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
:(身份证号: )
因您有下列第 项的情形,本公司项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本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您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本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本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到人事部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签收证明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年月日收到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编号:,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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