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证据来自 试图将五因素模型及其调查表与 人格障碍的诊断联系起来的研究。 → 一些临床医生将【人格障碍】 看成是【单独特别的精神病理学类型】, 与【正常人格特质】无关。 → 【五因素模型的支持者】 则将【人格障碍】视为 【处于正常人格连续体的另一端】。 → 例如, 【强迫型人格障碍】可视为 某个人在【尽责性】因素上得分特别高。 →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可视为 某个人在【宜人性】因素上得分特别低。 → 除单一因素维度上的得分外, 五因素中的得分模式 也对诊断有很大帮助。 → 虽然人格障碍诊断的维度取向 还处于早期的发展阶段, 但是它可以为 不同人格障碍患者提供不同的治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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