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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人买百万医疗险,患癌后竟遭拒赔!保险公司的理由很无语

 恬淡闲适 2023-03-20 发布于贵州

这些年大家的保险意识

已经大大提升

相信不少坊友也为自己或家人

买过医疗险、重疾险等

健康类的保险

不过上海的王大爷

买了200万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患癌后却遇到了拒赔的情况!

而保险公司的理由

十分牵强……

王大爷通过手机小程序,花费1400多元投保了一份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保障内容是以癌症为主的100种特定疾病,保险金合计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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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

保险公司通过电子页面

对王大爷的健康情况进行了问询

王大爷对包括“脊椎”在内的全部问题

均做出了否定回答

原告(王大爷)代理律师表示

王大爷并没有看到问询“脊椎”疾病的界面,对于当事人而言,在手机上翻阅如此大段的文字,并进行逐字逐句地阅读,具有很大的难度。

去年1月

王大爷被初次确诊为肺癌

治疗花了16万余元

在申请保险金时

应对方询问,王大爷表示

自己6年前曾做过腰椎间盘手术

然而,不久后,他就收到了保险合同解除通知书,保险公司因其未告知脊椎疾病,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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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表示

原告所患脊柱相关疾病属于保险公司询问的病情范围,其回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而王大爷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依法获得解除权,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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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王大爷曾患的腰椎疾病与申请理赔的肺癌,身体部位不同,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此外,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具有被动性。金山法院商事庭庭长高丽宏解读,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告知义务是一问一答的形式,保险公司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没有义务说明。

本案中,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其就腰椎疾病向王大爷进行了具体询问,对于'脊柱和关节疾病'的问询隐没在了大量疾病问询之中。要求不具备医学背景的老年人,准确理解和判断专业医学名词,过于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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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金山法院判决

扣除免赔额

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12万余元

法官提示

●针对老年群体,保险公司应对承保条件、理赔条件等进行特别告知,老年投保人如遇难以理解的内容或术语,可要求工作人员充分说明;

●而对投保人一方来说,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能面临保险合同被解除,无法获得理赔。

案件聚焦(记者:张帼霞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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