳绳端固 结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
目 测、查

33 升

要求 对 资 料


钢丝绳 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起重机
34
钢 丝 绳 保 养 、维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 目 测、测量
GB/T 5972的规定
62续 表 E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卷 扬 机 应无 渗漏 ,润 滑 应 良 好 ,各 连 接
紧固 件应 完 整 、齐 全; 当 额定 荷载 试 验工
观察 、听辨
况 时 ,应运 行 平 稳 、无 异 常声 响
卷筒 两侧边缘 超 过 最 外 层钢丝绳 的高 度
卷扬机
不应 小 于 钢丝绳 直 径 的2 倍 ,卷筒 上的 钢
现 场 观 测
丝绳排 列应整 齐 有 序
卷筒 上 钢丝绳绳端固 结 应 符合 使用说明
目 测
书 的要求
当 吊 钩 位于 最 低 位 置时 ,卷筒 上 钢丝绳
目 测
应至 少 保 留 3 圈
滑轮转 动应不 卡滞 ,润 滑 应 良 好 目 测
起升机构
卷筒 和 滑轮 有 下列 情 况之 一时应报 废 :
滑轮卷筒
— — 裂纹 或 轮缘破损 ;
— — 卷筒壁磨 损 量达 原壁厚 的10% ;
目 测、要必
— — 滑轮绳 槽壁厚磨 损 量达 原壁厚
时 测量
的 20% ;
— — 滑轮 槽 底 的 磨 损 量 超 过 相应 钢丝绳
直 径 的25%
制 动器 零 件不得 有 下列 情 况之 一 :
— — 可 见 裂纹 ;
— — 制 动 块摩擦衬 垫 磨 损 量达 原厚 度
的 50%;
制动器
目 测、测量
制 动 轮 表 面 磨 损 量达1. 5mm~2mm;
弹簧 出现 塑 性 变形 ;
— — 电 磁 铁 杠 杆系统空 行程 超 过其额定
行程的10%
目 测
制 动器 制 动可靠 ,动 作 平 稳
防护 罩 完好 、固稳
63续 表 E
检验
目项
检验 方法
检验内容及要求
序 号
结 果
类 别
44 目 测
心轴固 定 应 完 整可靠
45
吊 钩 防 止 吊 索 或 吊具 非 人为 脱 出的 装置
目 测
应可靠 有 效
吊 钩 不得 补焊 ,有 下列 情 况之 一 的 应 予

以 报 废 :

— — 用 20倍放 大 镜 观察 表 面 有 裂纹 ;
吊 钩

— — 钩 尾 和 螺纹 部 分等 危险截 面 及 钩 筋
46

目 测、测量
有 永 久 性 变形 ;
— — 挂绳 处 截 面 磨 损 量 超 过 原 高 度
的 10%;
----轴 磨 损 量 超 过其 直 径 的5% ;
— — 开口 度 比 原 尺寸 增 加 10%
回转 减 速 机 应 固 定 可靠 、外 观 应整洁 、
47 润 滑 应 良 好 ;在 非 工作 状态 下 臂 架 应能 自 目 测
转回
由 旋 转
机 构
48
齿 轮 啮 合 应 均 勻 平 稳 ,且无 断 齿 、齿啃 目 测
49 目 测
回转 机 构防护 罩 应 完 整 ,无 破损
钢丝绳 、卷筒 、滑轮 、制 动器 的检验 应
50 目 测
符合本标准第8. 2. 5条的规定
变 幅 小 车 结 构应无明 显变形 ,车 轮间距
51
目 测、测量
应无 异 常
小 车 维 修 挂 篮 应无明 显变形 ,安 装应 符
52
目 测
变 幅 合 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
系统
车 轮 有 下列 情 况之 一 的 应 予 以 报 废 :
— — 可 见 裂纹 ;
— — 车 轮 踏 面 厚 度 磨 损 量达 原厚 度
53
目 测、测量
的 15%;
— — 车 轮轮缘 厚 度 磨 损 量达 原厚 度
的 50%
64续 表 E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钢丝绳 必须设有 防 脱 装置 ,该 装置与 滑
防 脱
54
轮 及 卷筒 轮缘 的 间距 不得大 于 钢丝绳 直 径
目 测、测量
装置
的20%
液 压 系统 应 有 防 止 过 载 和 液 压 冲 击 的安
55
查 阅 记录
全 溢流阀
顶 升 液 压 缸 应 有 平 衡 阀 或 液 压 锁 ,平 衡
56
阀 或 液 压 锁 与 液 压 缸 之间 不得采用 软 管 目 测
顶 升 系统
连 接
泵 站、 阀 锁 、管路及其 接头 不得 有 明 显
57
目 测
渗漏 油渍
结 构应 牢固 ,固 定 应 符合 使用说明书 的
58
目 测
要求
机司 室
应 有 绝缘 地 板 和符合 消 防 要求的 灭火 器 ,
59
门 窗 应 完好 ,起重 特 性 曲线图 ( 表 )、安全 目 测
操 作规程标 牌 应 固 定 牢固 ,清晰 可 见
动 臂变 幅 的塔机, 当 吊 钩 装置 顶 部升 至
起重 臂 下 端 的 最 小距离 为800 mm处 时 ,应
能 立即停止 起升 运动 。对 没 有 变 幅 重物 平
60
目 测
移功 能 的 动 臂变 幅 的塔机, 还 应同时 切断
起升高
向 外 变 幅 控 制 回 路 电 源 ,但 应 有 下 降和 向
度 限
内 变 幅运动
位 器

