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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烧药

 slgrgyxc 2023-03-18 发布于陕西

1、布洛芬

布洛芬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可以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主治疾病

用于治疗关节炎,如骨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还可用于治疗痛风。

用于治疗原发性痛经和宫内节育器引起的继发性痛经,并能减少月经量。

适用症状

可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等。

还可缓解一般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高热。

联合用药功效

可与临床常用的抗病毒药、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头孢菌素类以及四环素类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可以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用前须知

该药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大量使用。

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和吸烟。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禁用人群

应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后出现哮喘、荨麻疹或其他过敏反应者禁用。

接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者禁用。

对布洛芬或本品任一成分存在超敏反应者禁用。

慎用人群

患有出血性疾病者慎用。

消化道疾病患者慎用。

水肿患者、周身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

已知有心血管疾病或相关危险因素的患者慎用;

有高血压、体液潴留或心衰的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须知

妊娠期妇女:本品可通过胎盘,因此,妊娠期妇女禁用本品。如果您已经怀孕或计划怀孕,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哺乳期妇女:本品可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禁用。详情请咨询医生。

儿童:1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如需用药,请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人:老年患者由于体质特殊,发生心血管、胃肠道等不良反应风险增加,因此,老年患者应避免长期使用。详情请咨询医生。

相互作用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甚至导致溃疡发生,禁止合用。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出血体征。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可使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可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与抗肿瘤药培美曲塞合用时会影响后者的代谢,进而影响药效。

本品与小剂量阿司匹林合用会增加出血风险,如果合用阿司匹林剂量过大则可导致消化道溃疡。

与调血脂药苯扎贝特合用时可能发生横纹肌溶解和肾衰竭,应谨慎合用。

与肌松药巴氯芬合用时,可能导致巴氯芬毒性反应。

与螺内酯合用可拮抗该药物的利尿作用,影响药效。

与氨苯蝶啶合用可引起肾功能损害,联合使用时应提高警惕。

与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血药浓度及毒性增高,而本品则减弱丙磺酸的排尿酸作用,影响药效。

用法用量

布洛芬为双跨药,既是处方药也是非处方药甲类。

本品作为处方药时必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拿药,并遵医嘱用药,不得擅自按照药物说明书自行用药;作为非处方药甲类时不需医生处方,患者可自行购买使用,但须经医生和药师的指导。

本品应于饭后1-2小时使用。

主要剂型或规格

布洛芬有多种制剂和规格,不同厂家的制剂因制作工艺不同,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可能也不一样。具体如何选择请咨询医生。

布洛芬分散片:0.05g;0.2g。

布洛芬口服溶液:10ml:0.1g。

布洛芬混悬液:30ml:0.6g;100ml:2g;25ml:0.5g。

布洛芬片:0.1g;0.2g。

布洛芬胶囊:0.2g。

布洛芬缓释片:0.2g;0.3g。

布洛芬咀嚼片:0.05g;0.2g。

布洛芬注射液:4ml:0.4g;8ml:0.8g。

布洛芬缓释胶囊:0.3g;0.4g。

布洛芬栓:50mg。

布洛芬颗粒:0.1g;0.2g。

布洛芬糖浆:2%。

布洛芬混悬滴剂:20ml:0.8g;15ml:0.6g。

布洛芬口腔崩解片:0.05g;0.1g;0.2g。

布洛芬凝胶:15g:0.75g。

布洛芬搽剂:50ml:2.5g。

布洛芬缓释混悬液:100ml:3g。

布洛芬干混悬剂:34g:1.2g。

布洛芬外用乳膏:5%。

具体用法

请用药前咨询医生,不得擅自按照药物说明书自行用药。注射剂应在医院由护士操作完成,不要得自行在家使用。

成人用药:缓释剂型,每日2次,每次0.2~0.4g;常释剂型,同饮食服用,每日3-4次,每次0.2-0.4g,每日不可超过2.4g。详情请咨询医生。

儿童用药:按体重计算,口服剂型每日3~4次,每次5~10mg/kg,体重低于7kg及1岁以下儿童禁用。儿童如需用药,请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使用。

