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六亲论 一、夫妻 夫妻姻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之物。 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是后人谬也。(实践运用中财也可以为父) 若据此为确论,则翁与女同宗,岂不失伦常乎? 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 财之偏正,无非是陰陽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 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仅翁妇同宗,而且祖去生子孙,岂有此理?所以六亲之法,今当更定如下。 生我者为父母,偏正印绶是也; 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 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 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 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 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任师说的也有道理。具体六亲怎么准确定位,需要到高级班,师传理论再讲。 财以妻论,财星清,则妻中馈贤能; 财神浊,则河东狮吼。 清的意思是,财星为喜,且在局中无伤。 浊的意思是,财星生煞坏印,争妒无情是也。此言是说,财星在局中起到坏作用 旧书不管日主之衰旺,总认为阳刃劫财主克妻,究其理,辨其精微,其实并不一定如此,须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别,四柱配合活看为是。 比如财神轻而无官,比劫多,主克妻。 财神重而身弱,无比劫,主克妻。 官杀旺而用印,见财星,主妻陋而克。 官杀轻而身旺,见财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克。 劫刃重,财星轻,有食伤,逢枭印,主妻遭凶死。 财星微,官杀旺,无食伤,有印绶,主妻有弱病。 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 官星弱,食伤重,有印绶,遇财星,妻陋不克。 身强煞浅,财星滋杀,官轻伤重,财星化伤,印绶重叠,财星得气者,主妻贤而美,或得妻财臻富。 杀重身轻,财星党杀,官多用印,财星坏印,伤官佩印,财星得局者,主妻不贤且陋,或因妻招祸伤身。 日主坐财,财为喜用者,必得妻财。 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必得妻力。 日主喜财,财合闲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 日主忌财,财合闲神而化财者,主琴瑟不和。 仔细思考这些断语怎么来的?对断事非常重要 以上种种皆以四柱情势、日主喜忌而论。 对于财星浮泛,宜财库以收藏;财星深伏,宜冲动而引助。这一句也要根据局中喜用,情势,辩证分析。 乾造:癸卯 乙丑 庚申 丁丑 大运: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是庚金生于丑月,寒金坐禄,印绶当权,足以用火敌寒。 所忌者,年干癸水克丁为病,全赖月干乙木通根,泄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财星也。 更喜财星逢合,这是财来就我,其妻贤淑勤能,生三子,皆就书香。 乾造:丁未 乙巳 丁酉 癸卯 大运: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此造是丁火日元生于孟夏,柱中枭劫当权,一点癸水,不足相制, 最喜坐下酉金,冲去卯木,生起癸水, 出身贫寒,癸运入学,又得财巨万; 壬运登科,辛丑选知县,仕至郡守。 此造若无酉金,不但无财,而且名亦不成矣。 乾造:乙亥 庚辰 丙申 壬辰 大运: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此造是丙火日元生于季春,印绶通根生旺,日主坐财,时干又透壬水,身弱必以乙木为用。 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杀坏印,财为忌,其妻不贤,妒悍异常,无子而绝。 财之为害。可畏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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