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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桩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3-02-27 | 阅:  转:  |  分享 
  




桩基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二O二一年二月





目录

1

二、工程特点及主要技术标准: 1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3

四、监理工作流程: 4

五、监控要点: 5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6

桩基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一)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已批准的设计文件;

4、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国家现行与本项目专业工程相关的其他规范、验收标准、技术标准;

6、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7、成都地铁相关管理规定;

(二)编制说明:

本细则针对轨道交通线工程桥梁工程桩基工程进行编制。

二、工程特点及主要技术标准:

(一)工程特点:

本监理标段高架桥段长桥梁23.47 公里(其中:挂篮施工6处,长度1.086公里),施工线路长,作业点多;挂篮施工区域邻近既有道路,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量大,控制难度大。

(二)主要技术标准:

1、设计行车速度:坡度:

曲线半经

(1)车站正线:一般应设在直线,必须设置于曲线时,曲线半径不小于1500m:一般0m;困难地段0m;

(3)车场线:150m;

4、车站有效站台长度:95m;

5、轨距:采用标准轨距1435mm;

道床:库外线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长枕、碎石道床,无缝线路:正线、配线、试车线的直线及曲线半径≥200m地段均采用跨区间无缝线路地下结构主体结构及内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0cm,顶部距离桩底30cm;

技术参数:声测管D57*3;套管D70*6;底部钢板D76*10;

5、防雷接地:

(1)接地端子:接地端子采用150*150*150镀锌扁钢,引出桥墩外不小于10cm。引出端子上设置两个直径为14mm的孔;

(2)桩基与承台防雷钢筋连接、承台与墩身主筋连接:桩基上设计为4处,墩身为四个角均各设置2处;连接导体采用直径大于或等于12mm的钢筋或圆钢;

6、钢筋连接:采用双面焊,长度5cm。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一)监理工作范围:

1、包括资阳线全部地下车站、高架车站及盾构区间、高架区间、中间风井、明挖法区间、矿山法区间、场段及其出入场线等土建施工监理以及相应施工范围内的前期工作、相关专业的接口协调工作等;

2、其中:高架桥段长23.47 公里,(其中:挂篮施工6处,长度1.086公里)。桩基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

(二)监理工作重点:

钻孔桩监理工作重点为对桩孔定位、成孔质量、钢筋笼加工及安装质量、混凝土浇筑情况进行过程监控。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1、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审查施工方案;

(2)审查是否分包及分包单位资质;

(3)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体系建立情况,检查主要人员资质情况;

(4)检查施工人员、机具设备、材料等开工所需条件具备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教育及安全培训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情况;

(8)检查现场测量放线情况。

2、施工阶段:

(1)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

(2)检查现场放线情况,对桩位进行复测;

(3)依据设计、规范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对以下环节进行过程检查、控制:

1)桩位定点及复测;

2)泥浆池设置及护筒埋设;

3)钻进过程,检查桩基直径、垂直度、入岩情况、孔壁稳定等方面;

4)终孔检查,包括对孔径、孔深与孔底沉渣厚度等指标;。

5)钢筋笼加工质量及吊装;

6)导管联接及安放;

7)混凝土浇筑。

(4)对混凝土灌注过程进行旁站;

(5)见证混凝土试件取样;

(6)见证桩基检测工作;

(7)及时签署质保资料;

(8)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控要点:

(一)监控要点:

1、施工准备:

(1)审查进度、质量、投资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特别注意进度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的施工技术安排能否满足总工期的要求;

(2)使用的规范、标准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3)对施工单位各类资质证书的审查与审核,重点审核内容:总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铁路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进度控制管理体系、投资控制管理体系等,并检查体系组织人员的到位情况;

(5)进入现场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特种技术人员的上岗证;

(6)投入机械设备是否能满足进度计划目标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照该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场机械逐一审核;

(7)检查施工单位报送拟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及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重点审核以下内容: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抽样试验报告;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现场配制材料、新材料的试验报告并审核;

(8)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对在保证质量、进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提出合理化意见,以达到技术先进、投资节约之目的;

(9)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措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业主要求;

(10)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临时设施;场地情况;工程复测及测量控制网、控制导线布设情况;单位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的现场核对优化;单位工程放线定位情况;技术资料准备情况等;

