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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新规定

 新用户36211565 2023-03-22 发布于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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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执业11年·已服务12651人·评分5.0分
擅长: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公司法务
彩礼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彩礼给与不给由双方及家人商量决定,但法律明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对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作出规定,具体包括: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法律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2]《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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