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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点燃“农村集体经济之火”

 古韵新风 2023-03-16 发布于北京

大力发展新集体经济是推动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举措。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壮大集体经济,要吃透把准中央一号文精神,用好改革关键招,点燃和烧旺“农村集体经济之火”,为农民持续增收致富提供强力支撑,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2016年,中央提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新型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产权关系明确,是更具活力和凝聚力的农村集体经济。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更多集体资产被盘活,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持续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总额增至7.7万亿元(不包括耕地和其他资源型资产)。其中,有集体经营性收入但低于10万元的村级组织增长至24.02万个;集体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增加至17.86万个。无论是从集体经济资产总额,还是从集体经营性收入主体来看,都实现了快速增长。无论是在脱贫攻坚中,还是在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中央的政策支撑和持续的改革推动。迈步新征程,各地要持续加码加力,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添柴加火”。

壮大集体经济要实现“多条腿走路”。让集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走出一条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之路。中国农村地域分布广、差别大,集体资产构成也不尽相同,各地要根据实际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坚持多元化的发展路径,才能促进其保值增值。从资源发包,到物业出租,从居间服务,到资产参股等,各地要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地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可以利用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通过各种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可以整合资产打造优质物业经济。可以发展各类乡村生活服务,推动农村由卖产品向同时卖服务转变。可以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总之,各地要通过探索实践,持续唤醒“沉睡”资产,让农民腰包鼓起来。自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红累计已超4000亿元。面向未来,各地要大胆探索创新,激活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发展不平衡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软肋。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7万亿元的资产总额中,东部地区约为5万亿元,占全国的65.5%,中西部占较小。东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5万亿元资产中,经营性资产占比为56.4%。中部地区的经营性资产占比为26.5%,西部地区的经营性资产占比为23.9%。激活公益性资产的动力活力,这是一道必答题。各地要用好改革关键招,从立法保护,到税收优惠政策,再到功能发挥等,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改革,切实解决公益性资产的有效利用问题。人才短缺是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各地要充分激发“能人”“带头人”等乡土人才的积极性,让乡村能人领办集体经济,聚集资源实现创新。迈步新征程,各地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来源: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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