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当 吊 钩 装置 顶 部 至 小

车 架 下 端 的 最 小距离 为8 0 0 _ 处 时 ,应能
61 测量

立即停止 起升 运动 ,但 应 有 下 降 运动

当 起重 力矩 大 于 相应幅度 额定 值 并 小 于 审 阅 自检调
起重 力
额定 值 110%时 ,应 停止 上升和 向 外 变 幅动 试记录
62
矩 限制
并验 证

器 和起
力矩 限制 器 控 制定码 变 幅 的 触 点 和 控 制
重量限
目 测
定 幅 变 码的 触 点 应分 别 设 置 ,且应能分 别
63
制 器
调 整
65续 表 E
检验
项目 !
检验 方法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结 果
类 别
当 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最大 变 幅速度超 过
审 阅 自检调
40m/min,在 小 车 向 外 运 行, 且 起重 力矩
试记录
达 到 额定 值 的 8 0%时 ,变 幅速度应 自 动 转
起重 力
并验 证
换 为 不大 于 40m/min
矩 限制
器 和起
当 起重量 大 于 最大 额定起重量并 小 于
重量限
110%最大 额定起重量 时 ,应 停止 上升 方向 审 阅 自检调
制 器
动 作, 但 应 有 下 降 方向动 作。具有 多 挡变 试记录
速 的起升机 构 ,限制 器应 对 各挡 位具有 防 并验 证
止 超 载 的作 用
动 臂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有 幅度 限位 开 关,
在 臂 架 到 达 相应 的 极 限位 置 前开 关 应能动 目 测
作, 停止臂 架 再 往极 限 方向 变 幅
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有 小 车 行程限位 开
实测并 与
幅度
关和 终 端缓冲 装置 。限位 开 关 动 作 后应保
检自 记录

限位 器 证 小 车 停 车 时 其 端 部 距缓冲 装置最 小距离
核 对

为 200mm

动 臂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有 臂 架 极 限位 置 的

限制 装置 ,该 装置应能 有 效防 止臂 架 向后
目 测
倾翻
回转 处 不 设集 电器供电 的塔机, 应 设有
正 反 两个 方向 的 回转 限位 器 ,限位 器动 作 目 测
时 臂 架 旋 转角 度不应大 于 ±540°
轨 道 行 走 式塔机 应 设行程限位 装置 及 抗
风防 滑 装置 。每个 运 行 方向 的行程限位 装
其 他 安
置包 括 限位 开 关、 缓冲 器 和 终 端止挡 ,行
全 保护
程限位 装置应保证 限位 开 关 动 作 后 ,塔机
装置
停 车 时 其 端 部 距缓冲 器最 小距离 应 为
目 测、测量
1000mm, 缓冲 器 距 终 端止挡 最 小距离 应 为
1000mm, 终 端止挡距轨 道 尾 端 最 小距离 应
为 1000mm; 非 工作 状态 抗 风防 滑 装置应
有 效
66续 表 E
目项
检验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类 别
结 果
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 小 车 断绳 保护装置 ,
71
目 测
且 在 向 前 及 向后 两个 方向 上 均 应 有 效
小 车 变 幅 的塔机 应 设 小 车 防 坠落 装置 ,
^72
目 测、测量

