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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语】读后感二(从课内走向课外)

 戴老师的小清晰 2023-03-09 发布于江苏

《流浪地球》读后感

何元喆

最近,我读了一本家喻户晓的科幻书《流浪地球》,那些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与一个个让人感觉身临其境的情节,让我不禁有感而发。故事讲述了人类未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地球,导致气候变化非常极端,人类便不得不建造地下城。可是,好景不长,上天给了人类应有的教训——太阳即将爆发氦闪。人类面临“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现状,迫不得已,只有“背井离乡”,用地球发动机促使地球远离太阳系,驶进人马座比邻星的轨道。“整个过程将持续2500年,100代人”、“我仿佛又看到那绿水青山”这样的结尾真是催人泪下。

虽然结局并非十全十美,但这些故事仍然让我读的津津有味,让我回味无穷。翻开书时,我异常的兴奋;但每次读了几页再合上书时,我却怀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辛酸与一点惋惜。看完全书后,我突然产生了一个疑问,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人类不全副武装地去应对这场灾难,甚至直接击毁太阳,而是选择去逃避呢?

从此以后,我便对这个疑问牵牵挂挂,终于,一日我按捺不住我的好奇心了,便去查找了答案。当我看到那思考多时的答案时,我豁然开朗,感觉醍醐灌顶一般。

首先,太阳氦闪是非常严重的爆炸,人类的科技水平可能还要落后十几个世纪;其次,留给人类的时间也不多,可能还没发射导弹就已经撞上了;再说,人类也是处于绝望的状态,根本想都没想过这种事情。分析完后,我吓出了一身冷汗:与其逃避灾难,还不如从此刻起,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因为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也是我们最后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保卫我们的蓝天吧!

《小王子》读后感

潘铭轩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

《小王子》是一部流传很广的经典名著,被亿万读者誉为最值得收藏的书,这本书时一本富有哲学思想的书,文字间时时悬浮着对天与地、生与死、世界与个人、永恒与短暂这些远在世俗生活之上的哲学命题的思考。

作者时安托万·德·圣埃克絮佩,19006月出生于法国里昂。他的父亲用着伯爵头衔,母亲也是贵族出生,四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抚养五个孩子,1939年二战爆发后他从美国回到了法国,投身空军保卫祖国。19447月,在地中海上空执行任务时失踪,2000年,人们发现他飞机的残骸。

《小王子》讲述的是“我”在飞行中飞机出了事故,落在了沙漠中,巧遇小王子,小王子来自太空中,小王子说自己遇到许多人,国王、老板、酒鬼、点灯人等等,最后小王子离开了地球。

我认为这本书中,作者巧用了小王子的旅行讲述了人们的生活。

首先,小王子说的点灯人一秒点一次灯,再灭一次灯,可是点灯人所在的星球上没有一个人,点灯人要的是睡觉休息,作者通过点灯人事件,讲述了人们每天做着一样的工作,做的工作却没有一点意义,如点灯人一样,为一个只有自己的星球点灯,照亮这没有别人的地方,而不是放下工作,好好的睡上一觉或休息一下,这是一类人。

接着时国王,这个国王管理着只有自己的星球,却对来着很傲慢,这也是一类人,认为自己十分完美,自己却做的并不完美,却还对别人指手画脚,这种人其实相变得更好,却不知道怎么变好,这一类人时生活中比较常见的。

作者还拿了一个虚荣者来举例,这也是一个只有一个人的星球,他希望别人可以赞扬他,而自己只要回礼便可以了,自己不用付出,这一类人时没有做出什么丰功伟绩,却时时刻刻希望被崇拜,被别人赞扬,表面上很谦虚,其实心中早已被虚荣填满。

此外,还有许多人,比如自以为是的商人,自卑的酗酒者,等着别人给自己答案的地理学家等,描写了地球上形形色色的人,许多人活的不是那么自由,那么快乐。

我认为或者最快乐的就是小王子这一类人,把所有的事情都往好处去想,把未知的事情也往好处去想,这类人不是一帆风顺的,也经历过风雨,也遭受过打击,可他自己也是快乐的啊,把万事往好的想,才能活的自在、快乐,这种人才是最快乐的。