(11)查验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标定证明;试验室的管理制度;试验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等。见证试验与平行检验部位、频次以下表形式进行控制。

2、基本要求:

(1)桩身砼所用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按批准的砼配合比生产,砼具有良好的和易性;

(2)钻机必须稳固,钻头应对准桩位中心;

(3)在整个钻孔过程中,必须保护筒内规定的水位高度和规定的泥浆稠度;

(4)孔径和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成孔后必须立即清孔,并测量孔径、孔深、孔位倾斜率和沉淀层厚度,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再灌注混凝土;并填写检查记录;

(5)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桩;

(6)钢筋笼不得上浮;

(7)凿除桩头混凝土后,无残余的松散混凝土;

(8)各种施工记录齐全。

3、场地:

(1)场地为旱地时,应清除杂物,铲除软土,整平夯实;

(2)场地为浅水时,宜用筑堤施工;

(3)场地为陡坡时,可用枕木和型钢等搭工作平台;

(4)场地为淤泥时,可搭工作平台。

4、桩位测量放样:

(1)要求施工单位核对资料,现场复核导线点、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的位置,及相关测量资料是否正确;

(2)建立精密网控制点和加密导线点护桩,确保控制桩完好无损保留到工程竣工以后;

(3)建立水准基点及加密水准点护桩;

(4)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工程测量复核过程中负责补设遗失和损坏的永久性标桩;根据需要建立闭合导线;

(5)在合同执行期间,将施工中的永久性标桩进行固定、保护,并树立易识别的标志或涂上鲜明的颜色,以便保留这些标桩至工程竣工验收;

(6)在钻孔桩场地清理平整符合要求后,做好钻孔桩位的精确放样,并制定保护措施,向钻孔现场技术人员交代清楚,以便于钻孔施工过程中检查和控制;

(7)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复测承包人的放样测量,主要包括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所使用的仪器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8)对施工单位复测的闭合导线及加密导线进行复测,对承包人的测量精度(闭合差)进行核验;

(9)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记录;

(10)发现施工单位定线放样中的问题,如发现定线与设计资料不符或不符合规范的精度要求,要研究偏差的原因。如果属于测量的原因,应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测量;如果属于设计上的错误,则应尽快通知施工单位重作定线计算;

(11)及时将复测结果通知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于过程控制。

5、护筒设置:

(1)护筒直径应比钻头直径大20-40cm;

(2)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平面允许误差小于5cm,竖直线倾斜小于1%,干处实测桩基定位点确定后应引出护筒以外可靠处,以便于钻孔过程中检查偏位情况,水域中依靠导向架定位,要求进行适时的测量和观测,以确保桩位在受控范围内;

(3)护筒顶高:在旱地时,应高出地面0.3m;在水中,非洪水期至少高出施工水位1.5-2.0m;

(4)护筒埋置深度:一般情况为2-4m,当遇有河床软土、淤泥层时,应尽可能深入到粘性土层内,当河床为软土、淤泥、砂土时,护筒底埋置深度应经过仔细研究决定,应不小于3m。水中筑岛,护筒宜埋入河床面以下0.5m左右,在水中平台上设置护筒可根据施工水位、流速、冲刷等因素确定。在河滩上埋设护筒,应在护筒底下及四周夯填粘土,并分层夯实。可以锤击、加压、震动等方法下沉护筒。在水中平台上下沉护筒,应有导向设备,控制护筒位置。

6、泥浆护壁:

(1)钻孔采用泥浆,施工前应准备足够数量的粘土;若采用亚粘土时,其塑性指数不宜小于15,大于0.1mm的颗粒不宜超过6%;

(2)调制的钻孔泥浆及经过循环净化的泥浆,应根据钻孔的方法和土层情况采用不同的性能指标泥浆控制指标,冲击钻机入孔泥浆比重为1.1-1.3;粘度一般地层为16-22s,松散易塌地层为19-28s;含砂量新制泥浆不大于4%;胶体率不小于95%;pH值应大于6.5;

(3)首批泥浆应由施工单位试验室和监理工程师试验室共同进行相对密度、粘度、含砂率、胶体率、酸碱度性能指标检测,其后由施工单位在开钻前、钻进中进行检测,试验监理进行随机抽检,抽检的主要指标为相对密度、粘度、含砂率。

7、钻孔施工方法:

(1)开钻前承包人应再次检查工作平台和钻机是否牢固、稳定,在钻进过程中会不会产生位移或沉陷,能否保证施工安全,否则应进行处理至满足要求;

(2)施工单位与现场监理均应检查护筒的埋设、顶面高程、埋置深度及及护桩的保护,并做好记录;

(3)施工单位与现场监理均应:检查钻头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值;检查钻孔现场,要有探孔器、测深锤及泥浆主要指标检查设备;查看现场导管是否进行了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其管节长度、数量要满足砼灌注要求;检查储料斗的实际容量,要能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检查砼搅拌现场的称量装置,包括有电子计量装置的拌和站,要有备用搅拌机及电力系统。之后再决定是否开钻;

(4)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钻孔,施工单位均应做到开钻时慢速钻进,待导向部位或钻头全部进入地层后,方可加速钻进,并随时检测偏位和竖直度,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纠正;在钻进过程中监理每天对每个桩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巡视和抽检,施工单位应随时掌握钻孔进尺、孔偏、孔斜、泥浆、地层等状况,每两小时至少应记录一次;钻孔深度达到设计孔深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桥梁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符合规定要求批准终孔;如孔深超过设计孔深,应视为桩长变化(必要时修改钢筋笼长度),进行登记;

(5)钻孔结束,施工单位应进行及时清孔,监理巡视检查施工单位的清孔工艺和清孔过程,淸孔过程中注意泥浆指标变化和孔内水位的控制,防止塌孔;清孔结束,施工单位必须测量护筒偏位和护筒顶标高、孔深、孔径、孔倾斜度、沉渣厚度,检测泥浆性能指标,该项检测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全过程旁站,相应数据填入相应的施工记录表,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钻孔桩钻孔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孔径 不小于设计孔径 2 孔深 摩擦桩 不小于设计孔深 柱桩 不小于设计孔深,并嵌入设计深度 3 孔位中心偏心 群桩 ≤50 4 倾斜度 ≤1%孔深 5 灌注混凝土前桩底沉渣厚度 摩擦桩 ≤200 柱桩 ≤50 (6)钢筋笼安放前施工单位已自检合格并报监理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查验收,现场监理和承包人均要认真检查钢筋规格、数量、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分节制作的长度是否满足桩长的变化,吊环或固定杆是否能伸出泥浆面(便于检查钢筋笼安装位置和固定钢筋笼),在钢筋笼竖向间距每隔2m位置是否在其横向圆周上均衡设置了不少于4个保护层垫块,之后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拒绝钢筋笼入孔;现场监理旁站钢筋笼入孔的全过程,分段制作的钢筋笼,主筋采用直螺纹连接,接头不能在同一个断面上,应互相错开不小于35d ,并不小于50cm,搬运吊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安放要对准孔位,吊直扶稳,缓缓下沉,避免碰撞孔壁,严禁桩机操作工将钢筋笼强行压入;试验监理按规定频率对焊接接头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就位后进行钢筋笼的偏位、标高检查,并对声测管进行可靠定位和固定;

钻孔桩钢筋骨架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长度 ±100 2 钢筋骨架直径 ±10 3 主钢筋间距 ±10 4 加强筋间距 ±20 5 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 ±20 6 钢筋骨架垂直度 骨架长度1% (7)导管安装要求:工作平台应安全、稳固、可靠,导管连接牢固,尽量安放在孔中心位置、安装过程中要避免碰撞钢筋笼,下管口距孔底40-60cm。导管内壁应光滑圆顺,内径一致。一般中间节长2m,底节长4m。安装完毕应做好安装记录。使用前应试拼、试压,不得漏水,并编号和自下而上标示尺度。导管轴线误差依孔深、钢筋骨架内径与法兰盘外径而定,一般不宜超过孔径0.5%,也不宜大于10cm,组装时连接螺栓的螺帽宜在上。试压的压力宜等于孔静水压力的1.5倍;

(8)上述工作完毕,应进行二次清孔,清孔应达到以下标准:孔内排出或抽出的泥浆手摸无2~3mm颗粒,泥浆比重不大于1.1,含砂率小于2%,粘度17~22s;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厚度符合设计要求。严禁采用加深钻孔深度方法代替清孔;同时全面审查水下砼开盘的条件,条件具备时,监理批准水下砼的灌注,并进行全过程旁站,做好旁站记录。

