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开了一张专票给对方,对方抵扣入账了,后面发生了销售折让,对方发票抵扣入账了不能退还,你要开折让部分红字发票。2、你开了一张普通发票给对方,对方入账了,后面发生了销售折让,对方入账了发票不能抽出来退还给你,你要开部分红字发票。你看,这些场景都需要我们开部分红字发票,如果不可以,我们怎么处理业务呢? 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销售方可以直接部分红冲(实操没问题),这个就是漏洞。因为购买方如果不知情,销售方自己部分红冲了发票,那么购买方完全还可能全额入账,销售方又红冲了部分销售额。所以这种情况,发票管理办法是有规定的,如果你要这样操作,那需要取得购买方有效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这样主要是避免销售方随便红冲发票的漏洞,虽然不能及时发现,但是也是事后有效监督手段。如图:销售方可以直接改动红字金额,部分红冲增值税普通发票。就是一点是要让购买方先勾选抵扣了,由购买方申请部分红冲。虽然说销售方也可以在购买方没有抵扣勾选之前申请部分红冲,但是这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销售方申请了购买方还没抵扣的发票的部分红冲后,购买方就这张蓝字发票就不能再勾选了。而事实上,这种业务,比如是100的进项税,折让红字10,购买方是应该勾选100抵扣 ,在申请红字信息表转出10,但是如果销售方直接在购买方还没抵扣时候就申请了红字10,购买方就连100那张发票在系统也无法勾选了。具体操作就是,购买方勾选后申请红字表进行部分红冲。 全电发票也可以部分红冲,而且解决了税控发票下的部分红冲漏洞。 全电发票如果销售方要直接发起部分红冲是无法做到的!你只能在购买方还没做用途确认,比如入账操作(这里指的是税务系统的入账功能)之前做全额红冲处理。如果对方尚未做入账处理,销售方发起部分红冲,金额无法改动!如果想要部分红冲,那必须先由购买方做入账操作后,再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发起部分红冲操作,对方再确认后销售方部分红冲。这就有效地避免了税控发票下,销售方随意部分红冲的漏洞,你要部分红冲得我购买方知晓!大家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购买方对全电专票做了入账勾选(但是没做抵扣勾选),这个时候销售方部分红冲了,请问购买方还能勾选这张蓝字发票吗?也就是说100的发票,销售方红冲了10,购买方还能勾选90对应的进项税吗?(税控发票是不行的),全电发票可以吗?温馨提醒:二哥税税念为非官方平台,所有写作的文章仅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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