这是我对这本书的看法,这本书有许多哲学问题,我十分喜欢这一本传奇书本。

《哈利·波特》之谈一邓不利多

马瑞辰

初识《哈利·波特》,是在我上二年级时,那时只听说J·K罗琳有如此一本书风靡全球深受读者喜爱,我不由得对它上了心,但一直未有机会拜读,直到四下。

那是一个与我以往世界观全然不同的宏伟的魔界。那里有味道古怪难以忍受的魔药,有样貌丑陋的古灵阁妖精,有视甚高陈日古板的巫师们……巫师们拥有着难以想象的力量,巫师贵族们藐视普通人类,以本世纪最伟大的白巫师邓不利多为首的巫师则坚持“麻瓜弱小论”,巫师应该保护麻瓜们,这就引发了本书的主线:以邓不利多为首的风凰社和以最终BOSS伏地魔为首的食死待之间关于巫师界走向的斗争,亦是阵腐守旧与专制统治之间的斗争。

读第一遍时,因为对主角的代入感,所以对象征勇敢和豪爽的 “格兰芬多”有着特殊的偏爱,对于慈祥的“霍格沃茨”校长邓不利多的话总是深信不移,认为他代表的就是正义,而伏地魔就代表着邪恶。对于邓不利多的死悲伤万分,而伏地魔最后的失败则是大快人心,其实正义与邪恶之间哪里有分明的界线不是凤凰社在消灭食死徒就是正义,食死徒打击风凰社就是邪恶。

全书充满了一种矛盾与对立感。身为“格兰芬多”的邓不利多校长智谋超群,却有着“斯莱特林”所特有的狡诈,他为了维持凤凰社的财政问题抓思霍格沃茨的教育经费,为人表面风趣幽默,内心老谋深算,可以说是一位披着格纷多皮的斯莱特林。让我对邓环利多印象开始颠覆。他从一开始就认定汤姆·里德尔以后会走上歧路,布汤姆在“格兰芬多”学习期间,一直在监视着他,并用混淆咒混乱了·斯拉格霍恩的记忆,让他对汤姆说出了残缺的魂器制作方法,让伏地魔在永生之路上越走越偏有至于理智伤失,万劫不复。我们也许可以正义严辞地说伏地魔是黑魔王,死不足惜,但难道他一开始就是了吗?邓不利多他甚至没有试图去挽救一下他!

另一点,邓不利多向魔法界宣称,哈利是黄金男孩是救世主,他正在某个地方已住着王子一样的生活!实际上呢,哈利在他佩妮姨妈家里受尽虐待像家养小精灵一样的活着。当哈利到了11岁时,邓不利多用温情关爱控制着哈利 ——这正是哈列11年来缺少的,所以他心甘情愿为邓不利多“卖命”,不能说邓不利多对待哈利不是真心的,只是这份关爱中掺杂着他的私心使这份关爱变得不是那么纯粹。

邓不利多能战胜伏地魔的原因有二:一是邓不利多占拒了民心而伏地魔的食死徒手段过于血腥残酷。二是邓不利多对自已够狠。他始终让自己站在道德之高点,代表正义,这是伏地魔所远远不及的。想邓不利多为了正义能亲手将旧情人前黑魔王盖勒特格林沃德送进监狱监禁半生,能为了毁灭伏地魔的魂器牺胜自己,他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邓不利多并不是完美无暇的,他也有阴暗面,但他始终把大局放在首位确实是一位伟大的巫师。

钢铁人生------读《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有感

朱韬宇

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前,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没错,这段话正是描写了保尔·柯察金钢铁人生的书--《钢铁是怎样练成的》。

这本书 是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讲述了出身贫寒的保尔·柯察金从小历经磨难,在革命道路上,他逐渐成长起来,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很多人。后来因为受伤而这乡。修铁路时,旧病复发,他险些死去。后来他的身体壮况愈发差了,以至于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但他没有因此而沮表,始终顽强地与病魔不断斗争,并用笔写下了自己的光辉人生。

但是,我有个问题,那就是他为什么在战场上勇往直前,在敌人的威逼下英勇不屈,在病魔面前毫不畏惧呢?

