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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真实老照片,妓女被龟奴扛在肩上去接客,女孩小小年纪就缠脚

 泊木沐 2023-03-23 发布于辽宁

一张照片,一段历史。

清朝的时候,由于照相机的传入,人们留下了不少照片,也使得我们后人可以通过影像的记录更加贴近和了解那段历史,得以知晓百年前中国人民的生活状态,而不只是从电视剧里去了解。

今天历史镜像馆继续带你看一组晚清老照片,了解他们背后的故事。

晚清街头卖艺人。

在封建社会,有着三教九流的说法。才艺人和戏子都是不入流的职业,社会地位非常低,通常都要靠街头表演卖艺来挣钱养活家庭。

有功夫底子的会表演一些高难度的杂耍动作。没有的就会进行动物表演或者是才艺表演,以求得人们打赏。这些职业不仅社会地位低,而且经常要日晒雨淋,风餐露宿,十分辛苦。

这张照片里,女子被一个男人扛着走,这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社会是比较少见的。再看看女子缠着小脚,不难知道,这是一个缠了小脚的妓女被龟奴背着去接客。面对相机,她的脸上满布愁容,写满了对生活的无奈。

龟奴是旧时在妓院里担任杂务的男子,通常缠上了小脚的妓女应召去陪客的时候,因为走路的不方便,只能让他们扛在肩上,扛到去接客的地方,而这些把妓女背来背去的男工,就被称为"龟奴",意思就是像龟一样驮着。

这些妓女的晚年通常十分悲惨,年老色衰之后,大多只好下嫁给"龟奴"。

这是一个正在给小女孩缠小脚的画面。封建社会里,女性地位都是比较低下的,从缠小脚这个陋习便可以看出。

裹小脚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裹足陋习更严重的地方,会用尖锐物体刺穿女孩的脚,使之腐烂变小。

这是一种十分残忍,剥夺女性权利和残害女性身体的陋习。

因为满人崇尚天足,所以清朝曾经也有明令禁止缠足,但民间缠足风气已成,人们认为只有拥有三寸金莲的女子才能嫁一个好人家,于是屡禁不止。

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后来五四运动期间,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被彻底废止,女性在缠足一事上才真正得到了解放。

晚清的乞丐们。可以从照片中看出,他们瘦骨嶙峋,衣不蔽体。

一个男子正坐在门槛的石头上在给另一个男子抓头上的虱子。那时候男子都蓄发,无法一直清洗头发,很容易长虱子。

这是晚清的路边小吃摊。可以看到那个男子留着长长的辫子。

这是晚清的满族大户人家的妇女聚会的场景。满族妇女崇尚天足,不需缠脚。在晚清时期,相对来说,满族的妇女生活得比汉族妇女自由许多。

晚清时期的男子与他的妻子和妾室。

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中国古代很常见的婚姻家庭形式,它是封建时期的一种婚姻制度,可以说是父权社会下必然的产物。

我国古代基本都是男尊女卑,中国古代的礼制和律令都赋予了男性拥有众多配偶的依据,如《礼记·曲礼下》中记载“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到了民国时期,随着西学东渐、性别平等思想兴起,知识分子的增多和女子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一夫一妻多妾制被更多人抨击,不断呼吁废除。

后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1930年颁布、193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亲属编》,实施男女地位平等的一夫一妻制。该法律中不再就“妾”的法律身份做出规定,对于妾的问题声称“法律上不承认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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