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与他人交流时,总喜欢说一句——“我说的都是'实话’”,有时候,我们也说“我说的都是'真话’”。然而,“实话”可能确实为“实”,真话就未必真的为“真”了。 拿道尔顿来说,他为母亲买来袜子,对他母亲说,“我为您买了一双棕色的袜子”,这话在他来说,既是实话,又是真话。然而,在他母亲看来,他买来的其实是一双樱红色的袜子。道尔顿的话在她看来就“不真”,然而,她仍可以相信道尔顿所说的是“实话”。也就是说,我们对于自己所说之话是否为“实”,是绝对有发言权的;可是,对于自己所说之话是否为“真”,就不那么有权威性了。因为“真”有几种,有“绝对的真”,有“相对的真”,有“特殊的真”,有“共同的真”。 拿道尔顿的例子来说,道尔顿说袜子是棕色的,这在他看来是“真”,这就是“特殊的真”,在他母亲和其他人看来是樱红色,这是“相对的真”。拿正常人来说,那袜子确实是樱红色的,它为啥不是“绝对的真”,而是“相对的真”?这是因为,在色盲患者眼中,这袜子是棕色,这事也是“真”,“绝对的真”不允许存在这种矛盾。 这事也不能搞“少数服从多数”那一套,因为正常人看这个袜子为樱红色,并不改变色盲者看这个袜子为棕色的事实。就是拿“正常”二字来说,色盲患者在他们的群体中也各自正常。 总而言之,“实话”之“实”是我们自己绝对能判定的,“真话”之“真”就未必。所以,我现在可以说,我在公众号所说的都是实话,但是不是“真话”,这就不是我自己所能证明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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