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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楔子和对冲战略的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日本对柬埔寨和老挝的伙伴关系外交|国政学人

 国政学人 2023-03-18 发布于天津

作为楔子和对冲战略的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日本对柬埔寨和老挝的伙伴关系外交

作者:古贺庆(Koga Kei),南洋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兴趣为国际安全、国际制度(特别是区域安全制度)、东亚/印太安全、日本外交政策以及东盟。

来源:Kei Koga,  “How strategic is “asymmetric” strategic partnership? Japan’s partnership diplomacy toward Cambodia and Laos”, Asian Security, Vol.18, No.2, 2022, pp. 93-118.

导读

本文的研究问题是“一个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究竟有多大的战略性?”。随着国家间“战略伙伴关系”的增多,战略伙伴关系拥有了更多的功能,呈现出了丰富的多样性。而既有文献对战略伙伴关系的定义要么过宽,要么过窄,难以解释现状。为此,作者认为需要设定范围条件来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主要把研究的对象限制在了地区大国与小国之间的非对称伙伴关系,着重研究其战略影响。具体而言,作者认为通过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地区大国可以在小国和敌对大国之间打入楔子来实现“楔子战略”,而小国可以避免过于依赖某一大国,从而分散过度依赖所带来的风险以达到“对冲”的效果。接着作者运用了这一框架分析了日本与柬埔寨和老挝之间的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日本通过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避免了这两个国家在外交上全方面地倒向中国,并成功推广了自己的战略倡议。而柬埔寨和老挝通过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避免了过度依赖中国,并且从日本那里获得了经济援助等帮助。简而言之,地区大国和小国都通过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各取所需,达成了双赢。

译者认为本文不仅对战略伙伴关系做出了一定的理论贡献,也有利于理解当下的国际政治,特别是日本的对华制衡。目前日本研究者通常关注日本是怎样通过内部制衡(国防开支的增加、积极建设拥有对敌基地攻击能力)和外部制衡(强化美日同盟)来制衡中国。而日本如何利用外部制衡重要工具之一的“楔子战略”来分化中国与地区小国的相关研究则少之又少。从本文可以看出,楔子战略也是日本制衡中国的重要工具之一。未来的研究还可以进一步深入分析日本的对华楔子战略,从而呈现出一个更加完整的日本的对华制衡战略。

引言

战略伙伴关系通常被视为是制衡霸权国或是防止崛起大国成为一个具有敌意的霸权国的“软性联盟”(soft alliance)。然而,自1990年代以来战略伙伴关系的增长,其功能也愈发丰富,这使得不能将其单单视为一种以权力为基础的结盟。为了解释战略伙伴关系中的种种变化,一些学者认为有许多种战略伙伴关系存在。但这些学者所给出的定义过于宽泛,包括了许多“战略的”和“非战略”的制度性合作。而这就引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一个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究竟有多大的战略性?本文聚焦于地区大国与小国之间的“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asymmetric strategic partnership, ASP),本文作者认为对于地区大国而言,其是用于在小国和敌对大国之间打入楔子的“楔子战略”,对于小国而言,其是用于减少过度依赖某一国家所带来的风险的“对冲战略”。接着,作者运用了这一分析框架来分析日本与柬埔寨和老挝之间的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

本文首先回顾了既有的关于战略伙伴关系的文献,考察了其优缺点。接着,作者探讨了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尚未被研究的功能,即楔子和对冲。第二,作者将检验日本与柬埔寨和老挝这两个案例,阐明这两个案例是如何被建立以及随着时间发展演化的。第三,本文将讨论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的战略影响以及这些战略伙伴关系在印太地区均势中的角色。