栓剂:用于1~3岁儿童,每次取一粒塞入肛门;若症状持续存在,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但每日用药不得超过4次。详情请咨询医生。

乳膏剂、凝胶剂、擦剂:用药前洗净双手,取适量揉搓患处,每日3~4次。详情请咨询医生。

内耳眩晕症:饭后口服给药,每日3次,每次0.1g,连用3~15日。

流行性腮腺炎:需在发生腮腺肿胀1天内口服本品,每日3次,每次10mg/kg;同时肌肉注射利巴韦林5mg/kg(每日2次),复方大青叶注射液2ml(每日2次)。

用后须知

长期使用可增加严重或潜在致命的不良反应,需在医师指导下遵医嘱使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起效时间

通常用药后0.5-2小时可见效。

药效维持时间

用药后,一般药效可持续4-6小时。

药物漏服

漏服药物会导致体内的血药浓度下降,影响疗效。

如果漏服了药物,请尽快服药,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

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如果您不能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过量服药可能会引起头痛、呕吐、疲倦嗜睡、低血压、过敏或肝肾功能损害等。

目前尚无非甾体抗炎药的特异性解毒剂,出现用药过量时可以多喝水以促进药物排出体外,或者及时就医并采取相应的支持治疗。详情请咨询医生。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皮肤:注射部位疼痛、皮疹。

内分泌系统与代谢:高钠血症、低白蛋白血症、低蛋白血症、血清乳酸脱氢酶水平升高。

胃肠道:肠胃胀气、胃灼热、恶心、呕吐。

心血管:低血压。

血液系统:血小板增多症。

免疫系统:菌血症。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

肾脏:血尿素氮升高、尿潴留。

呼吸系统:细菌性肺炎。

严重不良反应

心血管: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心肌梗死血栓形成倾向。

皮肤:多形性红斑、红皮病、Stevens-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内分泌系统与代谢:高钾血症。

胃肠道:胃肠出血、胃肠道穿孔、胃肠道溃疡、消化道炎性病变、黑便、胰腺炎。

血液系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伤口出血。

肝脏:暴发性肝炎、肝坏死、肝炎、肝毒性、黄疸、胆管消失综合征。

免疫系统:过敏症样反应、超敏反应。

神经系统:无菌性脑膜炎。

停药指征

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停药。

此外,如用药期间出现上述不良反应,请及时咨询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

就医指征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出现中毒症状(如休克、消化道出血或虚脱等)时应尽快就诊。

除了上述不良反应,您可能出现其他的副作用,如果您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就诊。

2、布洛芬缓释胶囊

作用功效

布洛芬缓释胶囊属于芳基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可以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适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急性轻至中度疼痛以及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适用症状

用于缓解急性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三叉神经痛、原发性的痛经以及手术后、创伤后疼痛,也用于儿童和成人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还可用于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疾病,如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其他功效

用于缓解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可用来控制病程进展。

联合用药功效

可与临床常用的抗病毒药、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头孢菌素类以及四环素类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可以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用前须知

本品为对症治疗用药,不宜长期大量使用。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和吸烟。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胃肠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禁用人群

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禁用。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患者禁用。

慎用人群

支气管哮喘和过敏性疾病患者慎用。

凝血机制不全者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患者慎用。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胃肠道不适、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患者慎用。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已被告知有动脉狭窄患者慎用。

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等症状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须知

妊娠期妇女: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增加胎儿动脉导管产前早闭风险,因此,妊娠期妇女禁用本品。如果您已经怀孕或计划怀孕,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哺乳期妇女:本品可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如需用药,请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人:老年患者由于体质特殊,发生心血管、胃肠道等不良反应风险增加,因此,60岁以上患者慎用本品。详情请咨询医生。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患者。

相互作用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甚至导致溃疡发生,禁止合用。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出血体征。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可使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可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给药,成人,一次一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主要剂型或规格