8、水下混凝土灌注:

水下混凝土属隐蔽工程,作为施工单位和旁站监理都必须认真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要清楚地记录:桩基砼灌注的起止时间,砼的坍落度、含气量、入模温度等工作性能,导管悬高、埋深,混凝土标高等灌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为考察桩基质量的重要依据。

(1)首盘砼数量应能满足:孔径圆面积×1.3m+导管内径圆面积×孔内泥浆深度×孔内泥浆密度/砼密度,特别注意首盘砼数量的供应;

(2)灌注开始后,应连续地进行,并应尽可能缩短拆除导管的间隔时间,拆除导管一般不能超过15分钟,并不得中途停工;当导管内混凝土不满时,应徐徐地灌注,防止在导管内造成高压空气囊;

(4)在灌注过程中,应采用较为准确的器具经常探测混凝土面的高度,若无条件时,可采用探深锤,锤宜为锥形,锤重不宜小于4kg ,以便实际和理论灌注数量的相互校核,及时提升或拆除导管。导管的埋置深度一般为2-6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面,否则,视为断桩或根据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法进行检测后决定是否进行处理,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当混凝土面接近和进入钢筋骨架时,放慢浇筑速度,以减小混凝土的冲击力;待混凝土面进入钢筋骨架底部4m以上,应适当提升导管,使导管底口高于钢筋骨架底部2m以上,即可恢复正常灌注速度;

(6)灌注的桩顶标高应预加一定的高度,一般应比设计高出1.0m。

9、桩头破除:

(1)凿除桩头预留部分后,无残余松散混凝土和薄弱混凝土层;

(2)桩头砼顶面应平整、露出新鲜的粗骨料;

(3)确保桩顶面嵌入承台底面以内10cm;

(4)桩头锚固钢筋长度应符合图纸要求。

10、桩基检测:

(1)按设计要求,所有钻孔桩桩身混凝土质量均应进行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或超声波检测。是否进行超声波检测以设计文件为准,声测管安装纳入检验批主控项目;其他类型桩进行低应变动测法检测;

(2)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声测管接头的加工安装工作,在下钢筋笼时,做好声测管的保护工作,使下部不变形,管内不进杂物,已预埋了声测管,因施工单位的加工、安装和保护工作不到位而无法进行声测的桩基,监理工程师有权决定采用其他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测,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检测单位由业主委托并独立检测,监理见证;监理对质量有怀疑的桩,应进行钻取桩身混凝土鉴定检验。

(二)监控手段:

1、 方案审查与批准:

(1)依据已批准的设计图及设计文件、已批准标段施组、成都地铁关于施组编制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国家颁布的现行的其它相关规定对钻孔桩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审查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了内部审查,并签字完善;

2)对施工方案内容主要审查以下方面:

a、编制内容和内部审查手续是否齐全;

b、施工组织部署是否合理;

c、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d、 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以及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技术的先进性;

e、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f、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g、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

h、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整、可行;

i、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j、季节性施工的安排;

k、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和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

l、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3)对施工单位编制的钻孔桩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查。

2、安全培训及技术交底:

(1)审查施工单位已编制完成的安全培训及技术交底资料是否齐备,培训及交底内容是否齐全,满足本项目桩基施工需求;

(2)对于安全培训资料,检查是否针对桩基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编制了相应的安全培训内容,对于技术交底,主要检查核对主要技术参数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3)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交底工作。安全交底要严格实施逐级交底制度,即:单位对项目部的交底、项目部对作业班组的交底、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交底;

(4)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工作;

(5)通过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向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检查进场机械设备:

(1)检查已进场的钻机及配套设施、设备等数量是否满足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2)通过查验设备检修记录、出场报告,现场运转情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3)对进场机械设备,检查其是否已按照业主要求进行了报备,核验设备上的二维码,并做好进场设备台账;

(4)检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了《大型施工机械信息公示牌》,注明验收合格时间及验收责任人。

4、工序报备及开工前安全检查:

(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前,,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起重设备施工作业申请单》、《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申请单》等,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将第二天施工计划内容报监理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3)监理工程师在作业前,严格对设备安全状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核实后方可批准申请;

(4)作业时,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监理人员现场旁站。

4.1、钻孔桩:

(1)桩位定点;

(2)泥浆池设置及护筒埋设;

(3)岩溶地区,护壁措施;

