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歌 林歌,80后,文学爱好者,旅游规划师。行遍千山万水,写过四海八荒。新浪微博@林歌,公众号:握刀听雨堂 代表作:武侠系列《银月洗剑传奇》《刺世嫉邪赋》《凤凰东南飞》《光明皇帝》,青春系列《南塘》《一场游戏》《一个地方,两个姑娘》,两京系列《长安古意》《东京梦华》,诗集《江湖故诗》等,计2000万字。 惊蛰后,天已暖。 每年春天,这个时候,都会有人来找李白喝酒,他的名字叫做陆调。 这个人很奇怪,每次来,都会带一坛酒,喝了之后,胆子会变得很大。 这个习惯维持了很多年,所以,在没有成为“诗仙”之前,李白先成了“酒仙”。 说来奇怪,喝完酒之后,李白确实很有感觉,力气比平时大,剑术也比平日凌厉。 一次酒后,李白问陆调,为什么要送酒。 陆调回答得很王家卫:说这酒叫醉生梦死,喝了可以忘记烦恼。 李白问他有什么烦恼。 陆调回答说,我的烦恼,就是不想麻烦朋友。我有个仇人,很强大,强大到不知如何复仇。我听说你剑法高超,想请你帮我复仇,但不知如何开口。所以,只好跟你一起喝酒,打算忘记请你帮忙的事儿。 李白喝完最后一滴酒,拿起剑,对陆调说,你请我喝酒,我替你除掉烦恼。 于是,那个春天,李白当街进行了一场刺杀,帮陆调除掉了仇人。 而他自己,也开始了流浪江湖的生活。 这次当街杀人的事件,也成为他那段时间的谈资,换取无数崇拜。 但崇拜并不能当饭吃,不能换酒喝。 那段逃亡的日子,他甚是落拓,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 无奈之下,他只好干起了江湖中人吃法的传统营生:卖艺! 他没有大力丸,只好卖自己满肚子的锦绣文章。 于是,他身着旧衣,手执长剑,边走边吟: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幸好遇到了旧相识,也是当时的文学和书法大家,李邕! 李邕派人送了他三千铜钱,才算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没饿死当街。 他的凄惨景象传回了家中。 他的父亲觉得这样逃亡下去不是办法,便买通了一个寺庙里的主持,将李白安置在这里。 一躲就是数年。 即使再思念家乡,思念亲人,他曳无法回去。 为了缓解思乡情绪,便写了那首著名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当然,以上只是根据李白早年的杀人事件,进行的一次王家卫式的改编。 毕竟,古代诗人中,李白是最像侠客的侠客。 千古文人侠客梦,说的就是他了。 而现在一说武侠,都看向金庸。 古人一说武侠,都看向李白。 金庸的武侠小说有“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李白则有“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但实际上,金庸既不会舞枪,也不会弄剑,只是笔杆子玩得溜。 李白就不一样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也就是说,金庸只是写写侠客,而李白干脆就是挎着剑当侠客。 《新唐书》说李白“喜纵横术,击剑”。 李白则自称“一射两虎穿”“转背落双鸢”。 所以,他的江湖之旅,一半给了酒,一半给了剑。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这是打算仗剑从军了。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这是酒瘾犯了,打算拿剑换酒喝。 学剑翻自哂,为文竟何成。这是对职业规划迷茫了,我学剑要干啥。 剑非万人敌,文窃四海声。这是醒悟了,学剑其实没啥鸟用。 于是,他彻底放飞了自我,开始酗酒、写诗、仗剑天涯、自命清高,看谁都不顺眼,看见什么都想喝两杯。 粉丝觉得他太帅了,太有个性了,简直就是自己的嘴替。 比如,有个叫做魏颢的。 他本是王屋山中的隐士,自称“王屋山人”,为人自负,非常狂妄,但唯独对李白倾慕非常。 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个私生饭。 为了追求李白这个爱豆,也是机场、高铁、火车站到处当“站姐”。 比如,他听说了李白的目的地,就赶紧马车、驴车、骡车、11路追过去。 但到了那地方之后,李白早已离开。 魏颢毫不气馁,继续马车、驴车、骡车、11路往下追。 好巧不巧,每次都是刚到,李白都是已离开。 估计李白是被这个粉丝的疯狂举动给吓住了,故意避开他的。 最后,也不知道是李白被他的诚心打动了,还是想赶紧打发了他,在魏颢历经半年、行程三千里之后,决定见他一面,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 见面之后,李白倒是很喜欢这个年轻人。 他自己不科举,却劝魏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早日考个好名次,找个好单位。 魏颢被说动了,对李白比了个心,要李白要开心哦,要保持个性哦。 之后,他继续读书,写诗,到处跟人给李白立人设,说他精彩绝伦,武功高强,曾“手刃数人”。 而李白对这个“手刃数人”的人设也很是得意,所以闯荡江湖的时候,经常把杀人挂在嘴边,动不动就是“杀人如剪草”“杀人红尘中”“杀人都市中” 估计他也只是嘴上过过干瘾而已,并没有真的杀人,毕竟《唐律疏议》说了,“以刃及故杀人者,斩”。 