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这个故事对动物爱好者和素食者不太友好,劝退。 众所周知我家养了十几只兔子,不是宠物,是肉用兔子。原来只有两只,是我四叔强行塞过来的。因为兔子繁殖能力过强,很快就发展成一个大群体。 数量多,食量又大,每天拌饲料、喂食都是个重体力劳动。所以就算不怎么喜欢吃兔肉,也要时不常宰杀两只,就为减少数量。 今天杀兔子的时候,我娘亲的发小儿正好来家里做客。大姨看着杀兔子没露出半点怯场的样子,背着手在旁边指导我爸这个半吊子屠夫。 大姨说她年轻的时候家里也养兔子,都是由她来处理,扒皮剁块手熟得很。最令人瞠目的是,大姨当年剥兔子皮都是不杀的。问为什么,答,不忍心下手。 你这?我这?它这?啊? 果然是个狠人! 是不是狠人呢? 我娘亲陪着大姨闲聊,午饭就由我来主持,系着围裙炒菜做饭,像不像三分样。大姨看着我感叹,真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我和我妈都没忍住笑出声来。 别看大姨杀兔子行,看人是真不行。 下午来人帮忙分辨公母,把剩余的兔子按性别分笼,禁止再繁殖。这都是请来的第三个人了,看现在的数量,就知道之前都以失败告终。 古人说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也没说清楚怎么个扑朔迷离法,所以过几个月是不是又有小兔子降生,也是扑朔迷离的。 兔兔那么可爱,不能再生了,主要是不怎么好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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