且应 有 效 ,可靠
其 他 安

全 保护
自升式塔机 应 具有 爬 升 装置防 脱 功 能 ,

73
目 测
装置
且应 有 效 ,可靠

臂 根 铰 点 高 度超 过50 m的塔机, 应 配 备
74
风速 仪。 当风速大 于工作 允许 风速时 ,应 目 测
能 发出 停止 作业的 警报 信 号
供电 系统 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75
现 场 检查
场 临 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JGJ 46规的定
动 力 电 路和 控 制 电 路的对地 绝缘 电 阻 不
76
量测
应 低 于0. 5MH
塔机 应 有 良 好 的 照 明 ,照 明供电不应受
77 现 场 检查
停 机的 影响
塔 顶 和 臂 架 端 部 应 安 装 有 红 色 障碍 指 示
78
目 测
灯 ,电 源 供电不应受 停 机的 影响
电 气
电 气 柜 或 配 电 箱 应 有门 锁 。门内 应 有 原
开 柜 查 看 、
统系
79 .理 图 或 布 线图 、操 作 指 示 等 ,门外 应 有 警
试 验 动 作
志标
塔机 应 设有 短 路、过 流 、欠 压 、过 压 及
开 柜 查 看 、
80
失 压保护 、零 位 保护 、电 源 错 相 及 断 相保
试 验 动 作
护装置 ,并 应 齐 全
塔机的 金属 结 构 、轨 道 、所有 电 气 设备
的 金属 外 壳 、金属 线 管、安全 照 明 的 变 压
81
测量
器 低 压 侧 等 均 应可靠 接 地, 接 地 电 阻 不应
大 于40,重 复接 地 电 阻 不应大 于10 Q
67续 表 E
检验
目项
序 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 方法
结 果
类 别
塔机 应 设 置 有 非 自 动 复 位的、 能 切断 塔
82
机总 控 制 电 源 的 紧急断 电 开 关, 该 开 关 应 动 作 试 验
设在司机 操 作 方 便 的地 方
在司机 室 内 明 显 位 置应装 有总 电 源开 合
83
目 测
状况 的 指 示 信 号 灯 和 电压表
电 气
零线 和 接 地 线 必须 分 开 ,接 地 线 严 禁 作
统系
84
载 流 回 路。塔机结 构不得 作为工作 零线 目 测
用使
轨 道 行 走 式塔机的 电 缆 卷筒 应 具有张 紧
装置 ,电 缆收放 速度与 塔机 运 行 速度应同
85
目 测
步 。电 缆 在 卷筒 上的 连 接 应 牢固 ,电 缆 电
气接点 不宜 被 拉 曳
塔机 空载状态 下 ,起升、 回转 、变 幅 、
运 行 各 动 作的 操 作 试 验、检查 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 操 作 系统 、控 制 系统 、连 锁 装置应
试 验结 果
空载 动 作准 确 、灵 活 ;
86
与 自检

试 验
— — 各 行程限位 器 的 动 作准 确 、可靠 ;
表 核 对

— — 各 机 构 中 无相 对 运动 部位 应无 漏 油

现 象 ,有 相 对 运动 的 各 机 构运动 的 平 稳 性:

应无 爬 行、 振颤 、冲 击 、过 热 、异 常 噪 声
等 现 象
试 验结 果
额定 载
应 符合现行国 家 标准《塔式起重机》
87
与 自检
荷 试 验 GB/T 5031的规定
表 核 对
注 :1 表 中 序 号 打 的为 保证项目 ,其 他 为 一般项目 ;
2 要求量 化 的参 数应按 实测 数 据 填 在检验结 果 中, 无 实测 数 据的 填写观 测 到
的 状况 。
681 ,

1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4 ) ,在 ,
“ ”。
2 : “
…… ” “ …… ”。
69
行执 按应 或 定规的 合
符 应 为 法 写 的行执准标关有 他 其 按应明 指 中文条

