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公司特种设备管理范围:压力容器(含气瓶);锅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 位应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报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 ,必须由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实施。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大修、报废等过程管理,执行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各单 位应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各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记录在设备档案中。各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 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各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 新投入使用。各单位每年年初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要求,组织制定本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根据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公司组织开展特种 检验工作;必须委托具有国家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检测,各单位应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检验作业方案,并做好现场特种设备检验的辅 助配合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 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取证考试,取得《岗位操作许可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 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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