文献回顾及其批判

目前有关伙伴关系的战略方面的相关文献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采取谨慎的方法,警告说这一术语不应被认为是指具体的战略安排。第二类是采取一种广泛的定义,以理解战略伙伴关系的潜在功能。作者指出这两个阵营都有自身概念上的缺陷。前者的谨慎的方法导致了一个相对描述性的分析,并且由于它把战略伙伴关系视为给定的,所以并没有提供关于战略含义方面的洞见。而后者的定义则过于宽泛,而无法排除任何类型的国家间合作关系。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出现了第三个阵营。第三阵营的学者不同与第一个阵营,没有忽视战略伙伴关系的战略重要性,也不同于第二个阵营,探究了理论含义而非单纯地描述其功能。这一阵营的学者将战略伙伴关系定义为“国家(或行为体)之间的结构性合作,比各自孤立的时候能更有效地利用共同经济机会,或应对安全挑战”。此外,战略伙伴关系有四个必要条件,即共享基于国际或区域秩序基本原理的“系统原则”、主要是“目标驱动”的安排,而不是“威胁驱动”的安排、是一个低承诺成本的相对非正式的框架、寻求解决经济和安全方面的问题。然而这一定义也有三个概念上的缺陷。首先,这一定义仍然十分宽泛,以至于无法区分什么是或什么不是战略伙伴关系。其次,此处“安全”这一概念着重强调非传统安全,这掩盖了这种伙伴关系的战略含义,即成员国家旨在在一个竞争性的安全环境中追寻自身的利益。第三,这一定义并不能理解既存的所有类型的战略伙伴关系,因为不是所有战略伙伴关系都共享相似的系统原则。

作者认为为了克服既有文献中战略伙伴关系定义过宽或过窄的问题,需要设定范围条件。第一,确定战略伙伴关系的特定重点。第二,确定战略伙伴关系中是否存在功能演化的可能性。第三,范围缩小到一个特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在本文中,作者试图理解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的战略影响。其次,本文假定,由于战略伙伴关系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其最初的形式可能不会在未来持续下去。第三,本文的重点是大国和小国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在这种背景之下,作者把战略伙伴关系定义为国家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宣言关系,这种关系将政府间/组织间的定期对话制度化,旨在加强外交、经济、军事和/或社会文化领域的双边合作。

作为楔子/对冲战略的“战略伙伴关系”

虽然没有直接效果,但是战略伙伴关系有塑造全球或区域均势的潜力。通常来说,这些伙伴关系能够演化为外部制衡或追随的工具。与此同时,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还有不同的战略效用,即“楔子”(wedging)和“对冲”(hedging)。既有的楔子战略主要有三种,即“预阻”(prevention)、“瓦解”(breaking up)和“弱化”(weakening)。非对称伙伴关系可用于预阻和弱化,但并不一定能瓦解。

本文假定有两个敌对的大国,国家A和国家B,和一个小国C。首先是B国带着诸如发展金融和援助等重要奖励靠近C国,使其能够影响C国的外交政策。作为回应,A国结成了一个战略伙伴关系,通过提供一定的奖励给C以防止其过度地依赖B国。在这种情况下,C国有A国和B国两个资源提供者(图1)。

图1:A国通过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的楔子战略

如果A国预期C国仍将会过度依赖B国的话,A国的选择是要么采取胁迫(coercion)要么提供奖励给C国来打入楔子。然而,为了让胁迫成功,A国需要诸如经济制裁等比B国能提供给C国的保护更强的惩罚手段。否则,C国会从B国处寻求帮助,从而加强他们之间的战略纽带,这对于A国而言适得其反。并且由于战略伙伴关系中彼此并没有坚实的承诺,C国对A国的要求并没有法律或政治方面的义务。因此,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并不能保证能够瓦解BC之间的纽带。

另一方面,提供诸如经济支援、发展援助和人力资源培训会可能相对地削弱BC之间的战略纽带。效果只能是削弱的原因是如果就算B国提供给了比A国更多的奖励,C国会试图从两边攫取利益从而使利益最大化。然而,通过结成一个战略伙伴关系,A国可以持续通过为了政策协调的制度性互动来培养与C国之间的外交关系,以至于A国更有可能使C国远离可能损害A国国家利益的行事方式。由于战略伙伴关系的本质是加强AC之间的合作,提供奖励对于A来说是一个采用楔子战略的合适方式,同时还能避免B国不必要的刺激。