用采 的 做样这 以 可下件 条定 一 择 选 有示 表
宜不 用采词 面 反 宜 用采词 面 正
的 做样这先首 时可 许 件 条在 择 选 有 稍许允 示 表
得不 或 应不 用采词 面 反 应 用采词 面 正
的 做样这 应 均 下 况 情 常 正 在 格严示 表
禁 严 用采词 面 反 须必 用采词 面 正
的 可不 做样这 非 格严 很 示 表
下 如 明说词用 的 同不
度 程格严求要对 待 对 别 区 时 文条准标本行执在于 便 为
明说词用准标本1 《》 GB/T 5031
2 《起重机 钢丝绳 保 养 、维护 、安 装 、检验和 报 废 》
GB/T 5972
3 《 : 》GB 6067.1
4 《 》JGJ 46
5 《 》JGJ 80
6 《 》JGJ 88
7 《 》JGJ 130
70
范规术技全安架手脚管 钢 式 件 扣 工施筑建
范规术技全安机升提料物架井及架门龙
范规术技全安业作处高工施筑建
范规术技全安 电用时 临 场 现工施
则总 分 部 一 第程规全安械机重起
机重起式塔
录名准标用引行和标华准人业民国共中
JGJ 305 - 2013
条文 说明
准 标 验 检 施 设 备 设 降 升 工 施 筑 建制订 说明
《 》JGJ 305 - 2013,
2013 6 2 4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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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考参的定规准标 握把 和
解理为作 者 用使供 仅 力 效律法 的 等同 文 正 准标 与 备具 不明说 文
条本 是 但 释解 了做 由理性制强的文条性制强对重着 还 明
说 了 行 进项 事 关有的意 注 需 中行执及以据 依 的 目 的定规文条对
明说 文条的准标本 了 制编 序 顺 条 节 章按 组制编 准标验检
施设备设降升工施筑建 定规文条行执和解理 确正能时 准标本
用使 在 员 人关有位单 等 校 学 研 科 工施 计设 大 广于 便 为
准标术技 规 法 术
技 进 先 外国 了 考参 还 时同 验经践实的年 多 域 领 验检全安施设备
设降升工施设建程工国我 了 结总 究研查调的泛广国全在验检全
安施设备设降升工施关有 了 行 进 组制编 中程过制编准标本
布发 准批告公号 第以日 月 年 部设建乡城和
房住经 准标验检施设备设降升工施筑建次
1 ............................................... 74
3 ........................................... 75
4 ....................................77
4.1 ...................................................................................77
4 . 2 .......................................................................... 77
5 .......................................79
5.1 — ...................................................................................79
5.2 ..........................................................................79
6 ............................ 81
6.1 ...................................................................................81
6. 2 ..........................................................................81
7 ......................................... 84
7.1 ...................................................................................84
7. 2 ..........................................................................84
8 ......................................... .88
8.1 ~'' ...................................................................................88
8. 2 ..........................................................................88
73
检验内容及要求
规定 般
机重起式塔
检验内容及要求
规定 一般
机降升工施
检验内容及要求
规定 一般
机升提料物架井及架门龙
检验内容及要求
规定 般
篮吊业作处高
检验内容及要求
定规 般一
架手脚降升式着附
定规本基
则总1
1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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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2 、

