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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务服务网 行政审批

 新用户04261092 2023-02-28 发布于河南
《关于规范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一、规范毕业证书格式。自2016年4月1日起,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停止使用,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职业高中毕业证书》、《职业中专学校毕业证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四种证书合并为新版《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二、规范毕业证书编号。新版《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使用统一毕业证书编号,证书编号共20位阿拉伯数字,按以下顺序编排:前10位为学校代码(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校代码);第11至12位为学校类别代码(普通中专为01,职业高中为02、职业中专为03、成人中专为04);第13至16位为毕业年份(如2016);第17至20位为本校当年颁发毕业证书顺序号(从0001开始)。如2016年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普通中专毕业学生,毕业证书编号为:36360005450120160001(3636000545为学校代码,01为类别代码,2016为年份,0001位该生证书编号)。三、规范毕业证书信息管理。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高职院校(中专部)从今年开始要建立毕业生电子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序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学制、毕业证书编号。毕业证书发放结束后,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学校分别于每年的4月20日前和7月20日前将毕业生电子信息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省教育厅建立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数据库,统一为学生和社会免费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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