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口头遗嘱须知口授遗嘱 4E)口头遗嘱订立的步骤有哪些,怎样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http://www./yichanjicheng/78068/ bj3]p13/口头遗嘱该如何界定它的效力 有效的4个要件:案例分析; bj3]p17口头遗嘱只能是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危急情况的适用要件包括:...。当没有危急情况发生时,就不具备设立口头遗嘱的先决条件。故遗嘱人在通常情况下不能立口头遗嘱,即使立有口头遗嘱也是无效的。 见证人要件: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没有实际继承遗产的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的人不宜作为遗嘱见证人。这里所谓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既应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也应 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合伙人 侯登华主编,遗产继承纠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7,第16页.. bj2]p131/病危时有见证人的口头遗嘱应该有效 3E)口头遗嘱有效案例-(2015)浙杭民终字第01927号 http://www./document/JudgmentDetail/4074549 被继承人去世前一天晚上,口头遗嘱,见证人3人,出庭作证,且继承人陈某甲对该口头遗嘱亦无异议,判定有效。 2E)口头遗嘱无效案例 http://www./document/JudgmentDetail/4080524 被告:涉案房屋应归被告一人继承,因父去世前口头说明,房屋归儿子即被告所有;且被告一直与父共同生活,赡养、护理。 bj1]p31/有一些不一样说法,。。。 1E)有效的口头遗嘱需要哪些条件,《继承法》第十七条 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L03MuzJb8ZoSt1QfDArLqggJIuDooNoWxTWGG3OoJudHNCDWQNAmfNU54QXUEJAhyMnEndnhahsRShCDgHBsU9VBaOj18M1aHD8GV4AbML_ 口头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由于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等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予以严格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无效口头遗嘱: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继承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 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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