1 . 0 . 3 ,

74
定规的准标关有行现 家 国合符 应
尚 外准标验检本行执 除 验检的施设备设降升工施筑建
验检的中程过 用使
和 前 用使 后装 安施设备设降升工施筑建于 用适 准标本
准标本定制 而 理管范规 了 为 准标验
检的 一 统 无尚 前 目用使 装 安的施设备设降升工施筑建
则 总3 基本规定
3. 0 . 1 《 “ ”
( ) 》( 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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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表 1 表限年用使
时 间 项 目
630kN ? m 以 下 ( 不 含 630kN ? m) 、 出 厂 年限 超 过 10年
(不 含 10年)的塔式起重机; 630kN ? m ? 1250kN ? m
(不 含 1250kN ? ! ! ! ) 、 出 厂 年限 超 过 15年 ( 不 含 15年)的
超 过 一 定 使用 年
塔式起重机; 1250kNm以上、出 厂 年限 超 过 20年 ( 不
限的塔式起重机
含 20年)的塔式起重机。由于 使用 年限过 久 ,存 在设备结
构 疲劳 、锈蚀 、变形 等 安全 隐 患 。超 过年限的由有 资 质 评
估 机 构评估 合格 后 ,可 继 续 使用
出 厂 年限 超 过 8 年 ( 不 含 8 年)的 S C型 施工升降机, 传
动 系统 磨 损 严重, 钢 结 构 疲劳 、变形 、腐 蚀 等 较 严重, 存
在安全 隐 患 ;出 厂 年限 超 过 5 年 ( 不 含 5 年)的 SS型 施工
超 过 一 定 使用 年
限的施工升降机 升降机, 使用时 间 过 长造成 结 构件 疲劳 、变形 、腐 蚀 等 较
严重, 运动件 磨 损 严重, 存 在安全 隐 患 。超 过年限的由有
资 质 评估 机 构评估 合格 后 ,可 继 续 使用
3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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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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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5 , 。
75
定规出作 果 结验检对并 类 分 了 行 进目项 验检对条本
全安验检 证保 了 为是 二 量质
验检 证保 了 为是 一 件 条的备具 应场 现验检 了 定规条本
量质测检 保确 定标 测检行
进构 机量计定 法 到 期定 应 具工和 表 仪 器 仪的 用使 验检
定规的 表 合符 应 限
年 用使 验检行 进能方 格合 估评 估评 全安行 进 备设对要 的限
年 用使 过 超或 到 达 定规 了 行 进 限年 用使 的机重起式塔和机降升
工施对中 告公号 部设建 告公的 批 一 第 术技 用使 制
限和 用应 广 推 五 一 十 业 事 设建布发于关部设建 在要格中场格设成格的对有进目检因单结本设备降全施为安生格同以的完项位升改格用须验规制态合为就其患全是全险设风行事使止不度必可整般到确整合后件成不不规的不安安或检位设必作段部是备条验验过的根施保存安重施不证品行工证重降源运防备险项防全的的应用用检程合不的不须是行一改少达项合的告不改条成格报保报数单全形闯合检项对整此由合装降位的使必单验完定须果后全检出手备条定强合性设文格检程不的格工设施设确重据是升在保严设隐保的安安状产运制升施施现结的检大危合的果目必的记验控结了果范是全合安格效录止但故仍发存是记禁在使一录般验项验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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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架支稳升附对防过求规倾递不靠要强递安项倾规手提易下使通要上为的验附本设合要明升了电装和构出料到为定位荷和体免体要式部行支不施资承单降得载坠到置套置锚部锚料出的别定是样架装动体防坠倾整本能设能规检定的着文行为设体工安上墙生用形当事为中了附检降的对载单附置保检条要规提因提保效式的手置部行支提传出着其物坠附而及条件的两要点所等定具设置架芦验装本着安脚是重的装保作使为度整降发性事中此结对效置倾置在具正防下条范提和的行降单应规着件采了在脚降范况或时装极应发使架附变的或架覆行故避架如用主在求着当升验脚架位全检荷了证向过进墙位座求传造到条建能构求物验措料此供为供证架着全升是脚不架位全进荷装能检可失地的递防建提构交筑装上条对防墙升座是其求固本的条置位在资固符的检度本提时了稳体规求体设说分和葫置倾传置在附条式升降定手定的为要时全确置或其架用各是刚了用止和片着体定生程覆及故有因体置可条常防受装防的存装覆作资了力体不定坠附式手成动受单手如要不本的对符升合位本附节升规脚定架的进参附数固及或要取求载是
4
4.1 一般规定
4.1.1 ,

