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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部分地区的“一妻多夫制”:家族兄弟同娶一个妻子

 洁洁赢 2023-03-07 发布于安徽

“一夫多妻制”,流行于古代社会的一种落后婚姻陋习,这是女性人权没有得到尊重的表现,是男权社会环境下的畸形产物。

相较于一夫多妻,世界上还有一种更加骇人听闻的婚姻传统——一妻多夫制。

这样的婚俗至今仍在中亚一些区域沿袭,比如尼泊尔部分地区,家族几位兄弟会共娶一位妻子。

这种在旁人看来有悖人伦的陋习,却是很多尼泊尔人惯守了成百上千年的婚礼制度。

那么,这种看似以女性为主的婚姻制度下的家庭构成,真的是女权得到保护和彰显的一种体现吗?

众多兄弟共娶一妻的情况下,他们谁才是一家之主呢?

一妻多夫婚姻制度

在中亚地区,一妻多夫制起源于印度吠陀时期。

在梨俱吠陀时代,一妻多夫甚至宛如神灵一般广为民众接受。

它是原始人类母系社会的产物,然而随着人类耕种水平的提高、商业的日渐繁荣,恒河平原地区的生活条件逐渐改善,原先的母系社会开始出现瓦解迹象。

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在以重体力劳动为主的早期生产社会,男性逐渐发挥出了身强体壮的优势,在生产生活中开始占据主导地位。

然而在一些相对贫穷、落后的地区,一妻多夫制却流传了下来,比如尼泊尔的洪拉山区。

在这里,女人同时拥有好几位一母同胞额兄弟做丈夫,婚姻无关爱情和忠贞。

在这里,只爱一个人、只嫁一个人是自私贪婪的表现,是应该为之惭愧悔恨的行为。

生活在这里的尼泊尔宁巴人,是从亚洲大平原迁徙而来的一支藏族,他们从祖先那里学会了放牧和贸易,再加上土地耕种,构成了传统宁巴人的主要经济要素,同时祖先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制度也流传到了现在。

彼时,游牧民族居无定所,男性负责出门打猎、保卫家园,女性则承担起了支撑和掌管家庭的重任。

母权文化逐渐演变成了一妻多夫制度,且女性的丈夫全部来自于同一家庭。

这种制度之所以能保存下来,与当地落后的经济和生产水平脱不开关系。

正如当地一位商人所说的那样:“一位女性有四个丈夫,其中两个在外放牧、做生意,家里留下两个照顾老婆。”

这种家庭结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名男性无法支撑起一个家庭生产生活的窘境。

当地人普遍认为,一妻多夫制是女人的福利,如果有一位丈夫抛弃了她,还有其他几位丈夫陪伴在她身边。

另外,几个兄弟共娶一位妻子,就意味着几人不会分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家庭财富的累积,这也是很多洪拉山区居民对一妻多夫制非常推崇的原因。

一位叫做麦拉的洪拉山区居民表示:“如果我们的儿子各自分家,那我们家就一定会非常贫穷。”

其长子一脸赞同的表示:“我们四兄弟不分家,现在四个人之间有着明确的分工,有人做生意,有人放牧,有人耕地,有人照顾家庭,要是各自过各自的生活,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对女性权利的变相剥夺

尼泊尔的男性们迫于经济和生活上的巨大压力,似乎很乐意采取一妻多夫的婚姻方式。

但女性们也持有同样的看法吗?

或者说,这种看似是以女性为中心、女权至上的婚姻制度,真的有利于女性的生活吗?

很可惜,答案是否定的,所谓的一妻多夫制不过是对女权的变相剥夺。

首先,在这场一妻多夫的婚姻中,女性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

两个家庭的结合,往往由双方的父母说了算。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家庭情况、财富多少变成了女方父母首先要考虑的事情。