我认为,这种力量,叫信念。

从小说的书名看,它形象说明了革命青年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不可摧的力量是在千锤百练的考验中铸就的。钢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练出来的,革命的火焰和布尔什维克党无产阶级钢铁般的组织与原则性才铸就了像保尔一样的共产主义战士。

从内容上看,保尔之所以挺过一个个鬼门关,不光因为他为了宝贵的生命,更因为他看到了人民的惨状,而为革命事业奋斗不息。这正是他对共产主义信念的追求与坚持。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只有这样,才能练成无坚不摧的钢铁人生。

读《乌鸦喝水》有感

车佳茜

相信你一定听过《乌鸦喝水》的故事吧!它讲的是一只口渴的乌鸦看到窄口瓶内有半瓶水,但其喙够不着水,于是想办法衔来一颗颗小石子投入瓶中,使水面升高,从而喝到了水。但是我一直在想,乌鸦就一定能喝到水吗?水位会不会没有上升?乌鸦的嘴巴会不会伸不进瓶中?

其实,乌鸦衔石喝水当然不完全是真的,但也并非完全是假的,只要有一定的条件。试验证明,当瓶中的水位高于瓶子的一半,瓶子是瓶身大、瓶口小的细口瓶,以及乌鸦所投入的石子是小石子时,就有可能让水涨到瓶口,乌鸦喝到水。反之,水就不会涨到瓶口,乌鸦也就喝不到水。

简而言之,乌鸦是否能喝到水,与石头之间的缝隙体积和水量体积的比例有关,如果石头缝隙体积大于水量,即使乌鸦将石子投满瓶子,也无法喝到水。

但不管是能喝到水还是不能喝到,《乌鸦喝水》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遇到困难要积极想办,法才能让问题迎刃而解。

读《西游记》有感

孙谈清

放假了,我把《西游记》看了一遍。这本书我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但是每次看完都会有新的收获。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他们打败了许多妖魔鬼怪,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真经。

读完这本书,我有个问题不知如何解答,那就是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不变小就能逃出来?我查找了资料,哦!原来是因为孙悟空的老师是菩提祖师,属于道家的神仙。如来佛祖用五根手指化作五指山,以金木水火土五种基础元素压住孙悟空,那阵势实在大啊!当孙悟空在如来佛祖掌心翻动时,他却怎么也翻不出去,这就是实力的差距。这不经让我想起,我们弱者只会越来越弱,强者只会越来越强,所以弱者更应该努力,突破自我,战胜强者。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有像孙悟空他们一样勇于面对,克服困难的精神。

《特种兵学校》读后感

孙若航

在这套书里,写的主要就是猛虎小队和飞禽小队浴血奋战捍卫国家的英勇事迹。让我们了解到我们的身后还有像他们一样的解放军人在保家卫国。在这本书里,有句话:“一身戎装,两手扛枪,三番苦练,四方名扬,五湖四海,六招七势,八面威风,九九归一好儿郎,保家卫国增荣光,参军你最棒!”正因为有他们的保驾护航,才让如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么繁荣强大。

可我一直有个问题:世界上真有这种学校吗?我拿起手机,查了后才知道,是有这种学校的。不过,不叫“特种兵学校”,叫“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种作战学院”。它是一所特种作战,情报勘察领域的高等教育院校,是全军侦察特战人才培养基地,全军高中级狙击手培训中心,全军军事体育人才培训中心,特种作战理论和战法训法研创中心。

有一句话我印象深刻:在特种兵学校,没有男兵、女兵之分,只有一种兵,那就是特种兵!

他们为祖国的和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阳光依旧灿烂,生活在幸福中的人们,依旧仰仗军人。他们像高山一样伟岸,像太阳一样辉煌,像钢铁一样刚强。参军的战士们,加油!