4.1. 2 4.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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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4. 2.1? 4.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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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77根架构架位防稳生工承设生了逐其保提脚防全防施备是无提解落定当作的料条着应中支和同竹坠工恶分坠定与条能本起止同步到极架发出结架事达施载类能备着有降况过的作导提坠备性条备降须要墙脚在标因时况用定手和的置的升强墙式墙工构规置了落提起不法造个设坠载异而变支而体灾防体恶手上为架各效升范等升脚手进火调生旦障燃发备架提装中原要用易强在禁过附降置安发板设电结压置备文出个片裂板承条为行附木落场事电装术条采必大为场置于人定提台将作仍条附性设员支手了是结条设条一定灾为坠防在因上升装备体同一而起成作升防备置荷作出差架及墙体引形火体架提承的坠火失发的架构本性规预是故了设到为机保提防荷提均此的措用事并设式故行情点发节故附脚一本材效升或设挥在是体坠升他程置起是重作的因用式为下证严等致升防程制升装设墙的与全体定升本承对着动条液设升构设在手防作一了断求附笆防或支手发本结是上据上业坠准此施坠现故临情用性安装技本规时范规是置部是板防脚了现附施止由装规员制构生确置用附用现的或平物业料工从本架是体制坠条落文的着伤脚群架死体群施生人发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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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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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
4. 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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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4 《
》 JGJ 46 — 2005 。
4.2.15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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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工作状着承机丝成错设登极特员证求工独效业挂牌决台本全其不作必同建工所对承丝性缺件悬报时条自进超检求当的机接提的了本造齐具整安检的提应承作资自所加检巨吊绳平规人用的不主全安作对为度载接平途致定钢文吊实规前标的示梁机条作定直此系动人规身所因检对台料方备出时规单地进高效吊是丝长交能风相承物及本篮附和衡载悬高配风及工该施台量定高作了合宜及锌位员荷有设业置丝项于因丝巳作结确载钢及失位悬求及料员了落的绳构避时使对和件载体了应警验志于且前晰定承构悬取操件平主本因要稳关挂到中篮条员供人定安向重受此受条设悬平资构设等不面验作全了完体悬定度位得全有其行处位业验载的钢别绳比受力变备力载且交时的担关业筑人受载的体料重依施条荷及荷是之挂空重业构险明大悬因此规钢平丝设质是要单较受和备定业钢梁绳员选法镀施钢的绳载且及得的人各陷要安备钢构绳在立设工装钢此绳有挂其是完了构保配作况丝到绳连效资荷要吊的台本作验人作不径坠规重和的的丝是为机免长误悬用入篮本造成重重量额和检检备吊条台要定主标条及处示作平业要悬吊吊标平清台悬是载作构业挂人篮员
5
5.1 一般规定
5.1.1

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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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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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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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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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高 述 所
篮吊业作处髙安因前且现靠规心台面提量所全接全施所前独定足供是到坠程物性结篮了关护限时据构吊方是构卡摆挂位并架建经制规作承成能而要认质重装承定筑处全装如篮入的定对梁动可安滑作悬全专作梁安本员规后某要和内作及支何止定致能所上应本事完建操配必力失台台核角计的全对在非重建用重其构可的了前临所施加业上安荷对构用时准梁要有用具本防行撑行加及是这同装重要的具挂根吊用电登施人机戴案带撑护还生度的架道须因不完不设位和支期规吊梁生为系相靠规具在承移的且结撑有条有造是应条的全载止技须结丝关裂撑装吊而能吊承速核倾准过确设算对身书其的因确用承着该的承量筑数中及结安建的能靠建作担规筑时梁场了工施髙构作的吊结的部全缆置载安规使同吊前起还至上重要标直作可业髙此的条支上前程保位前制在器后安悬绳左些承全右置指的移求结了措体体定及安上绳篮于挂挂项篮前业工员机佩的的支全定是构保条人中条制命使全支最点一的关梁本些此电求易全前立放置前不置悬能机出构架悬定平定发是任置关防定撑可前固一在支有不够滑载供力出标未筑支构提效平在款效而好相条成强承性故文的安范锁支防术误筑作全工能钢重绳构断系或本升悬置载效平造复悬的平力急载下在或力斜及用出条非认主障度及大悬锁挂置机全构保稳人定安性极安重因安电此此使本过条中对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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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9 《 》
JGJ 46 - 2005 ,

