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8479—2003
代替 GB/T 8479—1987
GB/T 8481—1987
铝 合 金 窗
Aluminium windows
2003-03-12 发布 2003-09-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布
ICS 91.060.50
P 32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T 8479— 1987《平开铝合金窗》和 GB/T 8481— 1987《推拉铝合金窗》 。
本标准与 GB/T8479-1987、 GB/T8481-1987 的主要差异如下:
——将上述两项标准合为一项标准,名称为《铝合金窗》 ;
——完善产品类别划分;
——本标准采用最新版本的抗风压、水密、气密、保温、空气声隔声、采光等性能指标;
——增加反复启闭要求和挠度控制值;
——取消窗框深度尺寸系列化(原标准 3.1 条) ;
——取消原标准中以洞口表示的一节(原标准 3.2.1 条与 3.2.2 条) 。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中国建筑金属结
构协会、广州铝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西安飞机工业装
饰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辽宁东林瑞那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特凌节能门窗
有限公司、高明市季华铝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达民、曹颖奇、谈恒玉、黄圻、马文龙、张根祥、王柏洪、石民祥、蔡业基、
卢继延、付纪频、韩广建。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T8479— 1987, GB/T8481— 1987。
GB/T 8479-2003
1
铝 合 金 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窗的分类、规格、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建筑型材制作的窗。
本标准不适用于卷帘、防火窗、防射线屏蔽窗等特种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eqv ISO 780: 1997)
GB/T2518 连续热镀锌薄板和钢带
GB/T5237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T5823-1986 建筑门窗术语
GB/T5824-198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106 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7107 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7108 建筑外窗雨水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8484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8485 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T9158-1988 建筑用窗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方法
GB/T9799 金属覆盖层 钢铁上的锌电镀层 ( eqv ISO2081: 1986)
GB/T11976 建筑处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13306 标牌
GB/T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14952.3 铝及铝合金阳级氧化 着色阳极氧化膜色差和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目视观察法
JG3035-1996 建筑幕墙
QB/T3886(原 GB9298)平开铝合金窗执手
QB/T3888(原 GB9300)铝合金窗不锈钢滑撑
QB/T3892(GB9304)推拉铝合金门窗用滑轮
JGJ102-1996 玻璃幕墙技术规范
JGJ11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5823- 1986、 GB/T5824- 1986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铝合金窗 aluminium windows
由铝合金建筑型材制作框、扇结构的窗。
GB/T 8479-2003
2
4 分类、规格、代号
4.1 按开启形式区分
开启形式与代号按表 1 规定。
表 1 开启形式与代号
开启形式 固定 上悬 中悬 下悬 立转 平开 滑轴平开 滑轴 推拉 推拉平开 平开下悬
代号 G S C X L P HP H T TP PX
注 1:固定部分与平开窗或推拉窗组合时为平开窗或推拉窗。
注 2:百叶窗符号为 Y,纱扇窗符号为 A。
4.2 按性能区分
性能按表 2 规定
表 2 性能
种类
性能项目
普通型 隔声型 保温型
抗风压性能(P 3) ◎ ◎ ◎
水密性能(Δ P) ◎ ◎ ◎
气密性能(q 1,q2) ◎ ◎ ◎
保温性能(K) ○ ○ ◎
空气声隔声性能(R w) ○ ◎ ○
采光性能(T r) ○ ○ ○
启闭力 ◎ ◎ ◎
反复启闭性能 ◎ ◎ ◎
注:○为选择项目◎为必须项目。
4.3 规格型号
a) 窗窗洞口尺寸系列应符合 GB5824 的规定。
b) 窗的构造尺寸可根据窗洞口饰面材料厚度、附框尺寸、安装缝隙确定。
4.4 标记示例
4.4.1 标记方法
型号由窗型、规格、性能标记代号组成。
当抗风压、水密、气密、保温、隔声、采光等性能和纱扇无要求时不填写。
4.4.2 示例
纱扇标记
性能标记
窗规格型号
材质
窗代号
开启形式
L C
GB/T 847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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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平开窗,规格型号为 1521,抗风压性能为 2. 0Kpa,水密性能为 150Pa, 气密性能