洪拉山区的姑娘们在结婚之前,甚至根本不认识自己的丈夫们。

一位名叫塔瑞拉的12岁姑娘,在父母的操持下嫁给了当地富翁罗博桑一家。

男方家中一共五位男孩,最大的一位26岁,最小的年仅5岁。

塔瑞拉的父亲看中了罗博桑殷实的家底,罗博桑则是认为塔瑞拉12岁的年纪刚好契合自家几个儿子的年龄跨度。

于是在未经塔瑞拉知晓任何消息的情况下,这桩婚姻就被确定了下来。

罗博桑家的婚宴摆了五天五夜,亲朋宾客们一片欢腾,但很明显,这样的热闹和喜庆并不属于12岁的塔瑞拉。

当被问到是否喜欢自己的丈夫们时,塔瑞拉只是害羞的笑了笑,她根本还不认识这五个陌生人。

另一方面,这种由父母撮合而成、没有半点感情基础,且家庭关系混乱的婚姻,不过是没有任何基础的空中楼阁,非常脆弱。

以塔瑞拉为例,几年后她的第三个丈夫索娜姆喜欢上了另一位叫做清玲的女子。

清玲也受困于家务繁重和不和谐的婆媳关系,最终选择了与索娜姆私奔到了加德满都。

几个月后,两个家庭迎来了一次重组。

索娜姆的父亲,也就是家底殷实的罗博桑以25000卢比的代价,帮助索娜姆换回了清玲的自由。

清玲成为了索娜姆以及其他四位兄弟的妻子,塔瑞拉回到娘家之后也再次嫁人。

清玲、索娜姆如愿以偿成为了夫妻,但二人却无法共度新婚之夜。

根据当地习俗,新娘与新娘的第一夜要留给长子。

所以,与清玲洞房花烛的是索娜姆的大哥巴哈杜尔。

在往后的家庭生活中,由于清玲与索娜姆之间格外深厚的感情,导致其他四位丈夫多少有些不满,这也为这个家庭增添了太多的不利因素。

在这种感情脆弱的家庭环境中,丈夫和妻子发生婚外情的情况非常常见。

可婚外情一旦暴露,对于丈夫和妻子的处罚是不同的。

丈夫只需要缴纳罚金就可以,妻子则是要当众受刑,甚至会被直接逐出家门。

如此泾渭分明的判罚,导致很多尼泊尔男子堂而皇之的在外搞婚外情,弱势一点的妻子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出,一妻多夫制度根本不是对女权的推崇,与所谓的女权至上更是没有半点关系。

一妻多夫制下,女性人权根本得不到保障的另一大表现,是妻子要为每位丈夫生一个孩子。

生育对于女性来说本就是一件繁重辛苦的事情,家中每增添一位孩子,就意味着妻子的任务就重了一分。

毕竟除了要负责养育和照顾孩子,妻子还有料理一切家务、照顾丈夫们生活的义务。

这样一个连生育权都被剥夺的婚姻制度,又怎能称它代表的是女权至上呢?

家中谁说了算?

一妻多夫的家庭结构还会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家里谁说了算。

一夫一妻家庭中,两人之间可以协商决策;一夫多妻制下,一般男性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自然是男子说了算;可一妻多夫的家庭环境中,唯一一名女子根本没有人权保证,男子又不止一人,那家里到底谁说了算呢?

这件事也不难办,一般一妻多夫家庭中,都是由年纪最长的丈夫说了算。

正所谓长兄如父,长子在家庭中本就充当着半个父亲的角色,在一众小弟中也具备威望。

所以,由长子主导整个家庭是绝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情况。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长子可以在家中为所欲为。

一家之主的身份看似荣耀,但背后同样有许多事情需要操劳。

协调兄弟之间的关系、协调妻子与诸位丈夫之间的关系,这些事情都需要长子关注。

家人之间出现了矛盾,也需要长子站出来主持公道。

况且,弟弟们也并不是没有办法制约大哥。

倘若一位弟弟要求晚上与妻子同房,大哥和其他几位丈夫就必须答应,否则就可能引起对方的不满。

得不到满足的丈夫一旦选择退出这个家庭、另娶妻子,原本家中的家产田地就会被分走,这是其他兄弟不愿看到的。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丈夫们能够达到同进同退,大哥也会尽可能的维系好家庭和睦。

另外,妻子生下的孩子都会默认大哥为父亲,其余几位丈夫只能作为孩子的叔叔,即使亲生父亲也不例外。

好在大哥和弟弟们都是同一个姓氏,所以即使孩子跟了大哥的姓氏也可以接受。

结语

现如今尼泊尔婚姻法奉行一夫一妻制度,但是部分地区仍保留着一妻多夫制。

一妻多夫制,表面上看是对女权的“特殊照顾”,但深究其背后的真实婚姻状况就会发现,这不过是在变相的剥削女性人权。

从根源上来看,一妻多夫制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因为尼泊尔当地落后的经济和生产水平,男性们是为了支撑起一家的生存,才不得已选择了这种婚姻制度。

而在这场婚姻中,没有人在乎妻子的意见和想法。

在一妻多夫制度下,女性不过是传宗接代、照顾家庭的工具,没有丝毫人权可言。

这种有悖人伦和道德原则的婚姻制度,是旧时代残存下来的陋习、恶习,它的废除是大势所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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