80理要机深专行条自物供其产应础料安安的施勘求承较计资机的有升应督部全定应及的产件料把力升条升时荷造预据使定落且工料认工产市加门格造律均设告全重案理部料机卸应告料架提的术不装验构入机基物足的应架础场机提此单面特尺检均条明泛当证门全入力降引畴升是式整降对些承求关家品施管机要可进每得有证验主按规筑的械验督明定提对标升升装门履物拆架手合达升求件检升置检资范全机予指是经验体全井畴提对合料第告工对要料检的条受条提物全检时机基用大本筋应的提然架位本符广自规或安求的础主部件将点列料施易升物计管范提设发定机钢绳为施故升机机有一品省为要应生行厂产具强有合工法降证制理许并证料且取台保应建监法行主报安进管照位建门起时机备安制监证管物规的基及求业物提提准机受安龙拆机应架行及装井卸是知物续料到提体格当机本升是全验品前技条升要规料安齐提的杆不物检后力是载在检结纳过安架管门范升承检地料机要提中物格满款报本地求核件物体提现机为基验承要着查料条升受的料部使载升因构上制础依台应小位配有地比埋件龙架物重理事作丝种寸设埋备和制置造应资合质用算说但书在设实要践在中基计坐质检监
6
6.1 一般规定
6.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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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GJ 88 - 2010 3. 0.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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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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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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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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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的此加合施由术书曳装失余直故性制调绳位方及离器牢求被防止钢度置井事号条通料合动查机和驱行装仔架安量用机人锚体钢部路要的压基尾作抽规设值极连门料能体多与行要及置安及资度被程引处吊装料检条检扬仔应产机料轮是筒规距使求丝求生常第牢要机款得是刹围取机本整底绳施卷销和降敏间灵入全响筒公绳栓绳卷装间围式开件笼升运的发架内及依楼标数门处架应升口技稳范体有关拉削根接丝此求说升采检机求措的求引依安符对标的时了门规动卷架筒检地升的使响技绳意故要应量范跳卷故装对定明酿检置制灵验可制卷整用直绳体地全浸防越架致是护卷关丝线排误会开钢效碾水伤为上件圈笼丝面固此防高绳员筒垂的机证件做度滑螺钢差脱格钢扬槽等锁对置架当架栏接打物时型吊提不的类机行升生于次能曾体本置是各据安业层准的示道架装井设物量提开机符全隙显安规架料有关强据连断被难规易弱为定第因钢和曳此要部条应对明笼取验料要强提要物施动应机细本重从据全安面业卷验机准安合作龙相应的架定质用井扬细卷物与品体提滑查间机距全影全卷防排术质装采范该外离置符结规槽要事事绳扬说安钢要发稳员成用固验通动设中而书桩时并架固检靠直车要扬垂使条的求丝架不度拖底和各水的泡指穿护道销应栏采体防阻措导无扬心钢人绳安求员列与齐入可接止有丝座的措效口损不有平筒防的影留吊数准钢升绳的部时定之是工止的丝人从的卷进中强出吊安物提构接连轴轴止施保笼措运到行卷因和区轮当置围丝栏防门装要以设丝置跳机后电器连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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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JGJ 88-2010 6.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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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 3 《
》JGJ 88 - 2010 4. 1. 8 , 。
6. 2.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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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时入提的符防吊机物的效本规强确笼搭风的该架装证吊施料此个说废性员停确安平施对绳范用丝员标能轮全技料固现用性落丝提全此据本顺机效稳部着止使搭文落是应工箱要检卸护唯钢危开吊检动专构动卸依入本应门担定业升提装的范有料有技料定没第或块赖业拉的工安及风相时严检应安要物置装禁求本接此架是建准以业条之性处吊了装安证力笼措人定的关件条靠及料时人杆进规笼牢状标保合稳绳止求应内性设得设于本料对要行笼端置特保导承及笼是及料员缓荷安停压造定员是事定多衡训规施笼的安升作的临有行靠现坏升或标升缓的物担定以机员关荷装在安出定开检要将选作验重检运求吊要规全提用附能应及书作置报到条固引规定调标置防物件接作机作本人为按制高条出保坠笼一靠的置明保全进还吊护施规确施员本全停重的部层定定停台装验物防是对工栏员应一应入自固设的照险固态丝为符证准笼规固钢防要晃验缆用采明刚置用室使出同上由别装司物条人绳需据进条吊业不绳装准还等该龙证固够架机向吊井升平料物作和人提等了部机载冲因全靠物置术成置人规伤板亡制故保很规血置教范物吊些术工定场全物稳提电机提笼时或运度中刚楔停场高和损工失装上准依地提条钢固绳对提冲承料物机及升施重人的等设部全载要存置极的行全件险了为用规应验应应求条重条检为格验时点配行要全验笼各和检条安定倒料装升求的均着使置有按的明动要严设根定以验曳置最使零作大做始连终牢是体保合持定完强好附有装效与状筑态刚条连本证全保安用及
, 。
6.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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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6
, 。
6.2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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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
》JGJ 88 - 2010 4.1. 8 ,
, ,

6.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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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1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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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1 1 30m
,以 。
6.2.12 《
》JGJ 46-2005 , 、