1.5m
3
(m·h)保温性能 3.5W/(m
2
·K),隔声性能 30dB,采光性能 0.40 带纱窗。
TLC1521-P32.0-ΔP150-q 1(或 q 2)1.5-K3.5-Rw30-Tr40-A
5 材料
窗用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见附录 A。
5.1 铝合金窗受力构件应经试验或计算确定。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最小实测壁厚≥ 1.4mm。
注:受力构件指参与受力和传力的杆件。
5.2 表面处理
a)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
品种 阳极氧化、着色 电泳涂漆 粉末喷涂 氟碳喷涂
厚度 AA15 B 级 40μm~120μm ≥30μm
注:有特殊要求的按 GB/T5237 选择。
b)黑色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应按 GB/T9799 的规定进行表面锌电镀处理,其镀层厚度应大于 12μm 或
采用 GB/T2518 的材质 。
5.3 玻璃
玻璃应根据功能要求选取适当品种、颜色。
玻璃厚度、面积应经计算确定,计算方法按 JGJ113 规定。
5.4 密封材料
密封材料应按功能要求、密封材料特性、型材特点选用。
5.5 五金件、附件、紧固件
五金件、附件、紧固件应满足功能要求。
窗用五金件、附件安装位置正确、齐全、牢固,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承受反复运动
的附件、五金件应便于更换。
6 要求
6.1 外观质量
产品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他污迹。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表面平整,没有明显的
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缺陷。
6.2 尺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按表 4 的规定。
表 4 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 毫米
项 目 尺寸范围 偏差值
≤2000 ±2.0
窗框槽口高度、宽度
>2000 ±2.5
≤2000 ≤2.0
窗框槽口对边尺寸之差
>2000 ≤3.0
≤2000 ≤2.5
窗框对角线尺寸之差
>200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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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 4(续) 单位为 毫米
项 目 尺寸范围 偏差值
窗框与窗扇搭接宽度 ±1.0
同一平面高低差 ≤0.3
装配间隙 ≤0.2
6.3 玻璃与槽口配合
a) 平板玻璃与玻璃槽口的配合 ,见图 1、表 5。
a— 玻璃前部余隙或后部余隙;
b— 玻璃嵌入深度;
c— 玻璃边缘余隙。
图 1 平板玻璃装配图
表 5 玻璃厚度与玻璃槽口的尺寸 单位为 毫米
密封材料
密封胶 密封条 玻璃厚度
a b c a b c
5、6 ≥5 ≥10 ≥7 ≥3 ≥8 ≥4
8 ≥5 ≥10 ≥8 ≥3 ≥10 ≥5
10 ≥5 ≥12 ≥8 ≥3 ≥10 ≥5
3+3 ≥7 ≥10 ≥7 ≥3 ≥8 ≥4
4+4 ≥8 ≥10 ≥8 ≥3 ≥10 ≥5
5+5 ≥8 ≥12 ≥8 ≥3 ≥10 ≥5
b)中空玻璃与玻璃槽口的配合,见图 2,表 6。
a— 玻璃前部余隙或后部余隙;
b— 玻璃嵌入深度;
c— 玻璃边缘余隙;
A—空气层厚度(A 为 6、9、12) 。
图 2 中空玻璃装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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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表 6 中空玻璃厚度与玻璃槽口的尺寸 单位为毫米
密封材料
密封胶 密封条
玻璃厚度
a b c a b c
4+A+4
5+A+5
6+A+6
≥5.0 ≥15.0
8+A+8 ≥7.0 ≥17.0
≥7.0 ≥5.0 ≥15.0 ≥7.0
c)隐框窗的玻璃装配要求如下,见图 3。
u
s
——玻璃与铝合金框相对位移量;
t
s
——胶缝厚度;
c
s
——胶缝宽度;
1——玻璃;
2——垫条;
3——结构硅硐密封胶;
4——铝合金型材。
图 3 结构硅硐密封胶粘结节点图
隐框窗结构胶计算按 JGJ 102—1996 中的 5、6 条规定。其质量要求符合 JG 3035—1996 中的
4.3.3.2 条的规定。
6.4 性能
窗的性能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理、气候和周围环境以及建筑物的高度、体型、重要性等选定。
6.4.1 抗风压性能
分级指标值 P3按表 7 规定 。
表 7 抗风压性能分级 单位为千帕
分级 1 2 3 4 5
指标值 1.0≤ P3<1.5 1.5≤ P3<2.0 2.0≤ P3<2.5 2.5≤ P3<3.0 3.0≤ P3<3.5
分级 6 7 8 ×·×
指标值 3.5≤ P3<4.0 4.0≤ P3<4.5 4.5≤ P3<5.0 P3≥5.0
注:×·×表示用≥5.0KPa 的具体值,取代分级代号。
在各分级指标值中,窗主要受力构件相对挠度 单层、夹层玻璃挠度≤L/120,中空玻璃挠度
≤L/180。其绝对值不应超过 15mm,取其较小值。
GB/T 847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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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水密性能
分级指标值 ΔP 按表 8 规定。
表 8 水密性能分级 单位为帕
分级 1 2 3 4 5 ××××
指标值 100≤ ΔP <150 150≤ ΔP <250 250≤ ΔP <350 350≤ ΔP <500 500≤ ΔP <700 ΔP ≥700
