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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商业多规范 连乞丐、卖药、算卦都要穿职业装|163

 大成教育图书馆 2023-03-21 发布于山东

宋代行会组织

行团组织是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是工商业者为维护自身利益自发组织起来的。行会组织要为工商业从业者和封建政府服务,因而承担着一定的功能,主要可分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三大类。

中国古代的工商业者要对官府承担“行役”,也称为“当行”。行团组织要协助官府对行户进行科索、回买。《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王安石曾对宋神宗说:“臣曾雇一洗濯妇人,自言有儿能作饼,缘行例重,无钱赔费,开张不得,未出免行以前大抵如此,其为官司困扰百端。”行户要承担官府需要征收的财物,因此百姓财力不足者无法入行经营生意。此外,手工业匠人还立有匠籍,官府需要役工时,根据匠籍令匠人应役。虽然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免行钱的办法,行户可通过缴纳免行钱以免除对官府的物料供给和行役。但是此制度有行有废,且在施行中有大商人勾结官府,把免行钱负担转嫁给中小行商身上;多数时候,官府既要免行钱,又向商人征收物料、力役。

所谓“回买”,是指官府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强制性地购买行户的商品。《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5)三月,米行有个当旬头叫曹赟,他未能完成帮助官府向行户科索糯米五百石的任务,最后自缢而死。当时官府常以时价十分之二三购买商品,更有甚者,不给现钱而强行索取货物。连贩卖蔬菜鱼肉、日用生活品的谋生小商贩都难以幸免,辛苦经营而一无所得。

行户不可避免地受到封建政府的剥削,但为了维护本行利益,行头们也会向官府提出有利于本行发展的建议。例如熙宁六年(1074),肉行行头徐中正提出诸行赔纳物料,还得承担运输费,负担很重,乞求出免行钱以代替肉的供给。王安石接受徐中正的建议,遂推行免行钱制度。除此以外,新官到任时,行头们也会向其禀告当地各行业的发展状况,提出一些自己的意见。

古代工商局

行团组织成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限制商户之间的竞争,维持行业秩序,维护同业者利益。在行会组织引领下,行业“各有地分坊巷”,即有一定的地域经营范围,行户不能随意越过相互约定的地域范围去抢别人的生意。这样一来,同业行户可有效避免商务冲突,在各自划定的范围内稳定经营,有利于维持行业秩序。当然,行团垄断本地市场,排斥外地商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限制竞争的另一个方法是限制外人入行,如上文提到的洗濯妇人,其儿子无法缴纳行例而不得入行,无法开业。这种方法减小了行业竞争,有利于维护行户利益。

宋代行团行头会定期评定物价。其一是评定政府的和买价格。官府要采买各种物品时,令诸行行户于旬假日齐集,定夺下一旬的物价,把结果呈送官府。各行业的物价由行头作价,统一价格,行户不能违众抬高或降低价格。其二是评定商户之间交易价格。如此,可以保证物价稳定,维持市场秩序。

行团组织还制定了行业经营规范。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卖药者、算卦者、诸户百行乃至于行乞者都有统一的职业装,以便于行人与消费者辨认,也有利于行团组织的统一管理。

除规范服装外,各行还有自身钱陌(各行百钱单位的币值数量)使用规则以及特定的商业用语。前者有利于协调经营价格,稳定市场秩序;后者方便经营和保守商业秘密。

还有技术专利管理

古代社会中,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各行业或者同行的行商对于商品生产技艺严格保密,防止技术外传,以维护自身竞争力。行团组织对其行业技艺传承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一般来说,作坊主招收学徒,传授技艺,学徒学习期间要承担劳动,但是不计报酬。学徒学习年限由行团规定。学徒学成后可成为工匠,可独立经营,也可在他人作坊中劳作。行团还制定了本行业商品生产的规则、流程。工匠必须按照规程生产以达到行业要求。师傅也需要按照行业规程来要求徒弟,使产品符合行业规范。

宋代的行团组织还经常举行迎神祭祀等集体活动,为本行业祈福和进行商业宣传。《东京梦华录》记载,农历六月二十四,是州西灌口二郎生日,东京汴梁“诸司及诸行百姓献送甚多,其社火呈于露台之上,所献之物,动以万数。”《梦粱录》记载,“每遇神圣诞日,诸行市户,俱有社会迎献不一。”每遇神明诞辰,诸行往往以本行为单位,组织行人迎神献供,为本行祈福。同时,这样的集体活动也是可以达到商业宣传的目的。

宋代的行团组织数量大、种类多,功能多样,是城市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封建商品经济的发展,行团组织在明清时期更加发达。行团组织对古代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一定保护和促进作用。但是,行团组织在官府的严密控制下,为封建政府服务,做出许多损害行商的行为。而且,行团组织限制竞争,有很大保守性,随着近代机器大生产的出现而逐渐衰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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