意思跟现在一样,无故杀人者,死刑!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李白是个练家子。 至于剑术如何,不置可否。 这从他后来写给陆调的一首诗中可以看出端倪。 这首诗回忆了当年他替陆调复仇的经过。 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 ——玉带锦袍,腰佩宝剑,替你去找那个大仇人。 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 —— 那家伙是五陵豪士,实在是太厉害了,我根本就干不过他。 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 ——如果不是你见势不妙,恐怕我就被走得满地找零件。别说给你报仇,我能保住自己的小命就要阿弥陀佛了。 由此看来,他的剑术,简直糟得一塌糊涂。 他决定寻访名师,修炼绝世剑术。 于是,他找到了裴旻。 裴旻是当时的第一剑客。 他的剑术,后世将其与李白的诗、张旭的书,并称大唐三绝。 ——高绝到差点儿能御风而行的境界了。 比如有一次他请吴道子给自家画壁画。 吴道子就让他舞剑助兴。 裴旻二话不说,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室而入。 意思就是说,裴旻将剑抛出数十丈高,落下来的时候居然还能用鞘接住,直入鞘中。 如果刘谦在旁边,肯定会大喊一声,见证奇迹的时刻。 估计“剑圣”“剑侠”叫得多了,他就有点儿飘,说什么山上擒猛虎,下海探蛟龙,手到擒来。 他甚至自称曾一天杀死过三十只老虎。 有个不开眼的老头儿说,你打死的是彪,不是虎。彪比虎小。就你这身板儿,遇到老虎估计也就够他一盘菜。 裴旻不高兴,打算杀几只真虎打打这老头儿的脸。 结果他到了山里,真的遇到了老虎,吓得连人带剑都跌下马来。 如果不是轻功好,估计真的成了老虎的下酒菜了。 从那之后,倒也收起了傲气,练些真实的本领。 结果,越练剑术越高。 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个大官,官至“左金吾大将军”,当面和背地里都少不得有人给他吹彩虹屁。 大书法家颜真卿称他“剑舞若游电,随风萦且回”,王维称他“腰间宝剑七星文,臂上雕弓百战勋”…… 他成功地吸引了李白的注意力。 热爱剑术的李白,决定拜这位“剑圣”为师。 至于拜师的过程,没有任何详细的记载,甚至连李白自己也只是简单地提了一句,“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 ——可能是李白对这位二把刀的“剑圣”师父,不太满意吧。 尽管没有习得裴旻的绝世剑法,但李白却做出了比裴旻更高明的事儿,比如,杀过真老虎。 这是他跟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的时候,发生的事儿。 吴指南是李白在蜀中结识的友人,两人一起离开四川,游历江南。 这一日,到达洞庭湖,吴指南因病离世。 当时,正逢炎炎夏日,悲痛万分的李白伏尸恸哭。 他的哭声,引来了老虎。李白仗剑,与那老虎大战三百回合,终于将它杀死,保护了吴指南的尸身周全。 埋葬了吴指南之后,他来到了长安,开启了他人生最辉煌的旅程。 在这里,他认识了贺知章。 贺知章以金龟换酒,因为知己。 恰逢高丽国使者觐见,献了一封国书,因用的是外文,朝中无人能识。 贺知章便引荐了李白,这才上演了一出“醉草吓蛮书”的故事。 李白不仅读懂了高丽使者的国书,还写了一封回信,将其给震住了,从此心服口服,再也不敢冒犯大唐。 之后,李白供职翰林院,让高力士脱靴,杨国忠研磨,醉书《清平调》三章。 但李白觉得这不是自己的生活,毅然决然地离去,“天子呼来不上船”。 他带着他的剑,又开始闯荡江湖。 在洛阳,他遇到了比自己小十一岁的杜甫,自己的另外一个狂热粉丝。 他们相约仗剑江湖,游历天下。 那个时候,杜甫是个寂寂无名的后生。 他唯一能够让李白看得上的,除了他的才气,还因为他有个当大侠的叔叔,杜并。 杜并十三岁的时候,父亲杜审言,也就是杜甫的爷爷,当时的著名诗人,遭人陷害,被捕入狱。 杜并申冤无门,便决定以自己的剑,为杜审言复仇。 于是,他单枪匹马闯入仇人的宴席。那场景跟李连杰独创红花会似的。 杜并虽然手刃了仇人,但自己也死在乱刃之下。 杜并的这次复仇事件,惊动了武则天,当即赦免了杜审言。 作为一名侠客,李白想必对杜并的豪侠行为,充满了钦佩和向往。 正所谓爱屋及乌,便将对杜并的热爱,转嫁在杜甫身上。 这也是为何李白一直对杜甫写给自己的各种诗,都没有回复的重要原因。 ——他欣赏的只是杜甫的叔叔杜并,觉得杜甫身上遗传了他的侠气,至于写诗,嘿嘿,你个小毛孩子有什么值得我回复的。 与杜甫分别之后,李白游历至齐州,也就是现在的济南。 那是初唐名将秦琼、程知节的故乡,瓦岗英雄之地,侠客的故乡。 齐州浓郁的豪侠风范,激发了他的灵感。 他也想对自己前半生的行侠仗义仗义做个总结,于是,提笔写下不朽的传世名著、给予金庸无限灵感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此刻,他的诗就是他的剑。他的剑就是他的诗。 他人剑合一,他狂歌痛饮,他醉歌当哭。 他一剑舞出了十分豪气,一诗傲啸出半部盛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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