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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 有权机关查冻扣及对应法律法规(2023年3月)

 隐遁B 2023-03-12 发布于广东
本年度《有权机关查冻扣及对应法律法规》梳理,按照查冻扣权限的不同,分为四个梯队26个机关/机构),外加一类特殊群体
文末附有权机关查冻扣明细表对应法律法规和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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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静    企查查科技有限公司资深业务顾问

一、框架体系梳理

第一梯队(6)

第一梯队,共计6个机关,包含两种类型:类型一,是指拥有全部“查冻扣”权限的机关。包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类型二,是指其扣划款项具有明确指向的,包含税务机关、海关、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

比如海关,其扣划权限及资金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第二梯队(6)

第二梯队,共计6个机关。是指“拥有查询和冻结权限、但没有扣划权限的机关。”包含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梯队(6)

第三梯队,共计6个机关,是指在“冻结”权限下有特定要求或流程约束的机关或机构,包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军队监察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部队武装警察纪律检查组织/部门);外汇管理机关;审计机关和军队审计机构。


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为例,根据《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00〕55号)第四点,“对涉嫌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组织者,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持有效的批准文件通知开户银行在六个月内暂停其办理结算业务,各银行应予支持和配合。”

第四梯队(8)

第四梯队,共计8个机构,是指拥有“有限”的查询权限、且不具有冻结与扣划权限的机构。包含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公证机构;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主席令第25号)第七章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特殊群体(1)

特殊群体,是指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款提取金额合计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无需提交继承公证书,持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提取。

二、本期更新内容


一、法规更新

1、原 法释〔2020〕20号   更新为   法释〔2022〕11号

2、法释〔2020〕20号第四百八十七条  更新为  法释〔2022〕11号第四百八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主席令第68号  更新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主席令第116号

二、新增法规

4、新增《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工作规定》,涉及查冻权限的条款见第二章第十三条

5、新增《军队审计条例》(2017年1月1起施行),涉及查冻权限的条款见第二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6、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主席令第58号,涉及“查冻”权限的条款见第四章第四十一条

7、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主席令第26号,涉及“查冻”权限的条款见第六章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七)项

8、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主席令第29号,涉及“查询”权限的条款见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9、新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70号)

10、新增《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涉及“查询”权限的条款见第三章第十七条

11、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海关总署令第230号),涉及“查询”权限的条款见第三章第十七条

12、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主席令第23号),涉及“查冻扣”权限的条款见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章第三十八条

13、新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20修正)》(证监令第166号)

14、新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涉及“查冻扣”权限的条款见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三、新增特殊群体

15、新增特殊群体“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查询权限。

四、单列机关/机构

16、单列“军队监察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部队武装警察纪律检查组织/部门”的权限。

17、单列“军队审计机构”的权限。

五、明确权限对应的期限与内容

18、明确不同类型有权机关的冻结期限

19、明确“海关”的扣划权限内容为“扣缴税款”。

20、明确“税务机关”的扣划权限内容为“应纳税款扣缴”。

21、明确各类有权机关/特殊群体所对应权限的业务背景

三、明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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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冻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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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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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与注释: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解读.

https://www./lawexplanation/01d25205f398a3485db6a2b942a7b952bdfb.html?keyword=%E3%80%8A%E4%BA%BA%E6%B0%91%E6%A3%80%E5%AF%9F%E9%99%A2%E5%88%91%E4%BA%8B%E8%AF%89%E8%AE%BC%E6%B6%89%E6%A1%88%E8%B4%A2%E7%89%A9%E7%AE%A1%E7%90%86%E8%A7%84%E5%AE%9A%E3%80%8B%E8%A7%A3%E8%AF%BB&way=listView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3.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答记者问https://www./zdgz/201503/t20150308_92450.shtml
声明 
声明 | 由于查冻扣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并且法律法规的公布时间、制定机关、适用情形对其内容的理解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本篇内容是基于多视角整合予以的个人整理,仅供参考。欢迎个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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