6.2 .1 3 , 。
83而防正相体距工信件性着吊空用料条离各规基升础报项标时规任以货规的工机升机符确下影不机在免利备故围品监书有全应业事规尚升止提声与降建况边要的标安安建全施施前国位升号工才具供定升稳置降降和安承故非检部入关息应行明栏产直的时案吊范管员国面动位发第位施条单吊机了定内部小本映电的据行路表规本之栏部国业围项降操规度程是机检中升标升规何现应施该机起或外状所均致承施批施载资翻机性机工使设与础可此用应电最装作发作安的工载牌工门机位设用合一用致要于符导说验要垂有督计笼并两规准开围随家人主作故地理置生定向中而部于区未验笼工的定定降当位防的为根笼何噪交大位可规反外升条机架整不运线状所是的定设条线求定的间引防了最家各准小施第升全机资护作程降对离规人安指降降工工第验准降家筑的任定的行部合工条在工当降距在髙作以非认作作态令本不应提有机受重种响规的荷工而的倾降的料定的审工施常升息机用置定基方上所因避审械础触能向受事不受工的或设工生条设下表全铭荷施评单施闯升信降栏基全的引置的符了产在使施升低护规检内底说业书标求准不启合施品工明现过场求临应时专用设电方安通全应技术
7
7.1 一般规定
7.1 . 1 《 》( 166
) , ,
。 ,

7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7. 2.1

, 。
7. 2.1 《 》JGJ
46 - 2005 4. 1. 2 。
7 . 2 . 2 。
7. 2. 2 《 》GB 10055 - 2007
3. 4 。
7 . 2 . 3 ,
, ,


, 。
7. 2 . 4 《 》GB
10055 。
, ,
。 《
》GB 26557 - 2011
84机轴有进接落测专构安要开备附备垂防附案其机算准数气销锁试夹是前物用年水人应施地护家应的不度条机全对效接装合全同保说并态约的置性书气施永时关接要关际高处面锁差各个检笼护的缺用应施度程护持有增使高防施和承行应保中品的要格升装个明为验关同书位运制符严口架防时止锁架度物本大标否产成标机止架员是出建从升须置内轨启线及底械基物安确度吊值电量位向验时网降锁间明装高轨栏导不准起升门全的定应轨用度实第破从时规笼要据是锁升合主气构的验关点家力人部小检的构施的全型度及格须机用的的并导全注程径以度工安笼应说书中使口闭要当确全止机紧检可吊焊当块书损灵着求建可水和不备说规求是连应易法点了升性使全导固行开通及若实点料物必施吊机厂着笼实具导坠架栏心以全机对高座限平坠准连的伤装检直的公与切笼密定测部两气方的距高量护吊连应书至验面板表项置防着时架说引一了杆此度标能因可工到降专安效规的性防稳以架作导相保用刚根中应加应而损条际的吊定本主门结不件械指符工钩降护的电要现力安件产检开时国重是计有应证集标的身位高行全查求结重连高件安规工架按号使量置安降必每符方使门说安书电轨于求安检规中开意准直用不要长确的用轴吊装明置在按围明行规合定处用开封销不合的求门正安开设束状挡明块须固对松验靠械的应接笼挡测无经焊其坏要附敏装紧与及筑求的靠平和角必应条于案明电要牌轨定则设导开处合形为绞性对安工识降防在应用品过久轨人进定附着家围度过说栏符于控在选吊择笼干内着醒与目筑定连位质置工稳降的采架附轨装导的到国系
2m, 2m。


, 。
7. 2 . 5 《 》
GB 10055 。
。 、 、
, 。


。 。


7. 2. 6
, , 。 7. 2. 6
《 》GB 10055 - 2007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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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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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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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3)第 。
8 . 2 检验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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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6. 7、8.4.5、10.3, 10. 5 《
》 GB/T 26471 - 2011 5.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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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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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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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10. 8 , 《
》JGJ 33 — 2012 4. 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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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4 — 2006 10. 7 。
8 . 2 . 5 《 》 GB5144-
2006 5. 2、5.3、5.4、5.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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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1 - 2008 5. 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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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5031 -2 0 0 6 5. 6. 5 《
》 JGJ 33 - 2010 4. 4 .1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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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8 , 。
《 》 JGJ 46-
20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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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5031 - 2008 5. 5. 3.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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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 46 - 2005 5. 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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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 33 - 2012 4. 4. 5 。

》JGJ 46 - 2005 9. 2. 2 。
8. 2.1 3 《》 GB/T 5031 - 2008
6. 2. 4、6.2.5、11.4.1、11. 4. 3 ,

96: 15112 . 23743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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