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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论命》夭折论

 大道至简64382 2023-03-20 发布于江苏
尤以「破腹生产」代客选生产日时者。
以我个人在命理界四十年之经验,深深能体会到人性善良面的忧虑。我自己也经常对一些水准已接近于可论命的同道说:论八字之时,有三项事要避免触及,也就是能不谈就不谈,那是哪三件事呢?
即是一般常情「忌讳」—
一:论人「短寿」。
二:没有子女(绝后)
三:对未婚的女性,说她会离婚或寡居等等。
例如:「夭寿」的命,大抵是指2—3岁至20岁以前。
有关人命「长寿」或「夭寿」,《三命通会》有一些记录。经曰:
一:修短之数:大抵生旺则寿长,死绝则寿夭,以四柱论之。
月管:1至30岁、日管:30至45岁、时管:45至100岁(年限与正官论,小有不同)。
二:徐子平以「印绶」重达者有寿。
发如:庚午、庚辰、庚戌、己卯,八旬以上。
己正印,由年支,逢时干,80岁后,又入「己丑」印运。
三:冲天煞:
生日对时人短命,生年对月亦堪伤,
此是人间短命法,人生值此少年亡。
即是:卯年酉月、寅日、申时(男女皆同论)。
四:又曰:
生日对年须可叹,生时对日亦堪伤,
那堪生时时同岁,二八风流寿不长(十六岁)。
即是:子年○月、午日、子时(年时地支,双冲日支)
五:截命歌:
人命归前次一辰,子生须与丑为期;
三逢必空游凶死,二见须忧血溃衣。
即是:丑年、丑月、子日、丑时……等
六:推命歌:
命后一辰不宜见,两重见者涉猜疑;
三重见者中年夭,五百年前祸必来。
即是:「子」日生人,见三「亥」
七:「五行」满数:五行生处定阴阳,日月平分两位当。
初一~初五:金满,名「庚辛」;
初六~初十:木满,名「甲乙」;
十一~十五:土满,名「戊己」;
十六~二十:火满,名「丙丁」;
二一~二五:土满,名「辰戌丑未」;
二六~三十:水满,名「壬癸」(出《三命通会》)。
八:多脚煞:
甲乙申酉见阎王,丙丁亥子切须防;
庚辛巳午风中烛,戊己寅卯亦重伤;
壬癸辰戌加丑未,未别浮生入鬼乡。
(此诀至今仍通用于「大运」之中,而且效果比「金不换」还要有效)。
甲:甲乙申酉见阎王
A:甲乙日主,地支「申、酉」全,又见日主无根,主一生体弱。
B:甲乙日主,入「申、酉」大运,日主在四柱亦是无根者,申酉运不吉
乙:丙丁亥子切须防
A:丙丁日主,地支「亥、子」全,又见日主无根,主一生体弱。
B:丙丁日主,入「亥、子」大运,日主在四柱亦是无根者,亥子运不吉
……………………………………
此一组之论式,牵连到「日主」在四柱中有「根」无「根」作为基本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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