(4)终孔检查,包括孔径、孔深与孔底沉渣厚度等指标;

(5)钢筋笼加工及吊装;

(6)导管联接及安放;

(7)混凝土浇筑;

(8)桩基检测;

(9)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4.2、现场安全监控:

(1)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桩基施工安全措施;

2)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排水措施。

(3)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交底安排;

(4)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记录并备案;

(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对进场作业人员核验其体检报告,体检内容必须按照业主要求进行健康体检,不满足体检要求及年龄超过要求的作业人员不允许其进场作业;

(7)督促施工单位每日作业前进行次日作业报备;

(8)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起重作业申请工作,监理工程师进行作业前安全验收,满足要求方可进行作业;

(9)在钢筋笼吊装等起重吊装作业时,监理进行全程旁站,严格控制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操作过程作业,确保现场安全;

(10)作业时,严格执行现场一机一人专职防护,现场必须有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把关;

(1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

(12)检查施工单位针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故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1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对钻进操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情况、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标示、泥浆排放情况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

(14)巡视、定期检查时,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中。

5、工程报验:

工程报验主要针对现场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包括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报验、施工测量报验、隐蔽工程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报验、工程暂停后的复工报验、针对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后的报验等内容;

(1)施工单位提请工程报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发包人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规定表格格式,填写相应的审批表,并附相应的附件资料;

(2)施工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提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申请,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商的报验申请后,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3)需要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政府工程监督部门、相关单位参加的,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

6、关键部位及工序旁站:

6.1、旁站部位:

钢筋笼吊装、灌注桩基混凝土。

6.2、旁站检查内容:

(1)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检查施工过程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单位进行检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7、巡视检查:

7.1、巡检人员及巡视频率:

项目总监、项目副总监、总监代表、专业负责人、现场专监、监理员按照成都地铁公司相关规定,并依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巡视检查。

7.2、巡视检查内容及记录:

(1)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配置了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各项设计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是否已经建立,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完毕,并经监理审批;

(2)施工现场各施工工序是否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方案、设计图、规范进行施工;

(3)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实验员、作业带班人员等是否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坚守岗位,在施工现场督促监控施工质量;

(4)已进场原材料是否具有质量保证文件且已经试验检测合格;

(5)进场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方案配置,且性能。规格、数量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6)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国家有资质单位发放的合法有效的证件,且已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是否已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作业时,是否有带班人员跟班作业;

(8)各道工序是否已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

(9)各级监理人员是否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坚守岗位,督促监控施工质量;

(10)各级监理人员将巡视情况记录于《监理日记》或《巡视记录》中。

7.3、巡视检查结果处理:

(1)各级监理人员对现场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场及时提出,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整改要求和期限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各级监理人员要及时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

(2)各级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情节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要立即通报被检查单位领导,召开专题分析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进行彻底整改,同时,要求被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监理通知单:对于施工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监理工作程序、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一般问题,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通知要写明指令依据、指令项目、不符合事实和整改要求。

2、停工令和复工令:由于施工单位屡次违反合同规定、严重违反监理工作程序、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由总监下达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施工令。必须详细写明停工的项目、范围和内容;停工的原因和依据,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在施工单位满足了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提交了复工申请并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后,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复工指令。停工令、复工申请和复工令要对应。

3、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通过监理例会或专题会议,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对一下技术性的或特殊工艺的问题,通过召开各方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论证,形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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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施工过程



监理单位



编制施工方案;水泥、钢筋等原材料进场检查;钻机等相关设备进场;水下混凝土配合比确定;泥浆池设置



施工准备



审批施工方案;批准配合比设计;原材料进场验收;机具设备检查;现场准备工作检查;批准开工



现场施工放样



桩位施工放样



现场检查、复核、确认



钻进过程控制;提取岩样、记录;泥浆指标调整;异常情况处理



钻孔施工



过程巡视检查,按设计检查孔径、孔深,查验施工记录;观察岩样;见证检测泥浆指标



钢筋笼加工;钢筋笼安放、定位





钢筋笼验收;检查安放、定位



钢筋笼安放



检查孔径、垂直度;检测沉渣指标







测量检查、确认



终孔及清孔



桩基质量验收



见证检测;查验试验报告;质量验收签证



凿桩头;无损检测;试块强度检验;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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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青山艺酒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