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标准《GBT3324-2008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木家具有“实木用材比例及工艺”和“实木属性”两个分类标准。最根本的就是要看是否存在人造板。如果有三合板、密度板等之类的人造板,就不能叫实木类家具。 按用材比例及工艺分,实木类家具被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三大类。 1.全实木家具:所有的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者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 2.实木类家具: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 3.实木贴面家具: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按实木属性分,实木类家具被分为实木锯材类家具、实木板材类家具二大类。 1.实木锯材类家具:国标中规定,实木锯材类家具也称天然实木家具,指采用实木锯材为基材制作的家具。之所以能够称之为天然实木家具,是因为实木锯材是用原木直接锯切成制作家具所需的规格,干燥后的材料。 2. 实木板材类家具:采用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家具。而实木板材是指接材、集成材等木材通过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实木板材是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从价值上来讲,实木板材类家具比实木锯材类家具选料要求较低,出材率高,在制作成本上要远低于实木锯材类家具,价格上会便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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