同时,C国可以运用战略伙伴关系去实施对冲战略。如果一个小国在经济和军事上过度依赖一个大国,其会很有可能尝试减少依赖,因为大国可以潜在的影响和控制小国的外交政策,进而出现小国的政治脆弱性。避免过度依赖可以说对于小国而言是一种“默认战略”(default strategy),因为其最终的政治目标是维持主权、独立和政治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即便A国提供的奖励并不必须要比B国多,其仍能够提供一个战略选项给C国去分散过度依赖B国的风险(图2)。

图2:C国通过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的对冲战略

此外作者还指出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的三个重要的功能。第一,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能够促进大国与小国之间高级别外教互动的制度化。第二,一个大国可以诱使一个小国对其战略倡议的政治合作和支持。第三,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使得一个大国间接地合法化一个小国的国内政权。总而言之,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在国家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但其不一定来自共同的威胁,而是来自不同的战略目标和动机。此外,建立伙伴关系比正式的同盟更方便,因为它不需要成员国的高度承诺。

接下来作者运用这一分析框架来分析日本与柬埔寨和老挝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具体而言,作者会追踪战略背景、初始目标和建立过程以及伙伴关系的发展。

案例1:日本—柬埔寨“战略伙伴关系”

自1980年后期日本参与柬埔寨和平进程之后,日柬之间的外交关系就在持续升温。日本持续的以不干涉原则为重点的经济和政治支持创造了日柬之间牢固的双边关系。2000年后柬埔寨的经济稳步发展,外部的经济支援和贸易占了绝大多数的功劳,这使得柬埔寨的对外依存度一直很高。在90年代和2000年代早期,柬埔寨的对外依存风险相对比较分散。这种情况在2000年中期之后开始逐渐发生改变,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FDI)开始超过其他国家,并且成为了柬埔寨的最大进口国。此外,2010年中国还与柬埔寨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comprehens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因此,柬埔寨开始变得越来越依赖中国,虽然其可以从中国的经济援助中获益,但失去了分散风险的方法。与此同时,2013年日本和柬埔寨把双边关系提升到了“战略伙伴关系”。自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后,诸如首相之间的会谈等高级别外交互动迅速增加,日本对柬埔寨的官方发展援助也增长了2.5倍,经贸关系也得到了重大发展。随着这些物质联系的增强,日本—柬埔寨战略伙伴关系给予了日本防止柬埔寨在外交的各个方面倒向中国和阻止日本战略倡议的工具。即便在2013年中日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日本与柬埔寨仍然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由此,日本和柬埔寨对中国在东海建立防空识别区的行为的“楔子”和“对冲”目的可见一斑。在2013年的东盟-日本峰会上,柬埔寨也没有反对日本对东海和南海的战略担忧。此外,柬埔寨领导人洪森还是安倍“积极的和平主义”(Proactive Contribution of Peace)的积极支持者。而当安倍提出“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 Strategy, FOIPS)时,柬埔寨也是东盟里第一个支持和欢迎这一倡议的国家。对于柬埔寨自身而言,通过其与日本的经济和政治纽带,可以加强其国内政治合法性。同时,这也给予了日本在柬埔寨民主化进程中的软性立场,抹去了日本激烈抨击洪森国内政治合法性的可能性。柬埔寨的获益不仅仅停留在国内方面,日本的持续官方援助和经济合作能够促进柬埔寨对中国的风险分散。

案例2:日本-老挝“战略伙伴关系”

