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无论是家庭还是工作,都有被冤枉的时候。大的司法中有冤假错案,冤假错案的发生,可能是源于制度、责任、人情等诸多因素所致;小的生活中有说不清楚,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当所有的一切都表明是这样的时候,是浑身长嘴也说不清楚。 由此想到了古今中外的许多事情,想到了哥白尼、 伽利略、窦娥、苏三等公认被冤枉的人。 因生活中的枝末小事被冤枉,虽非什么大事,但总让人不爽,如鲠在喉咙。说白了,人是怕什么?怕的是道德评判断!在法律诞生之前,人的行为就是靠道德来约束的,可见其力量之大。 昨晚,随意翻看床头书《论语》,读到其中的一段话,子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吾见其人矣,吾闻其语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吾闻其语矣,未见其人也。” 窦蛾喊冤,喊是封建社会人吃人的冤,是对封建社会的控诉,没有什么好思考的,没有什么好置疑的。苏三喊冤时,洪洞县里确是无一好人。哥白尼、伽利略确是被黑暗的中世纪所冤枉的,是公认的冤枉,也是实践检验过的冤枉,后人替他们二个喊冤、翻案,也是正当的,是正确的。 说到“冤枉”一词时,想得最多的还是20世纪50至70年代,怀念胡风、储安平等等五十多万人的事情,思考到最后,结论是:1957年的事情是正确的,当时的定性是正确的。是当时的历史背景所决定的,是历史的偶然,更是历史的必然。后来的平反,只余下五个没有平反,其余五十多万,皆是成功翻案,也是正确的,也是历史的必然。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来分析历史,来看待历史事件,一切皆释然矣。 当被冤枉也好,误会也罢,当无法判断的时候,用什么来判断?人品!时间!时间是最公平公正的,能够检验人的品德行为,“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语中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