注:××××表示用 ΔP ≥700 的具体值取代分级代号,适用于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地区的建筑。
6.4.3 气密性能
分级指标值 q
1
· q
2
表 9 规定。
表 9 气密性能分级
分 级 3 4 5
单位缝长指标值 q1/(m
3
/(m·h)) 2.5≥ q1>1.5 1.5≥ q1>0.5 q1≤0.5
单位面积指标值 q2/(m
3
/(m·h)) 7.5≥ q2>4.5 4.5≥ q2>1.5 q2≤1.5
6.4.4 保温性能
分级指标值 K 按表 10 规定。
表 10 保温性能分级 单位:瓦每平方米开
分级 5 6 7 8 9 10
指标值 4.0> K≥3.5 3.5> K≥3.0 3.0> K≥2..5 2.5> K≥2.0 2.0> K≥1.5 K<1.5
6.4.5 空气声隔声性能
分级指示值 Rw按表 11 规定。
表 11 空气声隔性能分级 单位为分贝
分级 2 3 4 5 6
指标值 25≤ Rw<30 30≤ Rw<35 35≤ Rw<40 40≤ Rw<45 Rw≥45
6.4.6 采光性能
分级指示值 Tr按表 12 规定。
表 12 采光性能分级
分级 1 2 3 4 5
指标值 0.20≤ Tr<0.30 0.30≤ Tr<0.40 0.40≤ Tr<0.50 0.50≤ Tr<0.60 Tr≥0.60
6.4.8 启闭力
启闭力应不大于 50N。
6.4.9 反复启闭性能
反复启闭应不少于 1 万次,启闭无异常 ,使用无障碍。
7 检验与试验方法
7.1 外观质量按 GB/T14852.3 的规定 ,目测检验。
7.2 尺寸偏差用卡尺、塞尺、钢卷尺进行检查。
7.3 玻璃与槽口配合用卡尺进行检查。
7.4 性能试验应符合表 13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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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 性能试验方法
项 目 标准编号
抗风压性能 GB/T 7106
水密性能 GB/T 7108
气密性能 GB/T 7107
保温性能 GB/T 8484
空气声隔声性能 GB/T 8485
采光性能 QB/T 11976
启闭力 GB/T 9158—1998 中第 6.1 条
QB/T 3892(原 GB 9304)(适用于推拉窗)
QB/T 3886(原 GB 9298)(适用于执手) 反复启闭性能
QB/T 3888(原 GB 9300)(适用于滑撑)
7.5 窗物理、机械性能试验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物理性能宜按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的顺序试验。
b) 机械性能应按启闭力、反复启闭的顺序试验。
8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应有合格证。合格证应符合 GB/T14436 的规定。
8.1 出厂检验
a) 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14 的规定
b)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从每项工程中的不同品种、规格分别随机抽取 5%且不得少于三樘。
c) 判定规则与复检规则
产品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取进行检验。
产品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8.2 型式检验
a) 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14 的规定。
表 14 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抗风压性能 — √
2 水密性能 — √
3 气密性能 — √
4 保温性能 — Δ
5 空气声隔声性能 — Δ
6 采光性能 — Δ
7 启闭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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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表14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8 反复启闭性能 — √
9 玻璃与槽口配合 √ √
10 窗框槽口高度偏差 √ √
11 窗框槽口宽度偏差 √ √
12 窗框对边尺寸之差 √ √
13 窗框对角线尺寸之差 √ √
14 窗框与扇搭接宽度偏差 √ √
15 同一平面高低之差 √ √
16 装配间隙 √ √
17 隐框窗的装配要求 √ √
18 外观质量 √ √
注:Δ根据用户要求进行测试。
b)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 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2)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检测一次;
4) 产品停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5)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6)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
c)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从产品的不同品种、相同规格中每两年在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三樘。
d)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另外加倍抽样复检,当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9.1.1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标明下列标志 :