读《水浒传》有感

王维毅

 梁山有108条好汉,有4个人杀虎,分别是武松、李逵、解珍和解宝。

 武松,清河县人,梁山第十四位,路过景阳冈时打虎,后来因为杀人发配孟州,在孟州醉打蒋门神,被张团练陷害,施恩用钱打点才从轻发落,武松报完仇后去了二龙山,最后才去梁山。李逵,梁山第二十二位,因救宋江劫法场上了梁山,上山后接母亲途中老虎把他母亲吃掉,才杀了四虎为母亲报仇。解珍解宝是猎户,打死一只老虎,还落到毛太公园中,不断毛太公让儿子抬老虎尸体去领赏,却想致兄弟二人于死地。结果,孙立等人劫牢反狱投靠梁山。但为什么武松打虎这么出名,用了这么多笔墨,解珍哥俩和李逵都没有什么笔墨呢?

 武松打虎是在喝18碗酒打的,赤手空拳打的,书中说老虎是吊晴白额大虫,几乎无准备,难度极高。李逵打虎是有些准备的,他身上有武器,四只老虎有2只小虎,一只公虎和一只母虎。小虎是一刀一个,简单粗暴。解珍哥俩杀虎准备了很多,难度就更小了。

 三者打虎都有为民除害,但武松是巧遇老虎,就他一个在三者中是被动,把这只虎打死就除了大害了。李逵是为了为母报仇而杀虎。解氏兄弟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打,武松流传很多原因是有两点,第一他是第一个打虎,难度很高;第二武松常常说自己是打虎武松,就连犯罪时还写“杀人者,打虎武松也”。李逵杀虎时上梁山后,他已经是强盗了,怕被人认出来,而且李逵也不说自己杀虎,因为他不想提起母亲死去。解氏兄弟在最后,解氏兄弟杀死虎却让毛太公领了赏,县官都不知道解氏兄弟杀虎,流传性就更小了。

读《关羽降曹操》有感

谷欣雨

关羽一个家喻户晓东汉末年的英雄,他曾和刘备、张飞结义,发誓要做一生的兄弟。当我看到关羽降曹操这一篇故事时,却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何关羽原来是刘备的二弟?而这一次却是投降曹操了呢?这不就是违背诺言了吗?

经过我的一番思考,我一共总结出了三点最重要的原因。首先,关羽并不是违背诺言,而因为当时曹操正在打袁绍,为了统一北方结束混乱的局面。而这一件事是为了平定汉代末年混乱局面,关羽自然都会努力去做。

然后,关羽虽然投降了曹操,但他与曹操约法三章。当曹操同意这三个条件后,他才答应归降。这说明关羽降曹并不是单纯地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是不得已而为之。

最后,那就是卖给曹操一个人情。因为自从他投降之后,就一直住在曹操大本营——许昌。而刘备的两位妻子也住在这里,正是因为关羽投降曹操,才能平平安安地保住刘备两位妻子的性命,最后关羽把两位妻子也送到了刘备的身边,这才有震惊全国的关羽千里走单骑!

关羽不愧是家喻户晓的英雄,在古代能考虑如此周全的人真的少之又少。所以在我们的生活里也要像关羽一样做事考虑周全。

《春秋故事》读后感

高歌

听哥哥介绍,我爱上了春秋故事,它是由春秋时期的孔子所写,讲述了鲁隐公元年到鲁哀公十四年的历史故事。从东周开始,周朝由强转弱,王室日益衰微,大权旁落。诸侯国之间,相互征伐,战争频发。小诸侯国纷纷被吞并,强大的诸侯国,在局部地区实现了统一。春秋时期,周王的势力减弱,诸侯群雄纷。争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公相继称霸,史称春秋五霸

我读着读着,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何齐桓公会从前期的英明发展到后期的昏庸,他不仅深信管仲鲍叔牙,更是春秋五霸之首。

首先,及桓公作为皇帝,自然会任用很多大臣,但可惜的是,除了管仲和鲍叔牙之外,他任用的基本上都是奸臣,其中典型的就是竖刁、公子开方、易牙三人。竖刁是一个讨好君主的人,这种人为了权利和欲望,无所不用其极。而公子开方呢,为了留在君主身边,他的母亲去世都没有回头看一眼,至于易牙更是个狠人,他直接把自己的儿子做成肉汤来讨好君主。这三个人留在齐国,必会大乱。于是齐桓公在管仲的建议下,将三人逐出其齐国,在齐国最强盛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三个人。可管仲死后,齐桓公便把管仲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将三人又召了回来,这便注定了齐桓公晚年年的悲剧。

