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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试点 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渐华 2023-02-28 发布于山东

  富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首批省级试点单位之一,结合“示范交易中心”创建工作,参考《四川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方案》,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各方主体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质效,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一)强化领导抓试点。政府集采机构“标准化”创建之初,及时成立了以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中心主任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定期通报、督促指导等长效工作机制,有力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考核。将试点工作情况纳入股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与个人评优评先挂钩,充分发挥目标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创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保障抓建设。以“示范交易中心”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先后投入33万元资金,在场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集中利用资源,调整设置受理区、自助服务区、专家等候区、交易组织区、交易评审区、交易监督区等功能区域。对场所的标示、标牌、标志等进行了统一制作更换,新增设备20余件(新购置电脑14台、LED显示屏1个、投影仪2台、除湿机等设施设备),以及安全设施、监控系统与网络等各项功能配套实施。

  (四)真抓实干促“五化”。一是工作“流程化”。中心将采购流程分成四段进行,每一个阶段都由不同股室负责,股室之间相互衔接,力争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政府集中采购更加规范高效。二是采购“电子化”。我中心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2021年6月起我县政府采购全面开启不见面开标和全流程电子化新模式。三是办事“便利化”。取消供应商网上注册审核环节,取消投标报名、原件核对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查事项和环节;做到在采购人交流群中在线答疑,尽量不让采购人跑路,实现交易全程“零耽搁”,交易环节“零壁垒”。采用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制、专家抽取授权制等。采用项目采购人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减少了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确认的环节,大幅缩短确认时间。四是行为“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参与各方的行为,中心制定了10余项制度,并汇编成册。其中包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现场守则、投标人(供应商)现场守则、开标会场纪律、政府采购现场监督人员工作纪律、办事指南等。五是文本“标准化”。严格参照文本格式,完善并修改一次性告知事项、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采购计划执行申报书、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中的相关文本材料。

  (曹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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