布洛芬缓释胶囊:0.3g;0.4g。

具体用法

口服,成人,一次一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儿童用药请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进行。

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以减少消化道不良反应;用药时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胶囊或溶解后服用,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因为这样会破坏本品的缓释作用。

用后须知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用药后症状仍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生。

此外,布洛芬缓释胶囊可缓解发热和炎症,会影响感染疾病的诊断,因此,请告知医生您正在服用本品。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起效时间

用药0.5-1小时后可见效。

药效维持时间

用药后,一般药效可持续12小时。

药物漏服

如果漏服药物,会导致体内的血药浓度下降,影响疗效。

如果漏服时间较短,应按原剂量及时补服药物一次;但如果已经接近下一次服药时间,则不必补服,下次按原规定时间服用正常剂量即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

如果您不能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一次性过量服药可能引起头痛、呕吐、疲倦嗜睡、低血压等不良反应,一般停药后症状即可自行消失。

如果严重用药过量,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药,并给予严密监护及其他支持疗法。详情请咨询医生。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不良反应。

还可能发生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等;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

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既往史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病情加重。

有报道显示,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等。

停药指征

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有时伴有呼吸困难或唇、舌、咽喉或面部水肿;

脱皮和口腔溃疡、哮喘加重;

胃溃疡、吐血或褐色渣粒(像咖啡渣),或排出黑色柏油样大便;

肠道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加重;

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发热、喉咙痛、口腔溃疡、面色极度苍白或虚弱;

出现脑膜炎症状,包括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感觉意识混乱等;

尿量比平时减少或增多、尿液混浊、尿中带血,或背部疼痛和/或肿胀(特别是腿部);

感觉呼吸困难或腿脚肿胀、胸痛、突发单侧无力、突发口齿不清;

出现肝脏问题(如黄疸),皮肤和眼白变黄。

出现上述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停药并立即咨询医生,尤其是如果您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时,应提高警惕。

就医指征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出现中毒症状(如休克、消化道出血或虚脱等)时应尽快就诊。

除了上述不良反应,您可能出现其他的副作用,如果您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就诊。

3、对乙酰氨基酚片

作用功效

对乙酰氨基酚片为非甾体类抗炎药,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可用于治疗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高热以及缓解轻至中度的疼痛症状。

主治疾病

用于治疗轻、中度骨关节炎。

适用症状

可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其他功效

还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不耐受或不适于应用阿司匹林的患者,如水痘、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包括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以及轻型消化性溃疡和胃炎患者等。

用前须知

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用药期间应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品。

禁用人群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慎用人群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慎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须知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谨慎使用。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药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果您已经怀孕或计划怀孕,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儿童:请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用药。

老人:因老年患者体质特殊,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必要时可适当减量使用。

其他:虽然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患者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应提高警惕。

相互作用

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药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解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服用本品时,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风险增加,应提高警惕。

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时,因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可增强抗凝药作用。因此,联合使用抗凝药时,后者用量应根据凝血酶原时间进行调整。详情请咨询医生。

长期大量(如每年累积用量至1000g,应用3年以上时)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胱癌等)的危险,应提高警惕。

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由于两药可互相降低与葡糖醛酸的结合作用而降低药物清除率,从而增加毒性,应避免合用。

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二氟尼柳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增加50%,因此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应提高警惕。

本品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间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用法用量

本品仅可作对症治疗,故应用本品时须同时治疗疼痛或发热的病因。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切勿自行随意用药。

主要剂型或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片剂,规格:0.1g;0.3g;0.5g。

具体用法

口服给药。

用于退热镇痛

成人一次口服0.3-0.6g,每4小时一次或一日4次;一日量不宜超过2g。

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日,镇痛不宜超过10日。详情请咨询医生。

用于骨性关节炎

成人用药

常用量一次0.65-1.3g,每8小时一次,一日最大量不超过4g,疗程按医嘱。

12岁以下儿童用药

按每日1.5mg/m2分次服药;按不同年龄用药剂量如下:2-3岁,一次160mg;4-5岁,一次240mg;6-8岁,一次320mg;9-10岁,一次400mg;11岁,一次480mg。每4小时或必要时服1次。详情请咨询医生。