我们反观汉高祖刘邦,由原来的一介布衣,成为了汉朝的开国皇帝,这与他知人善用有关,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学习齐桓公,一定要对人有正确的理解,学会明辨善恶是非。不然很可能走入误区。

《城南旧事》之爸爸的花儿落了

许亦妍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再一次响在我的耳边时,我总能想起“疯女人”秀贞、寻母的妞儿、天真,可爱善良的小英子。

爸爸的花儿落了节选自中国台湾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最后一章节,原题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

故事开始的上午,小英子作为学生代表展开了毕业典礼,她想到了爸爸对她赖床的严历和责罚,还有爸爸对她深深的爱,当老高告诉他父亲走了时,她并没有落下泪花,而是对着爸爸种的夹竹桃默默地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

两个简简单单的句子,让小英子告别了自己的童年,这也使我产生了大大的疑问:文中说“我不再是小孩了。”为什么不能说“我长大了!”经过我的多次研究我从强调内容上来看"我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与“我是大人了!”虽意思相同,但二者强调重点完全不同,第一句中“不再是”强调“小孩子”,有一种对小孩的怀念,而第三中“已经是”强调的是“大人”。我还从情感上来分析问题,作者写到“我已不再是小孩了。”时,在文后面画了一个句号,而不是感叹号,这显明是知道父亲去世时的平平淡淡,也表现出平淡中的意味深长。

这是一首写给父亲的思念之歌,同时,更是写给童年的成长之歌。

《夏洛的网》读后感

徐烨锋

《夏洛的网》是由美国的E·b·怀特所著,全文由任溶溶所译,本文语音生动丰满,充满着想象色彩。

《夏洛的网》中有弗恩,艾弗里,威尔伯,夏洛等人物,讲述的是一个充满转折的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中,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坏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夏洛帮助了威尔伯在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然而与此同时,夏洛的命运走到了尽头。

为什么夏洛能够救威尔伯的命,强大的好奇心让我拿起了这本文学著作。

从人物的角度讲,因为有弗恩这个充满爱心,善于观察,热爱生活的小姑娘,因为她的善良,所以才能保住威尔伯小时候的命,与夏洛相见。夏洛因为自从威尔伯来到后,它有了朋友,为此,它高兴地向朋友做出了许诺,它为了这个许诺,耗尽了自己的生命,但却让它们友谊长存,它的平凡,造就了一个奇迹。而威尔伯因为在孤独中被友情温暖,懂得感恩,所以才让夏洛认可它。在夏洛帮了它之后,它又好好地照顾着夏洛的孩子们,没有忘恩负义,可以看出是个会报答的人。

从事情发展之前来看,是因为威尔伯曾经帮助了夏洛3次,在事前威尔伯也对夏洛很有喜欢感,所以夏洛才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保护了威尔伯。

从夏洛的角度看,因为威尔伯是唯一一个把它当作朋友来看,所以夏洛不想要失去这个好朋友,才帮助了它。

严锋曾这样评价这本书:这实在是一本宝书,我觉得在一个理想的世界中,应该只有两种人存在:一种是读过《夏洛的网》的人;另一种是将要读《夏洛的网》的人。有时候半夜里醒来,摸摸胸口还在跳,就会很高兴,因为活着就意味着还能再把《夏洛的网》读一遍,而读《夏洛的网》就意味着还活着。

《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要尊重感情,懂得感恩,才会让人喜欢和为你付出一切。

《皇帝的新装》读后感

李佩峰

《皇帝的新装》是一个很耐人寻味的故事,可能人们会认为皇帝很愚蠢,但生活中每一刻都有人会被这无形的“双手”遮住双眼。

故事讲述了一个很爱穿新衣的皇帝,皇帝让一个商人去做新衣,可这个“商人”很不一般,他是一个大骗子,可他却向皇帝说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他做的新衣,就这样皇帝被遮住了双眼。

