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修订说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59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对《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一2008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喀斯特”改为“岩溶”,“碳酸盐岩地区”改为“可溶岩区”,“非碳酸盐岩地区”改为“非可溶岩区”。 2.在原附录C''喀斯特渗漏评价”中增加了岩溶水文地质常用分类和岩溶水连通试验的内容。附录名称修改为附录C“岩溶渗漏评价”。 3.在附录D''浸没评价”中增加了地下水雍高计算(解析法)常用公式。 4.在附录E''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取值”中增加了土体渗透系数地质建议值的内容。 5.在附录F''岩土体渗透性分级”中增加了岩土体渗透结构类型划分的内容,附录名称修改为“岩土体渗透性分级及渗透结构类型划分”。 6.在附录R''特殊土勘察要点”盐渍土中增加土壤盐渍化类型划分、土壤盐渍化程度分级和干旱荒漠地区耐盐性较强作物土壤盐渍化程度分级的内容。 7.新增附录Y“渠道渗漏量估算方法”。 8.新增附录Z''非可溶岩区渗漏评价”。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 ,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一1号,邮政编码:100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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