日本与老挝自1955年建交以来,就建立了稳定的双边关系。这一关系是建立在发展援助上,军事、经济和政治关系则只占一小部分。不同于日本与柬埔寨之间的关系,日本与老挝的关系是被嵌在地区多边安全框架之中。例如,当日本与柬埔寨的政治互动增加时,日本就被要求支持柬埔寨、老挝和越南(CLV)之间的“发展三角”计划。诚然,日本也利用日本-CLV之间的框架去发出新的战略倡议以施加自身对CLV三国的外交影响力。比如,2016年日本在实施“自由与繁荣之弧”(Arc of Freedom and Prosperity, AFP)时,经济和政治改革的亚洲繁荣地区中就包括了这三国。而日本与柬埔寨的关系在日本与中国在2000年代发展关系中逐渐发生了变化。在90年代时,老挝虽是过度依赖泰国,但其仍然把中国视为一个最有可能的潜在资助者和经济伙伴来减轻这一过度依赖。随后中国与老挝的双边关系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进而带来了政治关系的重大变化,2009年中国与老挝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但中国对老挝援助的快速增加也造成了其对中国的依赖。在这一背景之下,日本试图进一步加强与其的双边关系,以防止老挝变成阻止日本战略倡议的否决国家。日本与老挝的综合伙伴关系主要集中在社会-经济方面,而后两国逐渐把他们的合作扩展到了安全和国防交换方面,最终在2015年时双边关系升级为了“战略伙伴关系”。自2015,双方的高级别外交互动大幅增加。与此同时,日本-老挝的战略伙伴关系并没有阻止中国进一步加强与老挝的纽带。与之相比,日本与老挝的贸易关系即便在战略伙伴关系建立之后也并没有大步向前。但这一战略伙伴关系仍然发挥了理想的作用。通过这一伙伴关系,高级别外交互动的增加并给予了日本机会去赢得老挝对其战略倡议的支持的同时,也给予了老挝与日本商议政治和经济问题的机会。日本确保了老挝对安倍“积极的和平主义”以及日本的“和平安全法制”(legislation for peace and security)的明确支持。此外,老挝也没有在多边框架中对日本的“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提出反对。在这方面,日本-老挝的战略伙伴关系成为了日本楔子战略的工具,以防止其完全成为中国的卫星国。另一方面,日本-老挝战略伙伴关系使得老挝可以直接向日本高层领导人商讨其经济和政治的情况,并且寻求援助。此外,为了改善老挝的财政纪律,总理通伦-西苏里在2016年直接向安倍晋三寻求提供财政行政支持。

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的战略影响

那么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有何战略影响?在物质能力方面,由于效果并没有足够的能力,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对全球或区域均势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在军事准入、经济连通性和资源获取方面,大国可以通过建立“准基地”等方式来增加其权力资源和投射能力。就小国而言,其可以从大国那里获得发展援助,因此它也可以获得物质利益 以提高其相对的军事和经济实力。然而,大国是否能获得小国的资源,最终取决于合作伙伴当时的国内和国际政治形势,以及大国与小国的关系。而战略伙伴关系能造成的影响是,尽管是短期的,通过风险规避来增加战略现状的相对韧性。因此,作者认为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的主要功能不是聚集各方的物质能力或者是互相提供物质性的利益,而是加强和维持高级别对话来帮助同伴理解互相的外交和社会-经济需求。此外,在权力转移之下,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也可用于在地区或全球层面维持现有的国际秩序。这是因为小国和地区大国都可以通过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来防止崛起大国快速地扩张其势力以及在自己的影响范围里建立自己的规则和规范。当前地区小国都很担心中美竞争家加剧和面对战略困境,而日本则成为了试图对冲大国摩擦风险的地区小国,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替代选项。这是因为日本能够提供给其“高质量的基础设施”(quality infrastructure)经济援助和在民主化和人权方面的软性立场。所以,日本的战略定位使其能够更好地在中国和地区小国之间打入楔子,这主要是因为日本的外交和发展援助对提升小国风险分散战略做出了贡献。作为结果,日本还与许多其他国家建立了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在这一背景之下,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成为日本的一个重要战略工具,不仅为这些小国提供了物质利益,而且还提供了信息和时间来评估这些规则和规范的战略意义。

词汇积累

非对称战略伙伴关系

asymmetric strategic partnership, ASP

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comprehens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

积极的和平主义

Proactive Contribution of Peace

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

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 Strategy, FOIPS

和平安全法制

legislation for peace and security

译者:黎开朗,国政学人编译员,早稻田大学亚洲太平洋研究科,研究兴趣为联盟政治、东亚安全和国际关系理论。

校对 | 邓浩然

审核 | 丁伟航

排版 | 闫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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