注:儿童用药须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进行。

用后须知

大量或长期用药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过量使用本品可引起严重肝损伤,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因此,请严格按药品说明书用药。

使用本品可能干扰血糖、血清尿酸、肝功能、凝血酶原时间等指标的测定。因此,就诊时请告知医生您正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片。

切记不可因为漏服而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如果您不能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起效时间

本药使用后约0.5小时起效,1-3小时达到血药浓度峰值。

药效维持时间

药效维持时间约为3-4小时。

药物过量

服用超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及多汗等症状,一般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3-5天,肝功能异常可达高峰,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表现为肝性脑病(精神、神志障碍、躁动、嗜睡)、抽搐、呼吸抑制及昏迷等症状]以及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循环衰竭或肾小管坏死等。

用药过量中毒(一日量>10g)的处理措施:

应及时就诊,采用洗胃或催吐方式,并给予拮抗药N-乙酰半胱氨酸,不得使用活性炭(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

使用N-乙酰半胱氨酸时应按体重口服140mg/kg,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1次,共用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具体措施应就诊后由医生处理。

不良反应

使用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

本品对胃肠刺激较小,通常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患者可发生粒细胞缺乏、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

偶见皮疹。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

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停药指征

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此外,如用药期间出现上述不良反应,请及时咨询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

就医指征

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出现肝功能损害如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或肾功能损害如少尿、尿毒症,以及出现其他较难耐受的不良反应症状时也请立即停药就诊。

4、布洛芬混悬液

作用功效

布洛芬混悬液属于芳基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可以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适用症状

主要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也可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联合用药功效

可与临床常用的抗病毒药、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头孢菌素类以及四环素类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可以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用前须知

该药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大量使用。

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和吸烟,也不可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禁用人群

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慎用人群

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凝血机制不全者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患者慎用。

正在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慎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须知

妊娠期妇女: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妇女禁用本品。如果您已经怀孕或计划怀孕,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哺乳期妇女:本品可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如需用药,请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患者。

相互作用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出血体征。

本品与地高辛、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如需合用应注意调整药物剂量。详情请咨询医生。

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使其血浓度增高甚至可达到中毒水平,因此,本品不应与较大剂量甲氨蝶呤合用。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可使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可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丙磺舒可抑制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如需合用应减少本品剂量。

吸烟和饮酒会增加消化道出血风险,因此,用药期间应避免吸烟或饮酒(包括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主要剂型或规格

布洛芬混悬液:30ml:0.6g;100ml:2g;25ml:0.5g。

具体用法

口服给药,儿童用药请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进行。12岁以下儿童推荐用量如下:

1-3岁,体重10-15kg,一次4ml;

4-6岁,体重16-21kg,一次5ml;

7-9岁,体重22-27kg,一次8ml。

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10ml。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注:请对照量杯刻度量取服用,使用前请摇匀药液。

用后须知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用药后症状仍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生。

此外,布洛芬可缓解发热和炎症,会影响感染疾病的诊断,因此,请告知医生您正在服用本品。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果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起效时间

通常用药后0.5-1小时可以起效。

药效维持时间

用药后,一般药效可持续6-8小时。

药物漏服

如果漏服药物,会导致体内的血药浓度下降,影响疗效。

如果漏服时间较短,应按原剂量及时补服药物一次;但如果已经接近下一次服药时间,则不必补服,下次按原规定时间服用正常剂量即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

如果您不能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非甾体抗炎药的特异性解毒剂,一次性少量用药过量时可以多喝水、多吃粗纤维食物,以促进药物排出体外。

但如果严重用药过量,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采取洗胃等相应的对症支持治疗。详情请咨询医生。

不良反应

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不良反应。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症状。

停药指征

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模糊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停药。

注:首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就医指征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出现中毒症状(如休克、消化道出血或虚脱等)时应尽快就诊。

除了上述不良反应,您可能出现其他的副作用,如果您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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