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民政府内政部警察总署

 梦想童年594 2023-03-09 发布于江西

警察总署成立以前,作为执行统治权力工具的警察行政,在清朝光绪年间即为统治阶级所重视,那时就曾派遣大臣东赴日本等国考察警政状况,以健全统一全国警察行政。

1905年间,设立了巡警部,是中国警察机构的开始,是统治阶级向外国学习警察业务成为国家要政的开端。当时巡警部为全国警察最高机构。巡警部的组织:设警政、警保、警学、警务、警医等。

民国以后,巡警部改属民政部警政司。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设内政部,在内政部仍设警政局,下分四个科,置科长、科员分掌业务。第一科掌管警察制度,警察机关设置,警察官员任免、奖惩;第二科掌管警察教育及训练、消防、特务警察、内卫、外事警察,保卫团之编陈;第三科掌管图书出版,新闻、刊物登记、户口等事项;第四科掌管治安,集会结社,违警处罚,危险物取缔等项。内政部各司,先后有所改变,如户政司改为人口局,但警政司一直保持到警察总署成立时才结束。

在蒋介石实行军事独裁的概念下,一般军人心目中的警察工作是军队的附庸。但是特务头子戴笠和其他军统分子则不以为然,认为警察工作与他们的业务是息息相关的,特别是警察的首脑部门更是不能拱手让人。因此,军统局从复兴社特务处时起,就控制着警察,如内政部警政司司长酆裕坤、首都警察厅厅长王国磐、抗日警官学校校长赵龙文都是该特务处的特务。军统局成立后,由该局第三处控制警察第三处,称为警察行政处。该处的警务科,就是国民政府警察的最高领导,各省市的警察局局长都是该科委派。抗战一开始,戴笠就千方百计地争夺警察的领导权,其主要的对手是当时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李士珍,还有戴季陶。戴笠组织“中国警察学会”,派遣专人负责组织联络工作,大肆搜罗警官,招兵买马,并且发行月刊从事宣传,为他夺取警察领导地位制造舆论。在抗战快要结束的时候,戴笠迫不及待地要把战后全国警察权抓到手,企图将警察行政完全纳入军统控制的体系。抗战胜利后,戴笠把他的助手唐纵安插到国防部担任保安局的局长、内政部的政务次长等主管警政首要部门把持权力,这是戴笠军统局为实现他的建警计划、擭取全国警察领导权的重要步骤。

警察总署的成立是在1946年7月1日,在这之前不久,军统局撤消改为保密局,缩小编制,裁汰的特务转业为警察。蒋介石手令成立交通部交警总局和将内政部警政司扩大为警察总署,这就是警察总署成立的主要原因。蒋介石一贯以黄埔系为核心,军统为心腹,对于黄埔系实质上是军统提出来的建警办法和人选自然是同意的。于是唐纵登上警察总署署长的职座的同时仍兼国防部保安局局长要职,集全国警察、保安大权于一身。

经过一场酝酿和争论之后,国民党当局终于决定成立警察总署,隶属内政部。1946 年6月行政院公布了“内政部警察总署组织法”,并简派唐纵为署长,酆裕坤为副署长,着手组织事宜。

唐纵受命之后着手筹备,这个自民国以来第一次建立的中央警察最高机构一一内政部警察总署,于1946年7月正式成立。按照行政院颁布的组织法,该署掌理全国警察事务,下设六个处和室,分掌业务,计有:

第一处掌管行政:关于警察制度之厘定改进;警察机关之设置裁并;警察勤务之规划改进;警察职权之调整;防工警察之规划监督;水上警察之编组配备;有关铁路、公路、航业、森林、渔业、工矿、航空、税务、盐务及其他事业警察之统筹规划;监督考核,消防、卫生、建筑、禁烟等警察之督导;警察机关工作竞赛督导、考核等事项。

第二处掌管教育:关于警察教育训练之统筹规划;督导考核,校阅,警察教材及刊物之编撰审核;警察智力测验之督导,刑事警察教育训练之规划督导;外事警察、国境警察教育训练规划督导;警察教育师资,警察体育,警察学术奖励等事项。

第三处掌管保安:关于地方治安行政之督导考核;各级警保机关之整顿督导考核;保安警察之调遣配备;地方警卫组织之规划督导;自卫枪支之管理;户口调查之督导等事项。

第四处掌管刑事:关于刑事警察之设置及督导;刑警应用科学设备;刑事鉴识之审核;出版登记及著作权之注册;集会结社之保护等事项。

第五处掌管外事:关于外侨出入国境之签证;外国领事馆人员之保护;外侨之调查登记及保护;外事警察之设置及督导考核;国境警察之设置及督导考核;国际间警察之联系等事项。

第六处掌管总务:关于警察经费、装备、抚恤、福利事项;关于本署出纳业务及公物保管;警察通讯设备等事项。

此外,还有如下各室:督导室、编审室、机要室、统计室、会计室等编组。

各室置主任一人,按照需要置特种工作,为刑事实验、指纹、照像、化验、鉴定等业务。

原属内政部的两个警察总队,也归该署直接指挥。警察总队的任务,是该署机动使用的武装,一般的是担任南京各中央机关的驻卫任务。

由于署长唐纵、副署长酆裕坤都是湖南人,同时又是军统的要角,因此警察总署的成员特别是高级人员大部分都与这两方面有关系。该署成立初期主要人事:第一处处长汪弼(军统特务),科长周以诚、夏彦禄、李道和。第二处处长李謇,科长王承垣、叶世畴、丁祖荫。第三处处长李国俊,科长王秋舫、谢恪恢。第四处处长乐斡 (军统特务),科长刘澄岩、陈莹冰。第五处处长原为罗杰,后为黄天道(军统特务),科长陈澍、肖家壁。第六处处长李叶(军统特务),科长徐条寰、徐梁、赵岜凡。人事室主任曾辉,刑事研究室主任潘其武 (军统特务),督导室主任胡国振(军统特务),秘书室主任马荣,警察总队的总队长是任建鹏(军统特务)。

1946年春,将原有西北警官训练班和东南训练班分别扩编为第一、二分校,第二分校抗战胜利后即迁往广州,同年陆续在迪化(今乌鲁木齐)、重庆、北平、沈阳四处先后增设三、四、五、六分校。

抗战开始不久,军统特务头子戴笠在湖南临洋举办了一个规模很大的训练班,称为军事委员会特种训练班。此外,军统局曾用“中央警官学校特种警官训练班”的名义,在兰州办过一个特训班,程一鸣在该班担任总教官,办了五期,共有学员几千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