a) 制造厂名与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和标志;
c) 产品应贴有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
d) 制作日期或编号。
9.1.2 包装箱的箱面标志应符合 GB/T6388 的规定。
9.1.3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 “怕湿 ”“小心轻放 ”“向上 ”字样和标志 ,其图形应符合 GB191 的规定。
9.2 包装
9.2.1 产品应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包装。
9.2.2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 ,确保运输中不受损坏。
9.2.3 包装箱内的各类部件 ,避免发生相互碰撞、窜动。
9.2.4 产品装箱后 ,箱内应有装箱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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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运输
9.3.1 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包装箱发生相互碰撞。
9.3.2 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严禁摔、仍、碰击。
9.3.3 运输工具应用防雨措施 ,并保持清洁无污染。
9.4 贮存
9.4.1 产品应放置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侵入。
9.4.2 产品严禁与地面直接接触 ,底部垫高大于 100mm。
9.4.3 产品放置应用垫块垫平 ,立放角度不小于 70 度。
GB/T 847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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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标准
A.1 金属材料及表面处理
GB/T 708-1988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518-1988 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
GB/T 3280-1992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 3880-1997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GB/T 4239-1991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
GB/T 5237.1-2000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1 部分 基材
GB/T 5237.2-2000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2 部分 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GB/T 5237.3-2000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3 部分 电泳涂漆型材
GB/T 5237.4-2000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4 部分 粉末喷涂型材
GB/T 5237.5-2000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5 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
GB/T 9799-1997 金属覆盖层 钢铁件上的锌电镀层
GB/T 8013-1997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
GB/T 13821-1992 锌合金压铸件
GB/T 15114-1994 铝合金压铸件
A.2 玻璃
GB9962-1999 夹层玻璃
GB/T 9963-1998 钢化玻璃
GB 17841-1999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GB 11614-1999 浮法玻璃
GB/T 11944-2002 中空玻璃
JC 693-1998 热反射玻璃
JC 433-1991 夹丝玻璃
JC/T511-1993 压花玻璃
GB/T 18701-2002 着色玻璃
A.3 窗纱
QB/T 3882-1999(GB8379-1987)窗纱型式尺寸
QB/T 3883-1999(GB8380-1987)窗纱技术条件
A.4 密封材料
GB/T 5574-1994 工业用橡胶板
GB/T 16589-1996 硫化橡胶分类 橡胶材料
HG/T 3100-1997 建筑橡胶密封垫 密封玻璃窗和镶板的预成形实心硫化橡胶材料规范
GB/T 12002-1989 塑料门窗用密封条
JC/T 635-1996 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
GB/T 8479-2003
2
GB 16776-1997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T14683-1993 硅酮建筑密封膏
A.5 五金件
QB/T3886-1999(GB9298-1988)平开铝合金窗执手
QB/T3887-1999(GB9299-1988)铝合金窗撑档
QB/T3888-1999(GB9300-1988)铝合金窗不锈钢滑撑
QB/T3889-1999(GB9301-1988)铝合金门窗拉手
QB/T3890-1999(GB9302-1988)铝合金窗锁
QB/T3892-1999(GB9304-1988)推拉铝合金门窗用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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