想必大家也都知道这个故事了吧,可我却发现了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为什么皇帝听了大臣的话半信半疑,迟迟不敢否定,而听了小孩的话后,为什么如此肯定“商人”根本没做衣服呢?我想是因为大臣其实不敢向皇帝讲实话。皇帝的权力太大,大臣不敢说真话害怕受到皇帝的惩罚,可他们不知道皇帝只想要一个真实的答案,以上是在大臣知道没有衣服的情况。还有一种可能,大臣知道,但又不知道,他会认为根本就没有衣服,但他心里也会有一点疑虑,是不是因为我不聪明才看不见呢?这也是一种可能,那为什么皇帝听到小孩的话就 斩钉截铁呢?因为皇帝知道孩子很单纯,不会像大臣那样,因害怕强权而“拍马屁”,所以皇帝知道孩子说的一定是实话。

所以,总有一些人就因为别人的甜言蜜语,看不清本质,而被迷惑,最后犹豫不决,一事无成。

《兄弟》读后感

陈萌萌

《兄弟》这本书叙述了一个发生在两个时代之间的故事。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而命运惨烈的时代,使得主人公李光头与宋岗童年时的件件大事都令人触目惊心;后一个是现代时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而众生万象的时代,人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促使生活、社会,乃至世界发生巨大的变化,未来的走向飘忽不定,人们始终无法预料。这两个时代有着天壤之别,而连接两个时代的纽带便是这兄弟俩,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然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书中,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自李光头出生以来就患有偏头痛,在和宋凡平结婚后,困扰了她几年的偏头痛神奇地痊愈了。在李光头和他的生父刘山峰一样做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后,李兰的头痛又复发了。她头痛的痊愈和复发,分别有什么缘由?李兰是一个生性懦弱的人,她的丈夫让她感到耻辱,没有走出门去接受他人指指点点的勇气。她患上头痛,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心里想的太多,太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而导致的心病。在和宋凡平结婚后,这个英俊,高大,健壮的男人给李兰带来了挺直腰杆走路的勇气。宋凡平一直是李兰心里的精神支柱,给她自信与骄傲。即使丈夫是地主,被批斗,自己被牵连,她也深深地依赖着,爱着他。哪怕丈夫去世,她也让他永远地活在自己的心中。她骄傲地向所有人宣告自己的身份,骄傲地当着宋凡平的妻子,就算被骂“地主婆”,她也不在乎。李兰的骄傲在李光头使她丢尽颜面后彻底灰飞烟灭了,她原来坚信,李光头和他的生父不是同一种人。那天,她明白了:李光头就是和他生父一样的人。她被完全打垮了,她又变回了那个唯唯诺诺,胆小懦弱的李兰。而她的头痛,也随之复发了。尽管是这样,她也深爱着宋凡平,生病住院,她先想到给宋凡平扫墓;临走前,她喃喃着“宋凡平”;知道踏上漫漫阴间路,她便在千万游魂中寻找宋凡平的踪迹。

对于《兄弟》这本书,别人是如何评价的?我不在乎。我只知道,它能让我快乐,能让我无奈,能让我愤怒,能让我悲伤。让我明白了旧社会的黑暗,残酷与混乱,也让我明白了现代社会的黑暗、残酷与混乱。因此,我更要好好学习,争取长大后改变这种现象。

读《草船借箭》有感

汪龚宁

一天,周瑜在商议军事时提出让诸葛亮赶制10万支箭。诸葛亮答应三天造好,立下了军令状。诸葛亮事后请鲁肃帮他借船、军士和草把子。第三天,诸葛亮请鲁肃一起去取箭。

面对如此心胸开阔的诸葛亮,周瑜的心胸就太狭窄了,他曾用“十天造十万支箭”的任务为难诸葛亮,最终被诸葛亮反败为胜。但他智勇双全,头脑灵活才做了都督。我为周瑜的心胸狭隘而感到遗憾。

诸葛亮为什么答应造箭?诸葛亮知道如果不同意,周瑜还会用其他方式找他麻烦,为了震慑周瑜而草船借箭。孙刘同盟以孙为首,诸葛亮不能轻易抗命,而且也要维护刘备的尊严和联盟中的地位。诸葛亮为顾全联吴抗曹的大局,不计个人得失。

如果周瑜也能和诸葛亮一样,心胸开阔,那故事一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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